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唐惠明新版GSP 第九节 收货与验收 - 图文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第九节 收货与验收 查验内容

第七十八条 验收人员应当对抽样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等逐一进行检查、核对; 验收结束后,应当将抽取的完好样品放回原包装箱,加封并标示。 【释义】验收的具体内容。

出现问题的,应及时通知质管部门处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第九节 收货与验收 附录3 药品收货与验收(征求意见稿) 第十二条 验收人员应当对抽样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逐一进行检查、核对,出现问题的,交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一)应当检查运输储存包装的封条有无损坏,包装上是否清晰注明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贮藏、包装规格及储运图示标志或特殊管理的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的标识等标记。 (二)最小包装应当检查封口是否严密、牢固,有无破损、污染或渗液,包装及标签印字是否清晰,标签粘贴是否牢固。 (三)每一最小包装的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以下规定: 1.标签应当有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等内容。对注射剂瓶、滴眼剂瓶等因标签尺寸限制无法全部注明上述内容的,至少应标明品名、规格、批号3项;中药蜜丸蜡壳至少注明品名。 2.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说明书应当列有以下内容: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英文名称、汉语拼音)、成分[活性成分的化学名称、分子式、分子量、化学结构式(复方制剂可列出其组分名称)]、性状、适应症、规格、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儿童用药、老年用药、药物相互作用、药物过量、临床试验、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贮藏、包装、有效期、执行标准、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企业名称、生产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和传真)。 3.中药说明书应当列有以下内容: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汉语拼音)、成分、性状、功能主治、规格、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贮藏、包装、有效期、执行标准、批准文号、说明书修订日期、生产企业(企业名称、生产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和传真)。 4.特殊管理的药品、外用药品的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上均应当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及含兴奋剂类成分的药品应标明“运动员慎用”警示标识。 5.进口药品的包装、标签应当以中文注明品名、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6.中药饮片的包装或容器应当与药品性质相适应及符合药品质量要求。中药饮片的标签应当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整件包装上应当有品名、产地、日期、供货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需注明批准文号。 7.中药材应当有包装,并标明品名、规格、产地、供货单位、收购日期、发货日期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还需注明批准文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药品外观检查 第九节 收货与验收 对抽样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逐一进行检查、核对。 验收 运输储存包装 封条是否损坏,所标示的文字是否清晰,是否按照规定标示齐全。 封口是否严密、牢固,有无破损、污染或渗液,包装及标签印字是否清晰,标签粘贴是否牢固; 是否按照规定标示 药品外观检查 最小包装的外观 标签和说明书 中药材 对照标本柜里的样品进行验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第九节 收货与验收 成药外包装检查内容

? 外包装上是否清晰注明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贮藏、包装规格及储运图示标志或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的标识等标记;

?最小包装应当检查封口是否严密、牢固,有无破损、污染或渗液,包装及标签印字是否清晰,标签粘贴是否牢固;

?每一最小包装的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24号令《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第九节 收货与验收 中药材的包装检查 中药材应当有包装,并标明品名、规格、产地、供货单位、收购日期、发货日期等; 直接收购地产中药材的,应当在中药样品室(柜)中收集所收购品种的样品,在验收时通过实物与样品的对照,起到保证验收质量的作用。验收人员负责样品的收集、养护及更新,防止样品出现质量变异;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样品的复核确认,以保证样品的准确性。 中药饮片的包装检查

中药饮片的包装或容器应当与药品性质相适应及符合药品质量要求。中药饮片的标签应当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

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整件包装上应当有品名、产地、日期、供货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需注明批准文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唐惠明新版GSP 第九节 收货与验收 - 图文

第九节收货与验收查验内容第七十八条验收人员应当对抽样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等逐一进行检查、核对;验收结束后,应当将抽取的完好样品放回原包装箱,加封并标示。【释义】验收的具体内容。出现问题的,应及时通知质管部门处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第九节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0ra0j2i6231xep036ok8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