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11)施工现场中焊、割作业需要动用火种,存在事故隐患时应严密注意,现场要有足够的防火设施并设置专人看护;
(12)焊、割作业机棚要有专人管理,焊割作业区与气瓶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距离都应大于安全规定距离,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要保证完整有效;
(13)施工现场要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必须取得动火手续才能进行动作作业,并有专人跟踪管理、监护;
(14)施焊时,施焊人员要自带一个手提式灭火器,在发现有燃烧火苗时,及时将其扑灭,防止漫延造成火灾危险;
(15)施焊时,要将施焊下方的模板及外架周边等用水淋湿,或在其下方放一块铁皮、石棉毯或湿麻包等不燃垫层以接住焊花,并及时用水将其淋灭,防止火花四溅造成隐患;
(16)每次动火作业完成后,都要用水将其周围淋湿,并仔细检查有无火苗,在确保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去。 6、施工现场电气设施防火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国家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
(2)电线绝缘层老化、破损要及时更换。严禁在外脚手架上架设电线和使用碘钨灯,因施工需要在其他位置使用碘钨灯,架设要牢固,碘钨灯距易燃物不少于1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施工完毕要及时拆除;
(3)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乱装电气设备(包括灯具、插座);
(4)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明火电炉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热设备,不得使用多用插座及分火灯头,照明灯具必须使用护套线;
(5)临时建筑设施的电气安装要求:
①电线必须与铁制烟囱保持不少于50㎝的距离;
②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牢固,绝缘性良好;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管或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上,要套防火绝缘导管;
③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可燃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0㎝;
④临时建筑设施内的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宿舍内照明应按每10㎡有一盏不低于40W的照明灯具,并且安装的插座应有漏电保护;
⑤每栋临时建筑以及临时建筑内单元的用电必须设有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人离电断;
⑥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⑦临时施工移动线路要用电缆架设,严禁将电缆架设在脚手架上,施工机具和照明灯具及线路绝缘良好,保证用电安全。
7、施工现场用气防火技术措施:
(1)储装气体的容器及其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完好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罐)装石油液化气;
(2)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特别是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②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
③气瓶应远离火源,距火源距离不应小于10m,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暴晒的措施;
④燃气储装瓶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3)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两者间距不应小于1.5m;
(4)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气密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气管;
②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③冬季使用气瓶,如气瓶的瓶阀、减压器等发生冻结,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禁止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
④氧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 ⑤气瓶用完后,应及时归库。 9、应急疏散通道防火技术措施:
(1)施工区应急疏散设施主要依靠主体结构的楼梯,在主体楼梯两侧设立1.2m的安全防护拦杆,并把楼梯周边的预留洞口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在楼层内挂设安全通道警示标志,并且警示标志要有足够灯光明示;
(2)裙楼及底楼每幢设置一条1.5m宽的应急疏散安全通道,在应急疏散安全通道两侧挂设安全通道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指向明确。 (二)生活区
1、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临时用房防火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位置的布置、给水管网(路)和配电线路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等临时设施要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要求;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时要留出消防车的通道,通道应硬地化,其宽度不应小于3.5m,夜间有照明路灯,并在适当位置安装地上消火栓;
(3)施工现场宣传栏内必须有“消防责任分区及消防分区责任人姓名及近照”;
(4)设置防火标牌,《安全防火、人人有责》“火警电话119”;
(5)临时建筑的围蔽和骨架必须使用不燃材料搭建(门、窗除外),厨房、茶水房、易燃易爆物品仓必须单独设置,用砖墙围蔽。施工现场材料仓宜搭建在保卫值班室旁;
(6)临时用房必须整齐、牢固,远离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室内地面要平整,其四周应当修建排水明渠;
(7)临时建筑不宜超过两层,需搭建两层的宿舍楼面应使用不燃材料铺设,二层住人应按每50人有一樘疏散楼梯,楼梯的宽度不少于1.2m,坡度不大于45°,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低于1m;
(8)搭建二栋以上(含二栋)临时宿舍共用同一疏散通道,其通道净宽不少于10-20m(其数据依据环境和建筑
情况选择),临时宿舍与厨房、变电房之间防火距离不少于15m;
(9)临时建筑不要修建在高压架空线下面,并距离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少于6m;
(10)贮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设施要独立搭建,并远离其他临时建筑。
2、施工现场宿舍防火技术措施:
(1)每间宿舍必须设立一名负责人,负责宿舍日常的防火工作;
(2)集体宿舍周围和各层设置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消防器材经常检查,保证完好;
(3)吸烟要在指定的吸烟区域吸烟,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4)严禁在宿舍内烧香拜神和使用蜡烛照明;
(5)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做饭,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使用电炉,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煮饭、煲水设立专用地方),电线上不得挂衣物;
(6)保持宿舍道路畅通,不准在宿舍通道、门口堆放物品和作业;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和宿舍内存放摩托车。
(三)仓库区
1、工地仓库防火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仓库(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仓库内应按规范要求配备性能良好和消防器材,仓管员应具有一定的消防知识;
(2)仓库保管人员应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力求“四懂”,即:懂名称规格(正规名称与俗称),懂用途,懂安全保管,懂管理业务;
幕墙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教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