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收货与验收 冷藏冷冻药 品到货检查
第七十四条 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 【释义】冷链药品收货的管理。 当发生到货药品温度控制不符合规定要求时,收货人员应当予以记录,将药品放置于符合温度要求的场所,并明显标识,报质量管理部门进一步核查处理。“拒收”是指不得将不符合温度要求的药品收货验收入库,不得擅自退回供货方或由承运方自行处理。(挂待处理牌) 冷藏、冷冻药 品到货时,应当查验冷藏车、车载冷藏箱或保温箱的温度状况,核查并留存运输过程和到货时的温度;对未采用规定的冷藏设施 运输的或者运输过程及到货时温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收货,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第九节 收货与验收 GSP附录 冷藏冷冻药品到货车辆及设备检查
附录: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征求意见稿) 第四条 企业应当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冷藏、冷冻药品的收货检查。 (一)检查是否使用符合规定的冷藏车或冷藏箱、保温箱运输药品,对未按规定使用冷藏设施设备运输的药品不得收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第九节 收货与验收 GSP附录 冷藏冷冻药品运输过程温度确认
附录: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征求意见稿) 第四条 企业应当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冷藏、冷冻药品的收货检查。 (二)查看冷藏车或者冷藏箱、保温箱到货时温度数据,符合温度要求的将药品搬运到相应温度的冷库内,导出并查看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确认运输全程温度数据符合要求后,将药品转交待验人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第九节 收货与验收 GSP附录 冷藏冷冻药品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附录: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征求意见稿) 第四条 企业应当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冷藏、冷冻药品的收货检查。 (三)对温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拒收,保存采集到的温度数据,将药品隔离存放于符合规定要求的温度环境中,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第九节 收货与验收 GSP附录 冷藏冷冻药品收货记录
附录: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征求意见稿) 第四条 企业应当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冷藏、冷冻药品的收货检查。 (四)对收货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数量、生产企业、发货单位、发运地点、启运时间、运输方式、温控方式、到货时间、温控状况、运输单位、收货人员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