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会财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 《工 会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和集团公司及上级公司的有关规 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经费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科学合理编制 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 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会经费是指按照规定拨交的经 费、会员会费及其它补助、收入。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企业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工会主席是工会财务行为的责任人,对工会的 财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 工会经费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 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 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二经费独立原则。按照规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 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 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四依法收缴原则。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 成上缴。
(五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工会经费 的年度预算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的 要求编制和支出。
(六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的使用应突出重点,保 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七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 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八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 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七条 工会财务人员由厂财务资产部派出,工会设专 职或兼职的会计和出纳。工会会计是工会核算、反映、监督 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会计、出纳不能由一 人担任,遵循钱、账、物分开管理原则。
第八条 会计人员必须持有财政部门统一颁发的《会计 从业资格证书》 上岗,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 第九条 成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负责审查监督工会经 费的使用情况,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同级工会经 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
第十条 工会经费的使用和开支,实行工会主席和厂长 共同审批原则。 第十一条 工会的一切经济活动受厂相关管理制度的约 束。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二条 预算是指工会根据发展规划和目标编制的年 度财务收支计划。工会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所 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 工会要实行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 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 等制度。
第十四条 工会所有支出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对临时 增加的、突发性的事项可先实施,随后再完善预算流程,确 保所有支出都能通过预算管理执行。
第十五条 工会要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经批复的工会 预算是控制工会日常业务、 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 的标准。
第十六条 工会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不得擅自扩大支 出范围 , 提高开支标准 , 不得以领代报, 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 金用途。并将预算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 人。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 工会经费的收入范围。
(一拨交经费收入:厂财务资产部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工会法》 有关规定每月按全部职工 (含各类补贴、 津贴、 奖金、加班加点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特殊情况下支 付的工资以及本单位支付的各类临时用工的劳务费 的 2%, 提取并足额向本级工会拨交的工会经费;
(二 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三 单位行政的补助收入;
(四 地方政府,集团公司及上级公司的专项补助收 入; (五其他收入
第十八条 禁止不按比例收取、计提工会经费,每月计 提工会经费,应按照规定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厂 财务部门按规定结转。
第十九条 工会财务人员将收到的会员会费及时存入工 会的账户,同时做好会计账簿的记录工作。
第二十条 工会因开展大型职工活动、承办劳动竞赛等 活动经费不足时,可以向上级工会组织或厂行政申请给予补 助,但应经厂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工会承担的不属于工会经 费列支的活动项目除外。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一条 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工会经费支出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补助下级支出、资本 性支出、 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以及其它支出。
(一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它职工开展教 育、 文体、 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职工教育支出 :用于工会组织开展的职工教育、业余 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劳动竞 赛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 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为职工举办政治、法律、 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2. 文体活动支出:包括工会组织举办的职工业余文艺活 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等各类 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 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 费、夜餐费等; 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一年 不超过两次,并严格控制在省内,做到当日往返等集体活 动。
3. 宣传活动支出:包括工会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 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 以及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
日活动的宣传费;工会举办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 报 刊以及资料费等。 4. 其它活动支出:工会开展的如计划生育等其它活动支 出。
(二 维权支出: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争议、开展职工劳 动保护、向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 温暖等维护职工权益活动中发生的支出。
(三 业务支出: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 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对工会干部和积极 分子的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 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 革新和协作活动费用;召开工会工作会议、委员会、经审会 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的会议费;工会开展工会组织建设、考 核表彰、建职工之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等专项业务支
出; 经审经费、工会办公、差旅费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不属 于以上开支的其它业务支出。
(四 补助下级支出:工会按有关规定给下级工会的回拨 经费补助、对下级工会指定项目的补助、对下级工会的困难 职工帮扶补助、开展送温暖活动的补助、拨付下级工会用于 慰问在自然灾害中经济财产遭受损失、生活遇到困难的职工 和家庭的补助。
(五 资本性支出:工会从事建设工程、 设备及工具购置、 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实际支出。 包括房屋建筑 物购建、办公设施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
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在行政承担资本性支 出经费不足,且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 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六 职工集体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的逢年过节 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 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 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七 其它支出: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各项支出。如捐 赠支出、资产盘盈亏等。 第二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 50%经由上级公司财务资产部 负责上交集团公司工会账户, 10%上交上级公司工会, 40%留 存用于工会活动支出。
第二十三条 工会按期上解工会经费时,由经办人员申 报费用预算并填写付款通知单,付款通知单首先由工会负责 人审核、工会主席审批,经工会会计审核签字确认,然后依 次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总会计师审批,出纳依据审签手续齐 全的单据进行付款。
第二十四条 不属于工会经费的支出。
(一基层工会兼职干部短期学习的工资及差旅费。
(二工会组织的劳动竞赛、技术 交流 、技术革新活动 所需的奖励费用。
企业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办法(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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