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明城市复评评分细则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III-1国家机关依法行政 III-2群众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满意度 测评标准 群众上访、投诉问题答复处理率达95%以上(含)。 按照“满意”为该项分值的100%、“基本满意”为该项分值的66%、“不满意”为该项分值的33%,计算最后得分。 1. 设有政府部门集中办公的“一门式”服务大厅; 2. 建立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有为市民服务的热线电话等联系方式,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 每少一项扣0.7分。 1. 建立城市政务网站并及时更新内容; 2. 利用政务网站开展公共服务; 3. 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每少一项扣0.3分。 按照“满意”为该项分值的100%、“基本满意”为该项分值的66%、“不满意”为该项分值的33%,计算最后得分。 按照“满意”为该项分值的100%、“基本满意”为该项分值的66%、“不满意”为该项分值的33%,计算最后得分。 1. 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 2. 政府在民事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契约; 3. 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高、工作作风实、服务态度好。 抽查工商登记处、车管所、婚姻登记处等各1处,每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6分。 按照“满意”为该项分值的100%、“基本满意”为该项分值的66%、“不满意”为该项分值的33%,计算最后得分。 测评方法 审看材料 问卷调查 分值 1.5 1 III-3党政机关勤政高效 II-1 政务 行为 规范 实地察看 1.5 III-4电子政务建设 实地察看 1 I-1 政务 环境 III-5群众对党政机关工作效能的满意度(%) III-6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 问卷调查 1 问卷调查 1 II-2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III-7诚信政府建设 实地察看 2 III-8群众对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满意度 问卷调查 1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1. 街道范围内的农贸市场80%达到二星级以上文明规范市场(欠发达地区达到70%以上);其他农贸市场70%达到一星级以上文明规范市场(欠发达地区达到60%以上); 2. 年成交额超亿元市场有90%以上达到二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欠发达地区达到80%以上)。 每少一项扣0.7分。 1. 经营者证照齐全,物品放置有序,无乱堆乱放和占道、跨门经营现象; 2. 商位、营业房内外卫生整洁,市场通风无异味; 3. 市场物业管理、商品质量、卫生、治安、消防等工作制度健全并落实。 每少一项扣0.7分,直至扣完。 按照“满意”为该项分值的100%、“基本满意”为该项分值的66%、“不满意”为该项分值的33%,计算最后得分。 <5%的得0.5分,在≥5%和<7%之间的得0.3分,≥7%的得0.1分。 1. 建立并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考核、奖惩等纪律严明;职业道德教育和政治业务学习实现经常化、制度化;从业人员服务规范,诚信守法。 测评方法 分值 III-9星级文明规范市场 审看材料 实地察看 1.5 II-3 市场监管 III-10市场经营管理 实地察看 2 I-2 市场环境 III-11群众对市场管理和购物环境的满意度 III-12无照经营率 问卷调查 实地察看 1 0.5 II-4 “窗口” 行业服务 III-13“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 2. 广泛开展全员文明礼仪宣传教育,从业人员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 3.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内外监督机制健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投诉处理率达到95%以上;提供便民措施,探索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不断提高。 随机抽查5个行业(医疗为必查行业),取5个行业得分的平均值。 实地察看 5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分值 III-14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教育 I-3 人文环境 II-5 思想道德建设 1. 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利用重要事件、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教育活动; 2. 有县(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正常开展活动; 3. 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革命遗址、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在征集保护文物、改进陈列方式、精心组织活动、加强内部管理、树立服务意识等方面作出成绩,积极为未成年人服务,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免费开放,对学生个人参观实行半票; 4. 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 每少一项扣0.5分,直至扣完。 1. 制定公民道德建设的年度计划和活动项目; 2. 大力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公民道德建设; 3. 文明出行活动开展经常。 每少一项扣1分。 1. 有学习型组织,常年开展市民终身教育,有计划、有教材,师资队伍落实; 2. 街道(镇)建立市民学校,有效开展活动; 3. 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 每少一项扣0.7分,直至扣完。 按照“满意”为该项分值的100%、“基本满意”为该项分值的66%、“不满意”为该项分值的33%,计算最后得分。 审看材料 2 III-15道德教育 审看材料 实地察看 3 III-16市民教育 审看材料 2 III-17群众对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礼仪宣传教育的满意度 II-6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问卷调查 1 III-18文化娱乐场所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文化娱乐场所,特别是网吧、电子游艺厅、出版物经营场所等实施有效管理。 随机抽查3处。每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实地察看 1.5 II-6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II-7 文化市场与文化遗产保护 II-8 I-3 公共 人文场所 环境 秩序 III-19校外活动与相关场所管理 1. 团队活动制度健全、活动经常化,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科普、道德实践、社会实践等活动; 2. 制定并实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有县(市)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3. 校外活动场所内容健康,管理规范,资源能有效向农村辐射。 每少一项扣0.7分,直至扣完。 书店及出版物销售网点不销售政府主管部门明文禁止的出版物。 随机抽查3处。每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3分。 1. 无违章搭建现象; 2. 无无证摊点现象,无乱设摊点现象; 3. 无乱张贴、乱涂画现象。 随机抽查3处。每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1. 无跨门营业或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 2. 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 随机抽查3处。每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1. 营运车辆经营规范有序; 2. 车辆停靠安全规范; 随机抽查3处。每一处不符合扣0.3分。 1. 有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停放场地; 2. 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随机抽查3处。每一处不符合扣0.3分。 1. 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2. 禁烟场所无吸烟现象; 随机抽查3处。每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实地察看 2 III-20出版物及销售网点管理 实地察看 1 III-21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 实地察看 1.5 III-22沿街店铺管理 实地察看 1.5 II-9 交通 秩序 III-23交通站点管理 实地察看 1 III-24车辆停放 实地察看 1 II-10 市民 文明 行为 III-25公共场所道德 实地察看 1.5 III-26市民交通行为 II-10 市民 文明 行为 1. 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2. 车辆、行人无乱穿马路、闯红灯现象; 3. 交通畅通、无人为造成的严重阻塞现象; 4. 交警文明值勤,车辆、行人服从指挥。 随机抽查3处。每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8分。 1. 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盖、垃圾箱、装饰灯、城市雕塑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保护,无人为弄脏、损坏、胡乱张贴、涂写等现象; 2. 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 随机抽查3处。每一处不符合扣0.5分。 按照“好”为该项分值的100%、“一般”为该项分值的66%、“不好”为该项分值的33%,计算最后得分。 1.有经常性的社会捐赠活动,设有“慈善超市”; 2.建立市民广泛参与的全社会性志愿者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建成区常住 人口总数的比例≥8%; 3.无偿献血量占临床用血量的比例≥90%。 每少一项扣0.3分。 实地察看 2.5 I-3 人文环境 III-27公共设施维护 实地察看 1.5 III-28群众对婚丧嫁娶等方面移风易俗情况的评价 II-11 社会 公益 事业 问卷调查 1 III-29社会救助、志愿服务及公益性事业 审看材料 实地察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