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中心小学
新冠肺炎防控家长、学生承诺书
本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陕西省新冠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学校负责的原则,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学生和与学生一起共同生活的家长或亲属,开学前14天没有外出,特别是没有外出到疫情严重的湖北省和省外疫点地区。
二、学生和与学生一起共同生活的家长或亲属,没有患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是无症状感染者,也不是上述两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开学前14天,也没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
三、学生和与学生一起共同生活的家长或亲属,开学前14天没有接触过从湖北省和省外疫点地区回来的人员。
四、在开学前14天内上报给班主任的健康状况和相关数据是真实的。
五、学生在上学和放学回家时,必须乘坐监护人驾驶的车辆或单独走路,避免与外人接触。
六、学生或家长发现学生和自己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报告;在校外,学生和共同生活的家长或亲属与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人员接触情形,要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报告。
七、学生上课后,与学生一起共同生活的家长或亲属,减少聚集,尽量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聚会、聚餐、玩耍等,不到疫情严重的省外、国外旅游。
八、到校后严格遵守学校、班级的相关要求,特别是疫情防控方面的要求。 九、学生和家长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保证遵守学校以及卫生健康部门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
十、学生和家长自愿承诺,在公共场所戴口罩,并做好勤洗手、勤消毒等个人防护措施,并承诺以上情况如有瞒报、谎报,造成新冠肺炎疫情在学校传播的,一经查实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学生)签字:
承诺人(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2020年4月 日 班主任签字: 2020年4月 日 注:
1、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签署后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本人留存 2、必须由学生本人、监护人和学校共同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