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结项具体要求
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结项具体要求
吉林师范大学根据《吉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吉林师范大学课题管理相关规定对项目严格管理。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请示(填写《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一式三份,反正面打印,见下载专区),经所在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报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重要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
1.变更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负责人和成员变更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中期检查期间提出,中期检查之后不再受理变更。新加入的课题组成员必须在申请变更之前已经为课题研究发表相关成果,没有任何成果的不予受理变更。中期检查时间为研究期限的1/2阶段。)
2.变更课题名称 3.变更成果形式 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5.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6.到期没有完成课题申请延期的(延期一般为6个月,不得二次延期。申请延期获批后到期仍不能结项的,自动取消其项目。)
7.因故中止或撤销课题 二、结题条件
注:2015年立项项目结项参照“十三五”项目结项条件 A.“十二五”项目结项条件:
1、重点基地项目,结项最终成果必须是20万字以上的专著,中期成果必须有以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两篇论文,其中一篇为核心。专著封面教育厅有统一要求,专著和论文必须标注是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阶段性成果。
2、重点项目,结项最终成果为3万字研究报告,中期成果必须有以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两篇论文,其中一篇为核心。研究报告的格式以硕士论文格式为准,论文必须标注是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阶段性成果。
3、一般项目,结项最终成果为3万字研究报告,中期成果必须有以负责人 为第一作者的两篇省级论文。研究报告的格式以硕士论文格式为准,论文必须标注是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阶段性成果。
4、所发文章必须标明所属项目编号,禁止用一篇文章结不同的项目。 B.“十三五”项目结项条件: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结项最终成果均为3万字研究报告,中期成果必须是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身份,公开发表至少2篇以上与本项目有关的文章,其中一篇需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上。研究报告的格式以硕士论文格式为准,论文必须标注是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阶段性成果。
2、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应注明“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禁止用一篇文章结不同的项目。
3、基地项目可以按一般项目成果结项。 三、结项材料
申请结题验收须提交下列材料一式5份: (一)《成果验收报告书》; (二)项目合同书;
(三)发表论文(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及著作(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复印件;
(四)研究成果报告及使用单位证明。
四、对没有达到合同指标成果要求,提出限期改进意见,暂缓通过。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分别应在接到通知的半年内,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改进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若未通过验收或未按要求验收的,个人不再允许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五、如发现结题成果内容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撤销验收,追回验收证书,并通报批评。
六、结项材料装订要求 分两部分装订,
一、第一部分为成果验收报告书。
二、第二部分为项目所有验收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科研项目合同 2.论文及著作复印件
3.研究成果报告及使用单位证明
教育厅于每年下半年统一组织验收结题工作。项目验收由教育厅负责组织聘请专家,采取会议验收或网上验收的形式进行,专家组一般由5-7名同行专家组成。其中,产业化培育项目验收专家组须有3名以上行业企业专家,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
4.封面统一要求白色铜版纸装订。
(1)“十二五”项目佐证材料(系列论文)封面装订格式见附件1; (2)“十三五”项目佐证材料(系列论文)封面装订格式见附件2。 (3)研究报告内容要求A4纸双面打印,具体格式请见下载专区。
附件1
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佐证材料
成果编号:吉教科文合字【20 】 号 课 题 名 称:
学科方向,二级学科名称,: 批 准 经 费: 立项 时 间: 项目负责人: 项目所在院校:
组织验收单位:吉林省教育厅 验收时间: 20 年 月 附件2 项目编号(省编):
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 佐证材料 申报学校: 申报课题名称: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计划完成时间:201 年 月 成果形式:系列论文、研究报告 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职务及职称: 负责人手机号码: 负责人所在院系或部门:
填表日期:201 年 月 日 吉林省教育厅制 二?一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