电视艺术的审美文化建构
新世纪的电视荧屏,面临着时代的多重挑战,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作为承载大众文化最重要的载体,电视节目的审美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如何在“眼球大战”中使电视更加耀眼夺目呢?通过审美艺术赢得更多的受众是我们共同思考的新课题。
何谓审美?应该说,美学界对这一概念存在着不同流派的诠释与阐发。审美是一种主观的心理活动过程,审美也即审美艺术,究其底蕴,是人类自身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一种精神活动,是人类通过个性化的创造与欣赏,对自身本质与特性的不脱离表象的、全方位而又情感化的把握与呼唤。
电视是一种动态的形声同构的大众传播载体,纪实性、知识性、艺术性的信息传播是其主要社会功能。因此,荧屏中呈现出五光十色的节目形态。但是,不管是哪一类节目,都应具备较强的可观赏性。而这种可观赏性,说到底是来自审美——以与人的感官接受方式相对应的“怡人”形态观照社会与自然,使荧屏成为观众全方位审视人类特性的形象化窗口,从中肯定与呼唤人的本质力量。由此,观众才会得到审美认知、审美启迪与审美愉悦,进而实现审美享受。
各种艺术对美的追求和表现在本质上是一致的,科学求真,XX求善,艺术求美,真善美从来都是在高级层面上融为一体的。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审美价值标准,那么当今时代,电视节目的审美标准是什么呢?中国美学精神或艺术哲学精神从根本上说,就是运用艺术语言和艺术手段创造各种美的形态,构成不同美的意境。但不管哪种审美境界的诞生,都充分体现了“和谐”,即所谓“人与境谐”。电视审美以艺术形式出现时,就必须遵循艺术规律。“从美育角度来说艺术作用于人,目的在于‘提升人的素质’。”所以,电视审美应“为提升个人素质”服务,“洞察人性,洞悉人心”。事实表明,那些能够与时俱进洞悉大众心灵的电视节目必然受到观众的青睐。
审美艺术的标准体现在电视节目中,就是衡量荧屏中“人”的指数的高低。从操作层面阐释,审美的标准可概括为“表现个性”与“个性表现”两大方面。
优秀的电视节目,首先其内容就应具有较强的“表现个性” 的审美价值取向。由于报道视角是“表现个性” 的,体现了浓厚的人文关怀,具有较强的审美价值,显得感人至深。“个性表现”,也就是衡量一部电视作品注入了多少创作主体审美创造能力的价值标准。因此,电视作品不仅要透过现象展示“个性” 特点,进一步提高电视的美学价值,还必须体现电视报道者的“个性”,只有两者相互交融,相互渗透,才能为观众提供更广阔、更自由、更理想的个体化审美空间,从而增强电视的传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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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天性就是审美,艺术审美的根基在于人的创造X力。在电视节目中,要具体体现艺术美,应从以下三方面下功夫。
一、
浓妆淡抹总相宜——讲求语言美
语言,作为电视媒介不可或缺的手段之一,是彰显电视特色和增强画面表现力的重要补充。作为电视语言,包括文学语言和声音语言。语言具有美感,真正美的语言,能悦人心情、启人心智、抚人心灵、美人生活。电视艺术是以自己独特的语言方式实现这个目的的,因此,电视节目审美首先要讲究语言美。
1. 语言的规X美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每种语言又都有自己的特性和规律。语言从发声、文字组合、词语序列到语言环境中字词的使用都有具体的指向和规X。“言简意赅”、“辞约义丰”、“视通万里、思接千载”正是对汉语特征的准确概括。
目前的电视文字语言的使用存在着混乱的局面:一是有些人对电视是“俗文化”缺乏正确的理解,片面追求一种所谓的“土”或“大众化”,并以突出“口语化”和“地方特色”为借口,以随意性取代汉语言的规X化;二是有些电视作品浅薄庸俗,低劣台词频频出现;三是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对外文化交流的频繁,一些外来词语也纷纷涌入国内,造成了对我国母语某些程度的污染。凡此种种,影响了语言的规X美。
