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东政发[2010]6号 【发布部门】东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5.07 【实施日期】2010.05.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
(东政发〔201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强市行政审批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服务功能与行政效能,现就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中心服务功能,建立起廉洁高效、利企便民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为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着力建立集中受理、窗口办理、承诺服务、统一收费、程序规范、 1 / 2
运转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运行新机制,实现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办理集中、审批流程
简化、审批过程透明、审批效率高、社会满意度高,力争用5年时间将中心建成全省一流的“政务超市”。
二、创新工作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按照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要求,探索实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切实解决“两头受理”和“体外循环”的问题。确定审批服务事项多、工作量大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进行试点,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行。
(二)进一步精简优化审批流程。按照精简效能、权责一致、优化整合的原则,中心办公室和市政府法制办要定期组织进驻部门、单位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进行审核,整合内部资源,优化工作流程,规范自由裁量权,明确各环节的标准、条件、责任、权限、时限和岗位职责等,力求做到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最简、条件最少、时限最短。进驻部门、单位在行政审批服务中涉及的收费,一律由进驻中心的金融机构统一收缴。严禁在事项办理过程中搭车收费、违规加入中介机构的鉴定检测等审查或收费行为、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的前置条件。
(三)建立并联审批和全程代办等制度。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联合会审、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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