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 事故、事件调查及处理管理程序 编 号 版本/修订 颁布日期 生效日期 程序文件 事故、事件调查及处理管理程序
1 目的
对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及处理提供规范要求,明确职责和权限。分析事故、事件的原因和生产作业中存在的缺陷,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作业中各类健康安全环境事故、事件和险情的管理。 3 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负责公司事故报告、较大以下事故调查及处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3.2 安全环保部
3.2.1 负责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组织工作; 3.2.2 负责公司较大以下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2.3 负责公司员工工伤认定手续的办理工作。 3.3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员工伤保险索赔手续的办理工作。 3.5 各部门
3.5.1 负责本部门各类事件/事故的及时上报与应急反应; 4 管理控制要求 4.1 事故等级划分
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影响程度将事故分为:未遂事故、轻微事故、中等事故、严重事故、特大事故、职业病。 4.1.1未遂事故
没有造成疾病、伤亡或其他财产损失的事件。 4.1.2 轻微事故
外伤、可马上修复并生产的设备损坏、1000元以下的损失。 4.1.3 中等事故
外伤、一日内自修并可恢复生产的设备损坏、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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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 事故、事件调查及处理管理程序 编 号 版本/修订 颁布日期 生效日期 程序文件 4.1.4 严重事故
人员内伤并需送医院救治、局部停产、设备损坏并需外协、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损失。 4.1.5 特大事故
死亡、全厂停产、设备彻底毁坏、超过100000元以上的损失。 4.1.6 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注: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4.2其他划分
4.2.1 重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
重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系指发生下列事故,并造成严重的危害和影响,这些危害和影响包括: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性重伤7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如下责任事故:
1) 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2) 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 民用爆炸物品、化学危险品重大事故; 4) 作业及生产设施重大事故;
5)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大事故; 6)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7) 工程项目施工作业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8) 其他重大事故。 4.2.2 较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
较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系指发生下列事故,并造成比较严重的危害和影响,这些危害和影响包括:一次死亡1人(含)以上3人以下,或一次性重伤3人(含)以上7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如下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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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 事故、事件调查及处理管理程序 编 号 版本/修订 颁布日期 生效日期 程序文件 1) 较大的火灾爆炸事故; 2) 较大的交通安全事故;
3) 民用爆炸物品、化学危险品较大事故; 4) 作业及生产设施较大事故;
5)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较大事故; 6) 较大的环境污染事故;
7) 工程项目施工作业较大的安全事故; 8) 其他较大的事故。
4.2.3 一般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系指除第4.2.1、4.2.2条款所述外的其它责任事故。
4.2 事故报告的管理
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健康安全环境事故、事件,或者发生(发现)的职业伤害和职业病,包括承包商的人员、设备与环境事故、事件都应及时进行报告。事故、事件导致但不仅限于下列情况之一出现时,均属报告范围之列:
a) 人员死亡; b) 人员离开工作岗位; c) 人员工作受限; d) 人员工作岗位转换;
e) 人员伤情需一次性简单医疗处理或专业机构医疗手段处理; f) 人员失去知觉; g) 需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h) 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 i) 全面或局部停产; j) 环境污染; k) 相关方投诉; l) 损毁公司声誉;
m) 其它健康安全环保事故/事件。
发生事故(事件)时,现场人员或部门领导要报告环保安全部和公司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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