有人错误地认为几句土话和方言,就是“通俗化”、“大众化”了。其实,“通俗化”、“大众化”都是在语言规X的基础上,通俗易懂、朴实亲切、活泼生动。“通俗化”绝不是语言的“粗俗化”和“低劣化”;“大众化”也不是不讲语法,随意堆砌;说几句“土语俚语”也不等于是“地方特色”。如老舍先生所说:“贪用土语本为增加表现力,反而适得其反,别处的人不懂,还有什么表现力可言呢?”鲁迅先生也说过:“我是反对用太限于一处的方言的,只在一处活着的口语,倘不是不得已,也应该回避的。”
由此可见,电视语言的规X美要以普通话为基础。普通话是中华民族的共同语。民族共同语的最大特征,就在于它的规X化。只有在这个规X的母语基础上创作的作品,才能被广大观众所接受,并使其得到美的感受和美的陶冶。
2. 语言的客观美
语言要客观反映现实生活,首先要体现真实、准确的特点,这是应恪守的原则。“美即生活,美即自然,美即真实”,“真的才是美的”。新闻、纪录片应该是“生活的真实”;文艺作品、虚构的电视剧,也必须是“艺术的真实”。电视节目要对客观生活进行典型化处理后,将一种艺术真实呈现给观众。周总理曾明确指出:“纪录片要真实的反映时代的历史特点,不能脱离历史、弄虚作假,不能用虚假的东西欺骗群众”。从中我们可以引出一条重要的美学概念:虚假即欺骗,欺骗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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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美可言。因此,电视作品不管是生活的真实还是艺术的真实,首先必须使作品具有“真实性”。电视语言的准确性,不仅包括文字语言表达的准确,还必须使解说词与屏幕形象相吻合。高尔基说:“语言真正的美,产生于言辞的准确。”所以,不准确就不真实,不真实就没有美。
语言美的客观性还表现在它像真理般朴素,行云流水般自然,水乳交融般和谐,因而形成了简洁、精炼的特点。X勰在《文心雕龙·议对》篇中和“繁缛”相对的提出“辩洁”的要求,“洁”就是讲究干净利落。古人云:“豪华落尽见其淳。”电视语言必须具有真挚、自然的纯洁美。电视语言真挚是基础,纯洁是本质。只有真挚、纯洁的语言,才具有强大的感染力,才能唤起人们的美感,才能给人以激动。电视语言的美,要明快简洁、隽永清新,不要累赘拖沓、夸大粉饰和堆砌卖弄。所以,遣词造句要仔细推敲,语言表达要恰如其分,比喻形容要贴切自然。任何夸大其词、言过其实、故意拔高的语言都会影响内容的表达,从而削弱观众对电视作品的可信度。
客观性还表现在语言具有鲜明、生动的特点,以展示形象美。《广雅》中说:“形,见也。”《易系辞传》中说:“象也者,象此者也。”电视语言形象化能使无法到达现场的人们“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如睹其物,如触其温,如嗅其味,最终达到如临其境之感”,富有对事件本身客观的认识。鲜明生动的电视语言就具有内在饱满的形象性,也只有语言的形象才能突显所要表现的人物、所要揭示的事件、所要展现的主题的逼真和全面详实。形象逼真会使电视内容“立体化”。古人云:“岁有其物”,“物有其容”,现实生活中,美的形象是具体的和丰富多采的。同志很重视语言的选择和锤炼,他说:“如果一篇文章,一个演说,颠来倒去,总是那几个名词,一套学生腔,没有生动活泼的语言,这岂不是语言无味,面目可憎,像个瘪三么?”我国的语言宝库是十分丰富的,电视语言一定要从中吸取营养、积极借鉴,在具体实践中,努力探求语言的自身规律,用鲜明生动的语言,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
3. 语言的韵律美
韵律是一种文化形态,是常态语言的升华、审美语言的凝聚。因为语言的美学特征就是以字、词的巧妙组合给人以亮丽的格调和美的遐想,完成审美感应。为使观众这一审美感应更直接、更深入、更深刻,讲究电视文字语言的修辞,增加一些文采,适当使用一些对偶、排比、反复的句式不但能增加语言的韵律感,而且使语言具有博大的气势,取得良好的视听效果。
文字语言的韵律美还体现在声调变化上,如果平仄交错,抑扬有致,就可以造成语言有起有落、波澜起伏的节奏美。一般说来,新闻稿和专题解说及文艺晚会的串联词都属于散文体,老舍先生说:“即使是散文,平仄的排列也该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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