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实习医师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加强对来院实习人员的管理,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来院实习条件:
一)
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素质,在 校期间无不良记录。
二)
文化素质: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身体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工作适应能力强。
三)
二、接收方法:
每年七月份实习人员统一来院, 由队长持学校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医务科 报到,办理入院实习手续。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 应提前报告我院医务科。
三、实习费用
1、实习费分为公派和自主联系两个标准。医学院统一指派实习生免除实习
费;其他自主联系的实习生,实习费为 150元/ 月。
2、如有特殊情况需减免实习费用,经医务科上报,分管院长、院长书面批
示后办理减免手续。
3、未按时交费或无故逾期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013年 7月 1日
一)、住宿管理:
1、由医院医务科统一安排实习人员住宿。
2、医院只解决滨州医学院派驻我院的实习人员的住宿问题,自主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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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医师不负责解决,入院前需自行妥善安排好住宿,以免耽误工作。
3、对于需要脱产考研、长期请假、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不予接收实
习。
二)、教学管理:
1、院级管理:
1)实习工作由分管副院长负责,医务科统一管理。其他科室不得擅
自安排人员来科内实习, 一经查实立即清退,扣除科室主任当月奖金及职务补贴。
4)实习医师入院后,医务科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安排转科计划,开具
转科单派往各科, 无转科单者各科室不得接收。 实习生严格遵守转科计划, 不能 随意更改调换, 换科前必须到医务科开具转科单, 违反者立刻停止实习、 退回原 派单位,并不予以办理实习手续。
5)实习医师无处方权,不得单独值班、单独进行诊疗操作、单独向病
人及家属交待病情, 不得开具处方、 检查单及诊断证明。 实习医师进行实验或诊 疗操作需使用贵重仪器时,必须在老师指导下进行。
(7)实习医师不得收藏、带走我院病历、X光片、病理切片等资料和标本,
如需借阅, 按科室规定办理手续。 不得以宁津县人民医院的名义对外进行任何宣 传与业务联系。违反者,医院追究其全部责任。
8)实习医师严格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着装整齐,挂牌上岗,服从
科室工作安排,尊重带教老师及其他医务人员,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对于工作责任心差、值班脱岗、医德医风差,劳动纪律差的实习人员,视情节轻 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直至清退等处理。
9)医务科定期召开实习医师座谈会,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状
况,倾听他们对我院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有关科室。
2、科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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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科室实习医师工作由科主任负责,可委托副主任管理。科室拟定教
学计划,指派有经验、负责任的医师带教,并对实习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实 习医师的带教医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 并对实习人员在本科室实习期间 的工作负责。负责教学工作的人员名单应须上报医务科。
2)实习医师进入科室后,由各科分管教学的主任进行岗前培训,或安排
定时间见习,熟悉我院各项医疗制度和要求。
3)科主任具体负责实习医师的排班、考勤、实习鉴定、专人带教等具体
事宜。对于不按照轮转计划轮转、 擅自脱岗或无故旷工人员科室应及时通知医务 科。
4)各临床带教科室,应增强带教意识, 保证教学质量, 每周一次教学查房, 院
内组织每周举办一次专题讲座或病例讨论。
5)每组实习医师出科时,科室应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
风、学习态度、学习质量、组织纪律性等,并记入其实习鉴定手册中,考核结果 要及时记录进教学档案。
6)科室应及时将实习医师在本科各专业的轮转、学习、培训情况做好记
录,及时完善教学档案。医务科负责定期检查,随时改进教学工作。
7)实习医师发生医疗差错、 医疗事故或其他错误后, 应及时向科室汇报,
积极进行善后处理, 同时要深刻反省, 作出书面检查。 发生医疗事故或其他严重 错误的,则终止其实习资格。调查处理完毕,退回原学校。情节严重者按医院医 疗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8)如因实习医师本人责任造成的医疗纠纷,需给予患者家属的经济补偿
或赔偿,所需费用按医院规定应由实习医师本人承担部分经济损失。
三)、请假管理
1、实习医师平时考勤由实习科室负责,病假以病假证明为据,一般不准
事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事假时,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由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医 务科备案后方可离院。实习医师的事假一般不得超过 3天。事假 1天由科室批准, 3 天以内向医务科批准, 3 天以上 5 天以内由分管院长批准, 5 天以上经医院同 意后报所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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