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规律的客观性,认为规律的作用具有强制性,但同时也认为规律是可知的。人们认识了客观规律,就可以利用客观规律,为人类造福。
(3)在实际工作中,在想问题、办事情时,要从实际出发,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引出计划和办法,而不能从主观想象出发,这是马克思主义规律论的出发点和根本要求。
(三)物质与意识
1.意识产生的自然前提和社会基础(掌握)
(1)意识的产生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有三个决定性的环节:由一切物质所具有的反应特性到低级生物的刺激感应性;由低级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到高级生物的感觉和心理;由高级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到人的意识的产生。
(2)意识不仅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更重要的是社会的产物:劳动为意识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客观的需要和可能。作为思维外壳的语言也是在劳动过程中产生和发展的。
2.意识的本质(掌握)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这就是意识的本质。 (1)意识是人脑的机能:①人脑结构的高度完善化,使人脑能够成为产生意识的物质器官;②病理学的研究成果也证明了意识是人脑的机能。
(2)从意识的产生、形式、内容等方面都证明意识是客观存在的反映:①意识的产生是由客观规律的作用引起的;②意识的内容来源于客观存在。
(3)人的意识具有社会性,意识是社会的产物、社会的现象,具体表现:①意识产生发展的动因,不是人脑的生理活动,而是社会存在;②意识反映的对象,不是纯粹的自然存在,而是社会存在;③意识的反作用大小,主要取决于社会存在的需要。
3.意识与物质之间的关系(掌握)
(1)物质是不依赖于意识而存在、又能为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2)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客观存在的反映。
(3)物质与意识之间存在辩证关系,即对立统一关系:
一方面,物质决定意识。①物质决定意识的起源,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社会的产物。②物质决定意识的本质,意识是人脑这种特殊物质的机能,意识的内容来自客观世界(包括物质世界)。③物质决定意识反作用的成败,意识能动作用的发挥离不开物质条件,必须遵循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
另一方面,意识对物质有反作用(即意识的能动作用)。①先进的意识促进物质生产的发展。②落后的意识阻碍物质生产的发展。
三、世界
(一)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1.科学对世界物质统一性的证明(掌握)
(1)理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新成就与世界物质统一性是密切相关的,诸如天体的起源和演化理论、生命的起源和生物进化的理论、质量和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人类起源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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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发展的理论等,它们以事实和逻辑证明世界物质统一性的正确性。
(2)质量和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证明,物质能够依照一定规律由一种形态转化为另一种形态,但不论如何转化,其总质量和能量是不变的。这从质和量两方面证明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3)社会发展史和社会科学证明,随着人类的出现,人类社会也产生了。社会的精神生活也不能脱离社会物质生活而独立存在,它是社会物质生活的反映。所以,人类社会也是整个物质世界的一部分。
(4)总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事实始终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对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提供有力的证明。
2.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世界物质统一性的证明(掌握)
(1)具体分析命题的本质与内涵。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上形形色色、千差成别的事物和现象,都是物质的不同表现形态,都统一于物质。马克思主义哲学明确地回答了这一问题。
(2)借助理论思维、辩证思考。对世界统一性问题,要从一和多、抽象和具体、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无限和有限等多方面进行辩证思考,以免陷入形而上学思维。 (3)广泛而系统的论证。例如,马克思主义哲学论证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决定上层建筑等等,都从不同的角度论证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
(4)论证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过程。世界物质统一性的哲学论证必将随着科学的进步而具有新的内容和形式。
(二)世界的辩证图景
1.联系的含义和特点(掌握)
1.含义
(1)作为哲学范畴的联系包括两方面的含义:第一是指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现象、过程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第二是指各种事物、现象、过程内部诸要素、成分、阶段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总起说来,所谓联系指的就是事物、现象、过程之间以及它们内部诸要素、成分、阶段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2)区别:区别是指事物之间质的界限。
(3)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联系是相互区别的事物、现象或过程之间的联系,事物的相互联系与相互区别互为前提。
(4)如果只见区别不见联系,就会导致形而上学;如果只见联系不见区别,就会导致相对主义的观点。
2.特点(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
(1)客观性: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就要反对用主观臆想的联系代替客观的真实的联系,坚持从实际出发,如实地反映事物之间的各种联系。
(2)普遍性: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地存在,都同周围的其他事物联系着;每一事物内部的各个要素也不能孤立地存在,都同其他要素联系着;整个世界是一个万事万物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而不是各种孤立的事物的机械堆积、凑合。联系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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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性的观点要求我们在了解个别事物时,要注意把握它同周围有关事物的种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在分析事物的某一要素时,要注意把握它同其他要素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不要孤立地看问题,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见部分、不见整体。
(3)多样性: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又是复杂多样的。大体上说有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主要联系和次要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等。把握联系的复杂多样性,还涉及到两个范畴,一个是中介,一个是条件。中介是指事物联系的中间环节。条件是指同某一事物相关联的、对它的存在和发展发生作用的诸要素的总和。
2.发展的含义(掌握)
“运动”与“发展”
(1)运动是指“一般的变化”,它包括世界上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
(2)发展是指一种特殊的运动变化一一前进性、上升性运动,即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变化。发展就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新事物”与“旧事物”
(1)区分新旧事物的根本标志是看它是否符合事物发展的根本趋势,是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
(2)新事物必然会战胜旧事物,这是因为:
①新事物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
②新事物优越于旧事物,它克服了旧事物中一切消极的、腐朽的东西,吸收了旧事物中一切积极的合理的因素,并增添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富有生命力的新内容;
③在社会历史领域中,新事物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因而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所以它必然战胜旧事物。
“过程”论
(1)恩格斯说:“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这就是说,不能把世界看成是不发展、不变化的事物的堆积,而要把世界看成是过程的集合。
(2)所谓过程,就是说任何事物都有成有毁,都有它产生、成长和死亡的历史,任何事物都是作为或久或暂的过程而存在的。
(3)恩格斯把关于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的思想称为“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它是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的基本思想。坚持这一思想,我们就要善于识别新生事物,支持有益的新生事物迅速成长壮大。同时,我们对现实要采取科学的批判态度,就是要认识到任何现实事物都是作为过程而存在的。
