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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
工程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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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资共同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除室外机电源线材料费外) 第二条 工期
安装工期:配合装修工程的进度,与装修同步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模式。
2、固定总价大写: 小写: (人民币)
多联机空调及新风系统报价表
序号 1 2 3 名称 多联机空调 新风设备 报价(元) 工程质量标准 设备品牌 备注 多联机空调 控制系统 4 工程安装调 试费 5 其他(管理费 及税金) 总价 下浮6%优惠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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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1(空调设备分项报价表)。注:附表中单价包括所有费用,不因市场行情波动而变化,不因乙方报价漏项而调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所有设备到达工地,经甲方、监理方=乙方三方验货合格后七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5%;设内外设备安装完毕,付合同总价款的15%;所有系统安装完毕,付总价款的10%;办公区装修整体工程完成,空调整系统安装完成。试机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付款时,应给甲方开具全额正式发票。
2、质保金返还:分两次返还,质保金满三年和四年分别付质保金总额的65%、35%,为利息付清。 第五条 交货地点
1、乙方应按甲方在上述指定的交货地点卸货,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货物的卸货、保管等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卸货场地。交货地点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机动车可以到达的位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卸货。
2、产品在到达甲方所要求上述地点交货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乙方办理,并由乙方自行承担交货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第六条 产品质量的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设备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设备中采用的主要的、核心的、关键的元件及技术标准与附件2《空调设备及主要材料配置明细表》的内容一致。否则,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
2、必须达到或超过国家、行业标准。
3、履约期间,甲方可以任意抽取一台中央空调配置进行检验,如果检验质量得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认为其产品不合格,乙方应及时提供合格的产品,在7日内还不能提供的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货款的5%。 第七条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1、乙方根据施工图纸及报价时确定的材料品牌和相应的规范要求采购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的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质量信誉卡、保修书、使用说明等有关证明文件,未经甲方许可,材料品牌不允须调整。材料、设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