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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主义思想对我国大学教育的启发——基于康德哲学中人”与“自由”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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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主义思想对我国大学教育的启发——基于康德哲学中人”与“自由”的思考

作者:秦娜

来源:《河南农业·综合版》 2014年第12期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秦 娜

摘 要:我国大学的发展已跨入大众化阶段,这是教育随社会变化发展而产生的“质与量”的飞跃,这是社会、经济、人口、政治等方面综合需求的结果。但是大学的功能中心主义和科技中心主义,以及精英化的教育理念依然占据着主导地位。基于对康德哲学中关于“人与自由”的思考,分析我国大学理念和大学素质教育发展的现状,进而推动我国大学对人本主义理念的诉求。

关键词:自由;大学理念;人本主义

20世纪50年代以后,由于受科技和经济发展的强大冲击,大学教育偏重于培养适应经济发展需求的技术型人才,而忽略人文素质教育。因此,各国在面向21世纪战略考虑中,都把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和能力作为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中明确提出了高等教育的质量要求,但在新时期“质量”到底意味着什么?这需要从高等教育的育人观和办学理念来加以审视,从而在实践上达到“质量”的提升和飞跃。教育的质量只有从人的发展的视角来衡量,才会真正体现教育的本质所在。高等教育不仅要抓“人才”质量观,更要抓“人”的质量观。要真正促进人的发展,就要从理念做起,进而付诸实践。这是人所发展的根本需求,也是教育发展的根本所指。

一、康德哲学中“人”的旨趣

康德道德哲学的主要论题是以道德法则或定言命令作为原则与根据,自上而下地规定人类社会生活中各种道德义务。因此,阐明定言命令的内容与合法性,构成了康德关注的焦点。康德把定言命令的基本形式表述为:你要按照同时也能够愿意它成为一条普遍法则的那个准则去行动。定言命令的这一基本形式,一般被康德研究界简称为普遍法则公式(Formula of

Universal Law)。该公式的主要功能在于:提供某个行动的准则是否能够普遍化的检验,从而描述该行动在道德上是否可被接受。这种检验从行为动机的形式方面,给出了判别行动是否合乎道德的根本条件,体现了定言命令的基本功能。为了更直观地运用这一公式,康德从行动目的的角度提出了该公式的另一种表述:“你要这样行动,把你要这样行动,把不论是你的人格中的人性(Menschheit),还是任何其他人的人格中的人性,任何时候都同时用作目的(Zweck),而决不能只是用作手段。”这种命令的形式,作为普遍法则公式的变形公式,一般被称为人性公式(Formula of Humanity)或目的公式(Formula of End)。在通常的引证中,这个公式的内容一般也可以被简略地表述为:人是目的。

二、康德哲学的“自由理念”透析

康德把自由称为“纯粹的理性体系的整个建筑之拱心石”。他说自由是一种概念、一种事实和一种设定。自由不是康德哲学中的一个主题,而是康德哲学的最高理念——其整个哲学体系无非是这一理念的展开,“自由的概念,一旦其实在性通过实践理性的一条无可置疑的规律而被证明了,它现在就构成了纯粹理性的、甚至思辨理性的体系的整个大厦的拱顶石……”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认为,自由“乃是一个先验的理念”,因为“在它里面并不含有从经验里借来的东西”,而且“他的对象不能作为在经验中被确定而出现的”。那么,这样一个“超越性的”,在经验中“不能有什么对象出现是足以适合的先验的观念”,是不是多余的、无用的呢?不,自由这一概念是很有价值的。虽然在知的理性中我们并不能“确保它有任何客观实在性”,然而只有它才能使人们从自然的领域过渡到道德的领域成为可能,并且是“开启崇高实践原理的一把秘匙”。在这里,他把自由概念呈现为知识“思辨理性”“不是不可能思维的”而已。而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自认为由于证实了纯粹理性确有实践能力(决定意志),因而“先验的自由现在也就被确定了”,即它的实在性被实践理性的一个必然法则所证明了。这一必然法则就是康德道德哲学中的道德律。因为,要想明白其自由概念,就必须先弄清楚道德律是什么。

(一)道德律

道德律作为一个决定意志的规律,首先应具备普遍性。而所谓普遍性就是不能有任何例外,因此它是不能从经验中得来的。康德认为,以欲望的对象(他称为“规律的实质”,即规律的内容)为其动机的行为准则永远不能成为普遍的实践规律,因为这样的动机乃是以经验的东西为基础的。所以,我们就不能把欲望的对象,即规律的内容当做决定意志的动机。规律除内容外就只剩下纯粹的形式。很显然,只有纯粹的规律形式才能成为普遍规律,即能够决定每一个意志的原理。所以,在康德看来,这个使行为准则能够成为普遍行为规律的单纯形式就只能是:你行为的准则要符合道德律所必须的。“你应该这样行动,须使得你的一致准则能同时成为一条普遍的规律”,这就是康德道德哲学中的道德律或绝对命令。

(二)自由

康德认为,规律的纯粹形式只有理性才能体会,因而它不是感官的对象,不属于现象,既然如此,那么规律的形式决定意志这件事在本质上就不用于现象界中按因果律决定事件的原理,这种意志必定是完全独立于现象界中的因果律的。因为在现象中“被决定的事件无不为本身是现象的东西所确定”。这样一种独立性,康德就称之为“最严格意义下的(即先验意义下的)自由”。结论是:一个以准则的单纯形式作为自己法则(动机)的意志就是一个自由意志。

