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成绩考核制度(总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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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成绩考核制度
对学生进行成绩考核是考察和评定学生学习状况的依据,是促进和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力求上进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考察和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状况的必要途径。
一、考核形式 (一)统一考核
1、学生初中三年学习期满参加省、市统一举行的升学考试。成绩上报,记入学生学籍,通知家长,校内记录,对外公布。
2、每学期举行期中,期末由市、区命题的两次大型统考。成绩上报,记入学生学籍,通知家长,成绩优异给予表彰奖励。要求教师对上述考试情况作认真的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并上报学校。
(二)平时考核 1、月考制度
各学科要把每个月的月考纳入学科计划、进度中,并按期执行。月考由学科备课组命题(写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要双基和能力并重,一般双基占70%,能力占30%,向学生公布成绩并作讲评和分析。每次月考,都要作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在试卷与评价记录上方都要标明“第几次综合测试题”。学校要定期检查。
2、课堂提问及课堂小测验
课堂提问及课堂小测验是促进学生及时复习、回顾功课的手段,也是平时成绩考核的重要途径。此环节也要制度化,一般可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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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5到10分钟左右,每次提问,测验要记分,并当众公布。每学期的提问、测验次数要累积。做好成绩记录。
3、实验操作
物理、化学、生物等有关学科要注意考察学生的实验操作和动手能力,应保证考核次数,并记录成绩,视为学生平时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效果处理
在学期成绩评定中,平时学期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在学年成绩评定中上、下学期各占50%。
三、科学分析
每次考核后都要做客观的分析,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恰当处理,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以促进和提高今后的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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