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须知
超期企业(性质、跨关区地址未变)按照注册办理,并需携带原海关证书;性质、跨关区地址变更按照注销办理。
报关专用章规格:椭圆形,长50MM,宽36MM,“企业名称+报关专用章”字样。企业刻制《报关专用章》须经公安部门批准的刻章公司办理。
企业需在海关现场电子数据录入,录入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特向你关申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现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内资企业经营范围中应涵盖“进出口”字样。例如: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等); 如取得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内资、外资企业均提交); (提示:外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营范围中增加“进出口”字样,可在商务部门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 (4)《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法人代表提交有效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外籍人士《护照》、《港澳台同胞回乡证》)的复印件; (8《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9)企业公章、报关专用章的印模原件(注:二枚印章印模盖在一张A4白纸上); 报关专用章规格:椭圆形,长50MM,宽36MM,“企业名称+报关专用章”字样。企业刻制《报关专用章》须经公安部门批准的刻章公司办理。 ★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提交《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所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多页文件需加盖骑缝章,海关受理后5个工作日核发登记证书。 企业需在海关现场电子数据录入,录入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申请单位(公章) 海 关 审 核 意 见 经办关员意见: 以上证件与正本核对无误,同意为该企业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手续。 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批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海关注册编码 中文名称 工商注册地址 工商登记日期 经济区划 邮政编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海关 营业执照注册号 行政区划 经营类别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进出口企业代码 经济类型 行业种类 组织机构类型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件类型 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身份证件号码 固定电话 海关业务联系人 上级单位名称 序号 1 2 3 上级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出资者名称 出资国别 与上级单位关系 出资金额(万) 出资金额币制 本单位承诺,我单位对向海关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本表所填报的注册登记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无所属报关人员不用提交)
所属报关单位海关注册编码 序号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业务种类 □备案 □变更 □注销 □备案 □变更 □注销 □备案 □变更 □注销 □备案 □变更 □注销 □备案 □变更 □注销 1 2 3 4 5 我单位承诺对本表所填报备案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所属报关人员的报关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登记表》填表说明
1、 海关注册编码:企业初次到海关申请注册登记时,不填。申请其他企业管理业务时,必须填
写“海关注册编码”。 2、 组织机构代码: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编码。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保税仓库可以不填。没有组织机构代码的自然人、临时组织机构在申请临时注册登记时可以不填。其他企业或组织机构必须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3、 注册海关:企业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时,填写工商注册所在地海关名称。办理其他业务,不填。 4、 中文名称:企业、个体工商户填写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或“企业名称”,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机构名称”。 5、 工商注册地址:企业、个体工商户填写工商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企业住所”,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地址。 6、 邮政编码:填写工商注册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
7、 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个体工商户填写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其他组织机构可不
填。 8、 工商登记日期:企业、个体工商户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其他组织机构可不填。 9、 进出口企业代码:对外贸易经营者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的“进出口企业代
码”。 10、 行政区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填写6位地区代码及对应的行政区划名称。 11、 经济区划:根据企业或组织机构所在地,在以下选项中选择填写:
编号 01 02 03 04 05 06 07 09 经济区划名称 经济特区 经济技术开发全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保税区 出口加工区 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 保税物流园区 一般经济区域 12、 经济类型:根据《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 12402-2000)填写3位经济类型分类代码及
对应的名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情况登记表》上有对应的项目)
分支机构应与其上级单位经济类型一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非企业组织机构、临时组织机构填“其他”。 13、 经营类别:根据企业在海关注册的类型,在以下选项中选择填写:
编号 1 2 3 4 5 经营类别名称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报关企业 报关企业分支机构 特殊监管区“双重身份”企业 临时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