(三)自由和道德律的关系

自由和道德律是紧密联系的,可我们是从自由发现道德律的,还是从道德律发现出自由的呢?康德认为,我们不能首先发现自由。“我们既不能直接意识到自由,也不能从经验中推自由来,因为经验只使我认识到现象法则,认识到与自由正相反对的自然的机械作用。因此,只有我们再为自己立下准则时所立刻直接认识到道德法则是首先出现于我们之前的,而且因为理性既然把它呈现为不受任何感性条件压制甚至完全独立于它们之外的一个动机,所以它就一直领导自由概念上了。”那么,这个基本法则的意识是怎么样发生的呢?康德认为,这乃是被给予的“一个理性的事实”,是“理性以一种必然性给我规定了的”事实。它不可能从理性的先前材料,如自由意识,推测出来,因此,只有道德律才让我们首先发现出自由概念来。

自由概念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占据极重要的地位,如果没有这一概念,那么他的道德命令也就失去了理论基础,要想建立道德哲学也就不可能了。我们可以看出,康德是把自由问题和道德问题联系起来考察的。人是自己行为原则的立法者,在这里认识主体,是目的,因而他是自由的,或者说,他是能够成为自由的。违反这一原则,就意味着把人作为手段,当作工具,因而是不道德的。所以,只要人的自由没有受到尊重,他就可以不承担任何义务。换句话说,凡是违反人的自由的行为原则,人有权不遵守。康德道德哲学中的自由概念,并非指人的意志的绝对自由,而是指不服从自然律而服从道德律而言。在他看来,离开了规律的约束来谈自由是毫无意义的。

三、我国大学的现实思考

当前,由于教学过程中普遍缺乏拟态环境下素质教育的营造,从而使培养出来的大学生成为人文精神缺失、主体性残缺不全的不完整的人。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首先,独立性低下。长期以来,由于传统教育思想与模式的束缚以及对教育教学过程本质认识的偏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总是把知识“填鸭式”地灌输给学生,这种中国式的“填鸭式”教育不仅在中小学教育中有所体现,在大学的课堂上也广为使用,这就对大学生的个性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其次是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缺乏,学习动力不足。部分老师在教学时,不能很好地把握学生主体这一重要原则。最后,课堂用语交往的主体性缺失。首先,提问的主导者是教师,学生几乎没有提问的机会;其次,就所提问的内容而言,教师表现出偏爱偏重事实的问题;再次,学生主体间交往活动缺失。

综观中外教育发展史,人们在教育价值取向上的分歧主要表现在两个维度:一是归属上表现为关注知识价值和智力价值还是情感价值和整体素质价值。教学价值观偏差,是指由于学习教育缺乏相对的独立性,一味强调教育在促进社会进步与发展方面的价值,一味强调受教育者知识、技能的获得,而忽视个人主体性与独立性的培养,造成学生主体性的自然缺失,中国的教育并没有把培育和发展个人的主体性和独立性人格作为根本目的。

在我国的教育实践中,教育价值主体性缺失,首先表现在教师对课堂教学目标的认识上。众所周知,教育目标是教学的灵魂,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是统帅、制约、决定教案、教具和教学计划的根本。既然以传授知识和技能为课堂的主要教学目标,那么教师的主要任务就是帮助学生巩固已掌握的知识,在现有的发展水平上丰富他们的知识,由于教师以知识的传授为教学目标,因而课堂上教师自然把重点放在包括考试内容的练习上,并下意识地排除对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等有帮助的训练。长此以往,学生会失去学习的兴趣和动力。其次,对学生主体性培养不够重视,教师在教学中关注的是学生知识的掌握情况。很大一部分教师认为,学生的个性发展与教师无关,教师的任务是教书,就是传授书本知识,至于学生个性的发展、特长的培养和老师没有任何关系。这种教学任务观完全忽略了受教育者是活生生、有思想、有情感的人,受教育者的许多兴趣爱好等个性特长被忽略甚至扼杀了,表现了对学生主体人格的极度轻视。

四、我国大学的人本主义诉求

人本主义是指以人为本,以人的主体存在、需要满足和发展为中心,以人本身为目的的思想或观念。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活动中要以人为中心,尊重人的权利,关心人的需要,强调人权和人的社会平等地位。

(一)“人本主义”教育理念的具体表征

1、教育观念的人本化。“人本主义”教育理念强调把学生看作目的而非手段,认为学生是教育的中心,也是教育的目的;学生是教育的出发点,也是教育的归宿;学生是教育的基础,也是教育的根本。

2、教育过程的主体化。“人本主义”教育理念凸显了学生是教育主体的地位,把学生看作能动的而非被动的。人本主义思想教育的任务既要向学生讲解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方面的知识,还要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发挥他们的能动性,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正确进

行自我评价、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引导他们在理解的基础之上进行自我思想和道德上的实践。

3、教育管理的人性化。人本主义要求提倡人性化管理,要提高学生对规范和纪律的持续学习和适应能力,培养学生学习规则、适应管理的能力,适应将来不同条件、不同职业领域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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