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对象的地形地貌、保护对象的人口、房屋结构类型、交通通讯条件、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等相关信息,综合分析后得到。
承灾体:exposure
承受风险的对象,本规定中指山洪灾害易灾区内受山洪威胁的沿河村落、集镇、城镇等保护对象。
山洪风险:flash flood risk
山洪风险由山洪危险性和承灾体易损性相互作用构成,本规定中指由承灾体的危险性和易损性相互叠加形成的、表征山洪威胁程度大小的指标。
特殊工况:water-related infrastructure failure scenario
指保护对象上下游的堰塘、小型水库、堤防等工程失事情形下,在下游形成溃决洪水造成灾害,或者桥涵堵塞导致上游形成洪水回水淹没造成灾害等情况。
1.2 编制对象
全国山洪灾害易灾区内沿河村落、集镇、城镇等保护对象。
1.3 编制目标
针对全国山洪灾害易灾区内沿河村落、集镇、城镇等保护对象,分析保护对象所在小流域暴雨山洪危险性及保护对象防洪能力,评价保护对象的山洪风险等级,编制山洪风险图;针对中小河流内的城集镇等保护对象,分析洪水淹没情况,绘制洪水淹没图,为规划编制、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灾后评估等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1.4 工作内容
(1)山洪灾害易灾区内小流域暴雨山洪危险性分析。针对典型频率,分析计算小流域标准历时的设计暴雨以及以小流域汇流时间为历时的设计暴雨及对应设计洪水,结合保护对象所在的河道地形特征,分析暴雨山洪危险性。
(2)山洪灾害易灾区内沿河村落、集镇、城镇等保护对象及易损性分析。包括承灾体人口、现状防洪能力以及房屋结构、监测预警等相关信息分析,确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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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水位对应流量的频率,以及典型频率洪水洪峰水位及人口和房屋沿高程分布情况,控制断面水位-流量-人口关系,分析评价保护对象易损性。
(3)山洪灾害易灾区内沿河村落、集镇、城镇等保护对象的风险等级划分。基于暴雨山洪危险性、保护对象易损性,采用“危险性-易损性二维叠加法”,将山洪灾害易灾区风险等级划分为很高、高、中等、低以及很低5级/高、中、低3级(视项目最后需求确定3级或5级)。
(4)山洪灾害风险图绘制。基于暴雨山洪危险性、保护对象易损性及风险等级划分成果,按照《防汛抗旱用图图式》(SL 73.7-2013)等行业和相关地图及测绘的标准要求,以保护对象所在小流域为单元,绘制山洪灾害风险图。
(5)中小河流淹没图绘制。基于暴雨洪水计算并考虑库塘闸坝等防洪工程措施调节作用后的淹没情况,按照《防汛抗旱用图图式》(SL 73.7-2013)等行业和相关地图及测绘的标准要求,以保护对象所在中小流域为单元,绘制中小河流保护对象淹没图。
1.5 成果要求
以省级行政区为单位提供成果,具体包括含数据、山洪风险图及中小河流淹没图编制报告,以及附表附图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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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技术路线
对于山洪风险图编制,基于基础地理数据和山洪灾害易灾区调查成果,针对沿河村落、集镇和城镇等具体保护对象开展,按资料准备与评估、暴雨山洪危险性分析、易损性分析、山洪风险评价、风险图及淹没图绘制、成果整(汇)编6个阶段进行。对于中小河流淹没图编制,分析暴雨洪水时需考虑库塘闸坝影响。各阶段内技术方法如下。
2.1 资料准备与评估
2.1.1 流域基础资料准备
以小流域为单元,收集和整理遥感影像、流域边界、河道(网)、沟道比降、土地利用、土壤类型、水文气象资料等基本数据,以及流域内山洪灾害易灾区行政边界、沿河村落、集镇和城镇、交通道路等信息的空间分布数据,将数据整理为高斯-克吕格投影系(CGCS2000,6度带)的空间地理数据;绘制工作底图。
