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级轮值管理办法
为了全方面提升公司总监级人员的全局思考意识、加强公司整体组织协调能力, 强化公司各部门领导的综合管理能力,以及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的凝聚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高效的可持续发展策略。
同时,为了迅速建立健全选人、育人机制,更好的培养具有决策和组织、指挥能力的高管团队,公司实行总监级轮值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内部之前发布的相关规章管理制度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关于轮值总监职位的安排,由公司各部门总监(副总监)参与轮值出任。
第二条 轮值总监的职责
1、轮值总监根据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各《部门岗位职责 》,行使轮值期间总经理相应部分职权,履行总经理相应的职责,承担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2、轮值总监向股东会(张总)负责、报告工作;
第三条 轮值期间总监权限范围内事项的决策安排
1、总经办根据公司各项目管理制度和《部门岗位职责 》的规定,授权轮值总监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处理、审批以下常规管理事务: 财务管辖范围内不超过(含)单次不超过500元,总额不超过5000元的款项预算、审批工作等工作,人事管辖范围内全国专员级调动、离职、降薪等工作,组织召开部门经理、园长级及以下人员会议。
2、涉及公司重要项目、事项或重要经营计划、方案、 政策事项时,轮值总监应主动与公司总经理沟通协商,或召集相关部门责任人讨论,形成执行方案,积极发挥集体智慧的力量;
3、超过轮值总监权限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总经办或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 轮值期限:每一位轮值总监的轮值时间原则上为两个月。 当值的轮值总监轮值期限届满前,经公司总经办提名报交总经理决定的,当值的轮值总监可以连任,任期自轮值期限届满之日起延一个月;如轮值期间某位轮值总监因自
身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 或无法完成公司绩效目标和管理要求的,则可由公司总经办提名评估后提交总经理决定提前终止该轮值总监职务。
第五条 轮值程序
1、轮值总监候选人由公司各职能部门总监(职能副总监)参与轮值出任。 2、经公司总经办审议后提交总经理决定。
第六条 薪酬与工作评价:轮值总监属于公司聘任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待遇遵从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轮值期间当月绩效增加1000元,绩效工作评价由公司总经理、股东会进行签字评价。
第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 本办法自公司总经理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人力资源部
总监轮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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