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及对企业文化的了解,有计划的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更好的服务于本职工作,特制订《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公司进行人员培训实施及管理的依据。
第二条 适用范围:凡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等,均依本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条 权责划分 1、行政人事部权责划分
(1)制定、修改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2)拟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工作
(3)联系、组织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各项课程的实施 (4)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5)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6)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并对相关培训资料进行存档 (7)追踪、考核培训效果 2、部门、小区权责划分
(1)呈报部门、小区培训需求计划 (2)收集并提供相关的专业培训信息
(3)配合部门、小区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工作 (4)确定部门、小区内部培训授课人选,并配合、支持内部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培训管理
第四条 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工作岗位职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公平合理。
第五条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公司培训规划、制度的制定与修改,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行政人事部为主要权责部门,各部门、小区均有提出改善意见、建议,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公司培训的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行政人事部为主要权责部门,并对全公司的培训执行情况负有督导呈报的责任,各相关部门、小区应给与必须的协助。
第八条 各部门小区应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求,确定部门、小区培训计划,并反馈给行政人事部统筹规划。
第三章培训体系
第九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公司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人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3、培训方式:公司集中进行培训
4、培训内容:公司简介(公司的发展情况、组织架构、企业文化、各部门分布及职能介绍等)、公司制度等。
第十条 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依靠公司内部力量,最大限度的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公司的内部沟通与交流,在公司内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的学习氛围,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现场指导、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开展。
4、培训内容:涉及管理类、写作类,相关规章制度交流类、各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知识、信息等。
第十一条 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相关专家在公司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涉及专业技术知识、行业法规、管理方法、领导技能、经营理念、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待岗培训
物业培训管理制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