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取消后,继续教育到底怎么办?
2017-11-07
会计从业资格取消终于尘埃落定,绝大多数会计人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对应的另一个问题——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被推上了新的关注高峰。
以后从事会计工作,不再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了。
11月4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修改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根据决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根据决定,会计人员有“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私设会计账簿的”、“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等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本决定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在很多会计人的认识里,会计继续教育是跟会计证绑定在一起的,当会计从业证书正式取消之后,继续教育的存废就引起了广泛关注。
每次推送会计从业证相关信息时,都会收到大家对于会计继续教育的疑问:
会计继续教育不会停止,2018年将更严格
会计从业资格取消了,那继续教育呢?
后续秀财网还会持续关注财政部会计司对继续教育的确认修改方案。一直以来,会计继续教育名存实亡:中介代办,看视频挂机,题库抄答案……没有起到继续教育应有的目的和效果,大家只是走走形式而已。
一方面是学习内容过于枯燥呆板、脱离实际;另一方面,继续教育停留在形式没有起到很好的监督实施。如果继续教育能分能力、分层次来进行学习,并且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完善学习监督与考核机制,或许收效会好一些。
从业资格虽说取消,但是继续教育还是会继续,并且地位和质量会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上税收政策和会计准则的变动比较频繁,不学习就会跟不上。会计工作的专业性要求高,从业资格现在没有了,拿什么来考核选人?国家得有自己的一套驱动学习方式。
1、今后所有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
新规: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 (一)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三)其他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的对象有了重大的改变,其中第一条明确了持有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证的小伙伴都要参加继续教育。第二点和第三点明确说明,不管是否持有会计证,只要从事会计工作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可见新规更接地气、更全面。
2、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管理制,从24分上升到90学分
新规:第十六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新政明确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3、会计证取消后,以后继续教育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
新规新增内容: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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