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支付运杂费、安装费时: 借:在建工程 350 贷:现金 350 ③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水泵 3350 贷:在建工程—水泵 3350
例2:合作社购买电脑一台,用银行存款支付价款5000元。其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2)自制、自建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自行建造完成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项目。
例:合作社建办公室3间,用银行存款购各种材料价值30000元,用现金支付工人工资6000元,运杂费4000元,现建成投入使用。其分录为: ①支付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 4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 现金 10000 ②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办公室 40000 贷:在建工程 40000 (3)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收到捐赠的全新固定资产,按照所附发票所列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基金”科目。
例:合作社收到市科委捐赠的全新电脑一台,价值6000元。其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电脑 6000 贷:专项基金 6000
(4)因出售、报废或毁损减少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出售、报废和毁损等时,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照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借“应收款”、“成员住来”等,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 例:合作社出售农用车一台,账面价3000元,已提折旧2000元,出售时,用现金支付清理费400元,双方协议价1000元。款已收。 ①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00 累计折旧 2000 贷:固定资产 3000 ②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400 贷:现金 400 ③收到固定资产价款时
借:现金 1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00 ④结转净损失:
借:其他支出 4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400 4、累计折旧的账务处理
①本科目核算合作社拥有的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②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管理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借记“管理费用”,贷记本科目。
③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合作社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5、在建工程的账务处理
本科目核算合作社进行工程建设、设备安装、农业基本建设设施、建造等发生的实际支出。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七)无形资产的核算
1、本科目核算合作社持有的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2、合作社现在主要是商标权,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商标权,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等实际支出,借记无形资产一商标权,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3、无形资产从使用之日起,按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所拥有的无形资产摊余价值。 二、负债的核算
合作社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付盈余返还、应付剩余盈余等。 1、短期借款的核算
①本科目核算合作社从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外部单位和个人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的各种借款。
②合作社借入各种短期借款时,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贷记短期借款。
③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其他支出”,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④归还短期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例:合作社从信用社借入半年期借款3000元,存入该社备用。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短期借款 3000 2、应付款的核算
①本科目核算合作社与非成员之间发生的各种应付及暂收款项。包括因购买产品物资和接受劳务、服务等应付的款项以及应付的赔款、利息。
②合作社发生应付及暂收款项时,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产品物资”,贷本科目。
③合作社偿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例:某合作社购进枣树苗款2500元,款未付。 借:林木资产——经济林木 2500
贷:应付款 2500 3、应付工资的核算
①本科目核算合作社应支付给管理人员及固定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
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助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通过本科目核算,合作社支付给临时人员的报酬,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②提取工资时,根据人员岗位进行工资分配,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③实际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 ④本科目期末一般应无余额,如有贷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已提取但尚未支付的工资额。
例:合作社按照工资标准,提取管理人员工资2000元。其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2000 贷:应付工资 2000 4、应付盈余返还的核算
①本科目核算合作社按成员与本社交易量比例返还给成员的盈余,返还给成员的盈余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 ②合作社根据章程规定的盈余分配方案,提取返还盈余时,借记“盈余分配”,贷记本科目。实际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③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尚未支付的盈余返还。
例:合作社根据章程规定的盈余分配方案,提取本年应付的盈余返还额为5000元。其分录为:
借:盈余分配 5000 贷:应付盈余返还 5000 5、应付剩余盈余的核算
①本科目核算合作社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本社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的剩余可分配盈余。 ②合作社按交易量返还盈余后,根据章程规定或成员大会决定分配剩余盈余时,借记“盈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③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尚未支付给成员的剩余盈余。 6、长期借款的核算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专项应付款两个科目
①本科目核算合作社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外部单位和个人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
②合作社长期借款利息应按期计提,借记“其他支出”,贷“应付款”科目。 ③与短期借款的不同点是期限不同,一年以上。 7、专项应付款的核算
①本科目核算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的资金。
②合作社收到国家财政补助的资金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③合作社按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用途,取得固定资产、农业资产、无形资产等时,按实际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牲畜资产”、“林木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基金”科目;用于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项目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
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④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尚未使用和结转的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数额。
例:某合作社2007年获得省农业厅财政扶持资金30000元,该合作社按照财政扶持资金的项目用途,全部用于购买柿树苗。其分录为: ①收到款时: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专项应付款 30000 ②完成项目:
借:林木资产—经济林木 3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 借:专项应付款 30000 贷:专项基金 30000
例2:若上例中,项目用途为建造蔬菜温室棚。其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3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 借:专项应付款 30000 贷:专项基金 30000 不同的项目用途,记入的会计科目不同。 三、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合作社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股金、专项基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盈余等。
(一)股金的核算
1、本科目核算合作社通过成员入社出资、投资入股、公积金转增等所形成的股金。
2、合作社收到成员以货币资金投入的股金,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按成员应享有合作社注册资本的份额计算的金额,贷记本科目,按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3、合作社收到成员投资入股的非货币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相关科目。如“固定资产”、“产品物资”。
4、合作社按照法定程序减少注册资本或成员退股时,借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等科目。 5、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实有的股金数额。
例:合作社收到某成员入股资金50000元,款存银行。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股金—某成员 50000 (二)专项基金的核算
1、本科目核算合作社通过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转入和他人捐赠形成的专项基金。
2、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固定资产、农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及接受他人捐赠、用途不受限制或已按约定使用的资产计入专项基金,按实际 使用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的数额,借记“专项应付款”,货记本科目。 3、合作社实际收到他人捐赠的货币资金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实有的专项基金数额。 例:合作社收到某单位捐赠现金1000元。其分录为: 借:现金 1000 贷:专项基金 1000 (三)资本公积的核算
1、本科目核算合作社形成的资本公积。
2、成员入社投入货币资金和实物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和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等科目,按其应享有合作社注册资本的份额计算的金额,贷记“股金”科目,按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3、合作社用资本公积转增股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股金”科目。 (四)盈余公积的核算
1、本科目核算合作社从盈余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2、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盈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3、合作社用盈余公积转增股金或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股金”、“盈余分配”。
例:合作社按照章程规定,本年按盈余的10%提取盈余公积,本年实现盈余100000元。其分录为:
借:盈余分配 10000 贷:盈余公积 10000 (五)本年盈余的核算
1、本科目核算合作社本年度实现的盈余。
2、会计期末结转盈余时,应将“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将“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支出”、“管理费用”。 3、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盈余转入“盈余分配”,借记本科目,贷记“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科目,如为净亏损,作相反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六)盈余分配的核算
1、本科目核算合作社当年盈余的分配和历年分配后的结存余额。设置“各项分配”和“未分配盈余”两个二级科目。
2、合作社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按交易量向成员返还盈余时,按比例分配剩余盈余时,借记本科目(各项分配),贷记“盈余公积”、“应付盈余返还”、“应付剩余盈余”等科目。
3、年终,将本科目下的“各项分配”余额转入本科目“未分配盈余”明细科目。借记本科目(未分配盈余)、贷记本科目(各项分配)。“各项分配”明细科目应无余额。“未分配盈余”贷方余额表示未分配的盈余。 四、损益和成本的核算
(一)收入类科目:收入的核算包括“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两个科目。 1、经营收入核算合作社销售产品、提供劳务,以及为成员代购代销,向成员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等活动取得的收入。
2、其他收入核算合作社除经营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合作社实现收入时,根据业务性质记入“经营收入”或“其他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