3.联系和发展的三大基本规律(掌握)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的联系和发展遵循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这就是唯物辩证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1.相关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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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含义: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又叫矛盾规律,揭示的是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
(2)矛盾:是指事物内部两方面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也就是事物内部两方面之间既相互排斥又相互联系的关系。
(3)矛盾规律的基本内容:任何事物都包含矛盾,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运动发展。
(4)辩证矛盾与逻辑矛盾:逻辑矛盾指思维中前后不一致,自相冲突,是主观的。辩证矛盾是对立统一关系,它是客观的、普遍的,是不能否认和排除的。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1)矛盾的统一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联系的性质,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①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就是矛盾双方互为存在的前提,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条件,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②矛盾双方相互贯通,是指矛盾双方存在着由此达彼的桥梁。
(2)矛盾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①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使事物保持相对稳定性,为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前提。②矛盾双方互相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③矛盾的同一性规定了事物向着对立面转化的基本趋势。
(3)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性质。
(4)矛盾斗争性的作用:①在事物量变过程中,斗争推动矛盾双方的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发生变化,为质变做准备;②在事物质变过程中,斗争突破事物存在的限度,促成矛盾的转化,实现事物的质变。
(5)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结。①区别:同一性和斗争性是有区别的,是矛盾的两种相反的基本属性,它们在事物矛盾运动中所处的地位是不同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②联系:同一性和斗争性是互相联结、不可分离的。一方面,同一性是包含斗争性的同一性,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另一方面,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同一性也就没有斗争性。
(6)在认识和实践中,要把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结合起来,学会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反对只见同一不见对立或只见对立不见同一的形而上学观点。 3.内部矛盾与外部矛盾
(1)内因: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
(2)外因:外因是一事物与他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即外部矛盾。
(3)内因和外因的关系:①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②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在一定的情况下,外因对事物的发展甚至起决定性作用;③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4)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的内因与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是我们正确处理重大社会问题的理论基础。(举例如我国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的方针) 4.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1)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坚持辩证法的前提。
(2)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二者关系: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它们是辩证统一的。①矛盾普遍性和矛盾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区别的。③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问题,是非常重要的问题。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统一的原理,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这一基本思想原则的理论基础。
5.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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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是矛盾特殊性的重要表现。它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①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不平衡,②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不平衡。 (1)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①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的矛盾,是事物的主要矛盾,其他处于服从地位的矛盾是次要矛盾。
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
③首先,主要矛盾规定和影响着次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主要矛盾解决得好,次要矛盾就可以比较顺利地得到解决,次要矛盾解决得如何,反过来又影响主要矛盾的解决。
④其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地位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它们可以相互转化。 ⑤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关系的原理,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①同一矛盾双方的力量也是不平衡的,其中居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方面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②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 ③a.首先,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矛盾的次要方面也制约和影响矛盾的主要方面。
b.其次,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地位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随着矛盾双方主次地位的转化,事物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
c.因此,我们在分析问题时,要分清主流和支流,抓住主流,认识事物的性质,同时也不能忽视支流,并且注意主流和支流的变化。
④矛盾的主次方面关系的原理,对于指导我们正确认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具有重要意义。
(3)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实际的工作中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就是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
*质量互变规律
1.质、量、度
(1)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我们认为把握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的起点和基础。只有认识了事物的质,才能正确区分事物,划清不同事物之间的界限。
(2)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来表示的规定性,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
*质与量
区分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的开始,是认识量的前提;由质进到量,是人们对事物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
质和量是事物两种不同的规定性,二者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①质是量的基础,世界上没有无质之量,量总是一定质的量,质还规定着量的活动范围。②质总是一定量的质,没有一定的量,也就没有质,量制约着质。
(3)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限度(或范围、幅度),它体现着质和量的对立统一。事物的度的两端的界限叫关节点或临界点。掌握事物的度对于认识和实践具有重要意义:①只有认识事物的度,才能准确把握事物的质;②只有准确把握事物的度,才能提出指导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坚持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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