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展现况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本文就从铁路疾控机构在现阶段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思考,并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理顺管理关系,建立与现代化铁路建设发展相适应的疾控体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推进慢性病等领域防制工作的研究,加强与地方的合作与交流等几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根据国家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在铁路防疫机构的基础上组建而成[1]。虽然国家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简称疾控机构)的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2],并不断加强了政策扶持力度,。但是,铁路疾控机构在近几年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却越来越突出,其作用远远没有达到与铁路运输快速发展相适应的水平,。值得我们深思。下面本人结合工作实际,就铁路疾控机构在现阶段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谈一点个人看法进行探讨。 1存在的问题
1.1 在机构建设与工作职责方面的法律依据不足
在机构建设方面, 。国家于2004年-12月-0 9日由卫生部发布的《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2],实施已经三年多,虽然规定了“铁路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建设管理可依照本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但是,铁路疾控机构与地方疾控机构的对应关系在,规定中没有表述。尽管铁道部在有关文件中规定了铁路疾控机构的建设规模,然而,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与相应的地方疾控机构的建设水平比较,相差甚远。 在工作管辖职责方面,。在现行的几部卫生法律法规中,只有《“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3]和正在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4]明确了“铁路等有关部门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路等有关部门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中的职责”。而在其他法律法规中,缺少对铁路卫生工作管辖职责的具体规定已经缺失。 1.2 专业技术人员老化
以某铁路疾控机构为例,专业技术人员的年龄结构为20岁以上占20%,30岁以上占16%,40岁以上占31%,50岁以上占33%。可见,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老化,的平均年龄达较高:44.5岁;30岁左右的年轻人员偏少。 1.3 仪器设备陈旧 按购买价格计算,该机构现有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总价值为200万元左右;如果按使用年限进行折算,现有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总价值不足20万元。许多仪器虽然能用,但是已经处于淘汰的边缘。
1.4 对重大传染病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 长期以来,虽然铁路在重大传染病控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铁路主管部门在对鼠疫、艾滋病、乙肝、职业中毒等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在铁路运输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没有把疾控工作作为铁路工作最基本的职能和最重要的任务,没有认识到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重大传染病不仅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处理不好就可能发展成为影响政治、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仍存在重医疗、轻预防的倾向。实际上,2003年 非典流行、2009年甲流肆虐给铁路造成的严重影响,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5] [6]。[5] [6] 1.5 在慢性病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严重落后
铁路疾控机构在慢性病、亚健康、高科技(电力电磁辐射、动车组)带来的健康问题等领域的防制研究工作还没有完全开展,尤其是对铁路职工健康的职业性影响方面,还没有开展研究工作。[7]? 。 1.6 信息系统不完善
虽然国家从1998年开始更新传染病疫情报告体系,2003年开始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但是铁路的信息交流始终停留在旧的基础上,其时效性、覆盖面和报告内容远远不能适应新的防治形势需要。同时,政府疫情信息网络仅限于国家、省、市、县四级疾控机构,铁路没有与其联网,很大程度上延缓了信息互通的时效性。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会因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有关信息,而影响决策与控制工作的开展。[128]? 2对策
2.1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理顺管理关系
一是在机构建设方面,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快落实《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比照对应的地方疾控机构的对应关系,加速铁路疾控机构的建设。 二是在工作管辖职责方面,。充分用好和认真履行现行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铁路等有关部门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中的职责”,。做好铁路卫生管辖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力争为出台规定更加具体更加扎实的法律法规奠定基础。
三是加快铁路改革,适应政企分开的发展需要,将铁路疾控机构移交给地方政府,理顺管理关系,有利于疾控机构的发展和疾控资源的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2.2 建立与现代化铁路建设发展相适应的疾控体系
铁路防疫机构成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铁路防疫机构成立于20世纪50年代,。技术人员力量雄厚,中、高级人员众多。近六十年来近60年来,在疾病控制、站车卫生、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消毒杀虫、环境监测等方面,为铁路以及国家做了大量的工作。[89][910] 。随着国家卫生体制改革的发展,铁路疾控体系应该作为国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铁路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技术支撑条件,。充实专业技术力量,加强队伍建设。应明确铁路疾控机构准入标准和条件,实行定编定员和考试招聘上岗。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在职培训,不断充实和更新专业技术知识,提高人员整体素质。把铁路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家铁路发展规划,逐年增加投入,确保铁路疾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2.3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1011]
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为基点,铁路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部门协作,设立或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要加强铁路疾控、卫生监督体系的工作协调,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在统一的应急指挥体系下形成目标一致、密切配合、有效联动的工作机制;。在突发卫生应急处理工作中,相互协调、迅速响应、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重点加强应急指挥和信息系统的建设,完善铁路疾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信息系统。
2.4 加强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与地方疾控机构配合,充分利用地方的信息资源,重点抓好“发病率高、病死率高、疾病负担重、社会关注程度高”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特别是加大对艾滋病、流感(人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结核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1112] ,确保铁路职工家属的身心健康,防止重大传染病在旅客中传播。。 2.5 推进慢性病等领域防制工作的研究
积极探索慢性病预防控制经验。进一步研究铁路疾控机构在慢性病、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能,建立适合铁路特点的慢性病、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开展铁路职工健康危险因素相关行为的调查,了解健康相关行为、影响因素及发展趋势,制定有针对性的干预策略和措施。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防治和危害健康因素的干预。尽快开展高科技(电力电磁辐射、动车组)带来的健康问题等领域防制工作的研究,为铁路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避免新的健康问题的发生。[7] 。 2.6 加强与地方的合作与交流
今后在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方面,铁路要与地方疾控、卫生监
督机构广泛开展交流与合作,及时沟通信息,资源共享,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方法,尽快提高铁路公共卫生工作的整体水平。[13]
总之,铁路卫生防疫事业经历几十年的发展,在卫生监督、交通检疫、控制传染病经铁路传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89][910] 。在当今铁路高速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要珍惜针对铁路疾控工作和卫生应急事业面临的新机遇,千万要珍惜,错过了机遇,就会影响今后长期的改革与发展。铁路疾控机构要多思考问题,研究问题,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加强与国家卫生监督、疾控体系的双向交流、加速人才培养,争取上级的理解和支持,把加强铁路公共卫生建设变成铁路有关部门的共同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建设,尤其是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这是对我们工作极大的关怀和支持。在铁路疾控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全面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把铁路疾控工作作为维护广大职工、广大旅客根本利益的首要任务,切实做好铁路疾控工作,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