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方案
为加强我镇生猪屠宰管理,净化肉品市场,有效杜绝“白板肉”上市销售、农村私屠滥宰生猪等现象,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根据重新修订施行的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和《市生猪屠宰管理实施办法》,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杜绝全镇所有菜场有未经检疫的“白板肉”上市销售和农村私屠滥宰生猪现象,建立起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肉食品消费安全。
二、整治安排和主要任务
从20xx年12月10日开始至20xx年4月底,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动员阶段(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12月19日)
制订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班子,召开动员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同时开展面上宣传工作,积极营造专项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1月19日) 由镇定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镇农办、临山工商所、派出所、综治办、质监所、卫生监督所等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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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查处“白板肉”上市销售和私屠滥宰生猪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巩固完善阶段(20xx年4月底前)
镇政府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对全镇菜市场定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督导检查,对成绩显著的单位要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到位,甚至监管严重缺失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迎接市肉食品管理领导小组的检查。
三、职责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由镇定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农办、临山工商所、派出所、综治办、质监所、卫生监督所、环保所、宣传办、财政所等部门参加,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镇农办:负责专项整治期间综合协调、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要落实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做好辖区内定点屠宰的宣传工作、私屠滥宰点的调查取缔工作;对全镇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必须严格加强管理,杜绝私屠滥宰点非法生产的“白板肉”上市。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场屠宰生猪的检疫及监督工作,严把活畜采购调运关,防止疫情传播,对大市外输入的生猪产品,按照《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报验制度。
(二)临山工商所:负责上市肉品的市场监督管理,重点查处批发市场、超市、菜场及乡镇农贸市场上市交易未经检疫的“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违法行为,查处批发市场、超市、菜场及乡镇农贸市场等生猪产品交易场所不按规定查验相关上市凭证,或不按规定做好查验记录等违规行为;会同宣传部门曝光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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