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2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调查人姓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时
检查人员: 姓名: 单位: 执法证件号: 姓名: 单位: 执法证件号: 姓名: 单位: 执法证件号: 被检查单位签字确认:
注:1.检查组应当至少包括两名具有执法证件的人员,可邀请专家参与检查。 2.检查人员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签字。 3.对危险废物流向、贮存、利用、
处置等信息,要核查原始凭证。 4.根据评分细则给出得分。 5.备注栏可对检查情况进行简要记录。 6.检查的主要内容不适用的,计为0分,并将该项分值从满分中扣除后,按比例换算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界值。 7.检查结束,需被检查单位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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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分数 满分 得分 达标标准 评分细则 1.建立了责任制,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的制度得到落实;采取了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得2分。 2. 未建立责任制度,但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制度和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情况,且采取了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得1分。 3.负责人不熟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制度、不熟悉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情况,或制定的制度未得到落实,环境管理权责不明确,或未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现场管理混乱。得0分。 1.在适当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防治责任信息,且张贴信息能够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害特性、去向及责任人等。得1分。 2.未张贴危险废物防治责任信息,或张贴场所位置不显著,张贴信息未能明确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害特性、去向或责任人。得0分。 检查方法 备注 一、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第三十条) 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2 建立了责任制,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的制度得到落实,采取了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资料检查(查看相关管理制度)、现场 询问、现场核查 1 执行危险废物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制度,在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防治责任信息。 现场核查 2.危险废物的容二、标识制度器和包装物必须(《固体法》设置危险废物识第五十二条) 别标志。 1 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附录A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设置了规范的(样式正确、内容填写完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得1分。 2.未设置识别标志或识别标志样式不正确、填写内容有两处及以上错误的。得0分。 现场核查 2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分数 满分 得分 达标标准 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附录A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评分细则 检查方法 备注 3.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二、标识制度置危险废物的设(《固体法》施、场所,必须第五十二条) 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 1.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均设置了规范(形状、大小、颜色、图案均正确)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得1分。 2.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未设置识别标志或识别标志有两处及以上错误。得0分。 现场核查 三、管理计划制度(《固体法》第五十三条)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5.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2 1 A.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表述清晰; B.危险废物产生量预测依据充分; C.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表述准确; 制定了危险废物管D.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表述清楚。 理计划;内容齐全, 危险废物的产生环以上每项符合得0.5分。 节、种类、危害特1.经县(市、区)环保部门备案,并可提供相关备案证性、产生量、利用明材料;管理计划内容若有重大改变,及时报县(市、处置方式描述清区)环保部门重新备案。得1分。 晰;报环保部门备2.未报县(市、区)环保部门备案或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案;及时申报了重材料、有重大改变未及时申报。得0分。 大改变。 注: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情形包括:改变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利用处置方式,以及产生量变化20%(含)以上。 资料检查(查看危险废物 管理计划) 资料检查(由企业提供已 经进行备案的证明材料) 3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分数 满分 得分 达标标准 如实申报(可以是专门的危险废物申报或纳入排污申报、环境统计中一并申报);内容齐全;能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所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如关于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情况的日常记录等。 及时申报了重大改变。 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上标识明确;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且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的间隔(如过道等)。 评分细则 1.全面、准确地申报了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且可提供证明材料(如:环评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合同、财务数据等等)。得4分。 2.申报登记表中存在不多于两处错误。得2分。 3.不报或虚报、漏报、瞒报关键危险废物的,或申报登记表中关于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得0分。 检查方法 备注 四、申报登记制度(《固体法》第五十三条) 6.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4 资料检查(由企业提供已经申报登记 的证明材料和相应的其他证明材料) 7.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五、源头分类制度(《固体法》第五十八条) 1 1.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进行了及时申报。得1分。 2.发生重大改变未及时申报的。得0分。 资料检查 8.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 2 A.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 B.不同废物间有明显间隔(如过道等)。 以上每项符合得1分。 现场核查 六、转移联单制度(《固体法》第五十九条) 9.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向环保部门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得到批准。 2 有获得环保部门批准的转移计划。 1.有获得环保部门批准的转移计划。得2分。 2.未获得环保部门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得0分。 注:不涉及跨地级市及以上行政区域转移危险废物的可按照年度一次性报批,分批转移。 资料检查(查看批准的转移计划)、现 场询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 4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分数 满分 得分 达标标准 评分细则 1.根据实际转移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得4分。 2.联单填写不规范,存在错填、漏填等情况不多于两处。得2分。 3.对未执行一车一联单、联单未按规定交付相应单位、未按照实际转移情况填写联单、联单为非所在地设区市环保部门发放(跨省转移联单由省级固体废物管理部门发放)及联单填写存在错填、漏填在两处以上。得0分。 注:若当地实行电子转移联单,企业如实、规范地填写电子转移联单也视为符合要求,得4分。 近五年内所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齐全,数据与申报登记等材料数据一致。得1分。 1.除贮存和自行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全部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与申报登记、环评、转移联单等数据核对)。得2分。 2.除贮存和自行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部分或全部交由无相应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理。得0分。 检查方法 备注 六、转移联单制度(《固体法》第五十九条) 10.转移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4 按照实际转移的危险废物,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资料检查(现场查看转移联单,并结合 环评文件、台账记录等材料进行核对) 11.转移联单保存齐全。 *12.转移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活动。 13.年产生10吨以上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有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的委托利用、处置合同。 1 截止检查日期前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齐全。 除贮存和自行利用处置的,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2 七、经营许可证制度(《固体法》第五十七条) 2 1.与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合同且合同在有效期内,可以提供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有与持危险废物经得2分。 营许可证的单位签2.与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理协议,且协订的合同。 议在有效期内,但无法提供相应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得1分。 3.未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协议,或协议过期的。得0分。 5
资料检查(查看联单,可与 申报登记数据核对) 资料检查(可与申报登记数据及其证 明材料,以及转移联单等核对) 资料检查(核查合同有效性及危险废物接收单位 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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