2.1.2 保护对象资料准备
以山洪灾害易灾区沿河村落、集镇和城镇为单元,收集整理河道地形/控制断面组、成灾水位、房屋类型、人口高程分布、交通与通讯等信息。
2.1.3 资料评估与方法选择
对已有基础数据和调查数据等直接数据和分析计算所需的间接信息,评估一致性、完整性、适用性,并根据评估结果选择合适的分析计算方法,为后续山洪危险性、易损性评价和风险评估提供支撑。
2.2 危险性分析
2.2.1 暴雨计算
假定暴雨洪水同频率,根据指定频率,按照资料评估与方法选择结果,采用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小流域设计暴雨计算方法,确定合适的参数,对易灾区各个保护对象所在小流域进行暴雨分析计算,并分析计算成果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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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洪水计算
针对山洪灾害易灾区各个沿河村落、集镇和城镇等保护对象,就相应的控制断面组进行水位流量关系和洪水分析计算,获取控制断面组各频率洪水的洪峰流量、洪量、上涨历时、洪水过程以及淹没范围、淹没水深、洪水流速等危险性信息,并分析成果合理性。
2.3 易损性评价
针对山洪灾害易灾区各个沿河村落、集镇和城镇等保护对象,从现状防洪能力、人口高程分布、房屋类型等方面,进行易损性评价。
防洪现状评价采用频率分析或插值等方法,分析成灾水位对应洪峰流量的频率,运用特征水位比较法,以及人口沿高程分布关系,分析评价易灾区保护对象的现状防洪能力,并采用频率法确定危险区等级,统计各级危险区内的人口、房屋等基本信息。
2.4 山洪风险评价
基于小流域设计暴雨山洪危险性分析成果和山洪灾害易灾区各个沿河村落、集镇和城镇等保护对象易损性成果,采用“危险性-易损性二维叠加法”,评价山洪风险等级。
2.5 风险图绘制
基于暴雨山洪危险性、保护对象易损性及风险等级划分成果,按照《防汛抗旱用图图式》(SL 73.7-2013)等行业和相关地图及测绘的标准要求,以保护对象为单元,汇总相应附表和附图等成果,在工作底图上绘制山洪灾害风险图,包含基础信息、核心信息和辅助信息。
2.6 成果整(汇)编
按照省级行政区划对成果进行整(汇)编,含电子数据、省级报告、附表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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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山洪危险性分析
3.1 设计暴雨分析
设计暴雨分析是无实测水文资料情况下进行设计洪水计算的前提,分析内容包括确定和分析小流域暴雨历时、时段雨量、暴雨频率和暴雨时程分配。
3.1.1 暴雨历时确定
暴雨历时分析是根据流域大小和产汇流特性,确定小流域设计暴雨所需要考虑的最长暴雨历时及其典型历时。暴雨历时分析包括流域汇流时间、常规标准历时和自行确定历时3类。
流域汇流时间是反映小流域产汇流特性最为重要的参数,作为小流域设计暴雨计算所需要考虑的最长历时。确定流域汇流时间时,应基于前期基础工作成果提供的小流域标准化单位线信息,选定初值,再结合流域暴雨特性与下垫面情况,综合分析后确定。
常规设计暴雨洪水要求的10分钟、1小时、6小时、24小时4种标准历时,也应当作为山洪灾害分析评价设计暴雨的典型历时。
各地也可自行确定增加历时,即可根据当地暴雨图集和小流域特性的需求,适当增加设计暴雨的暴雨历时。
3.1.2 暴雨频率确定
暴雨频率采用5年一遇、10年一遇、20年一遇、50年一遇、100年一遇5种典型频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最大可能暴雨(PMP)成果。
3.1.3 设计雨型确定
采用各省现行暴雨图集、水文手册、中小流域水文图集、水文水资源手册等推荐的雨型;有资料的地方也可以采用典型场次资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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