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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3 4.1.6.4 4.1.6.5
需求部门向采购部门提交《单一来源采购报告》。
采购部门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报告》报采购商务例会确认。 需求部门将《单一来源采购报告》抄送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备
案。 4.1.6.6 4.1.6.7
采购部门向承包商下发技术、商务等相关文件。
采购部门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含三人)
组成,采购部门和需求部门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确认并填写《评标/谈判/询价小组成员确认表》。 4.1.6.8 4.1.6.9
谈判小组与承包商进行商务谈判,并做《谈判记录》。 采购部门和需求部门经过采购商务例会或会签确定谈判结果并
填写《中标人/承包商确定表》。 4.1.6.10 4.1.6.11
经法律事务部门审核后,采购部门与承包商签订合同。 付款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工程进度款付款申请应附工
程量清单;结算付款应附竣工验收单和第三方审计文件(需经集团公司抽查审计的项目以集团公司审计部出具的审计文件为准);质保金付款申请应附质保期质量证明文件。 4.1.6.12 4.1.6.13
采购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单项工程验收并填写验收单。 采购部门、需求部门建立工作档案,填写存档文件清单。
4.2 工作要求
4.2.1 采购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标段的划分、采购方式的选择和采购工作
进度的安排。 4.2.2 采购方式的选择 4.2.2.1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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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预计合同金额超过200万元(工程类、含200万元)或超过50万元(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类、含50万元)时,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标。 4.2.2.2
邀请招标
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邀请招标。 4.2.2.3
竞争性谈判(含内部邀请招标)
当预计合同金额低于200万元(工程类)或低于50万元(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类)且大于10万元时,能够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内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 4.2.2.4
询价采购
当预计合同金额低于10万元时,能够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确定承包商。 4.2.2.5
单一来源采购
当工程变更额度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应当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确定承包商。
4.2.3 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内部邀请招标和询价采购的项目,邀
请的潜在承包商不得少于3个。
4.2.4 内部邀请招标项目,自投标邀请书和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7日。
4.2.5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
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现金或者支票的形式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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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
勘。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及解答,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7 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
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不得高于计划价格。
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4.2.8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开标时间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为同一时间。 4.2.9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收:
(一) 逾期送达;
(二)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4.2.10
开标时,由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
由工作人员对所有投标文件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装订的投标文件不得唱标),并对开标过程认真记录、经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没有开封并进行唱标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 4.2.11
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或者评标委员会否决一部分投标
后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而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4.2.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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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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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3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
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其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4.2.14
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4.2.15
遵守保密原则。在采购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对潜在承包商信
息、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信息以及评标过程保守秘密。 4.2.16
采购部门在签署合同同时,还需按照合同内容签订《工程勘察
设计廉政责任书》、《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 4.2.17
如在采购过程中,向潜在承包商提供的资料涉及集团公司技术
秘密或商业秘密的,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4.2.18
需要由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项目,必须在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之
下实施招标采购行为。
由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项目,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2.19
对依据《集团公司商务合作禁止行为暂行规定》所发布的“黑
名单”合作商,招标及采购环节不得引进。 4.2.20
采购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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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其它不可抗力事件和突发事件引起的如果不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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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造成重大损失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规定。 4.2.21
档案的储存、管理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档案馆的要求管理。
5 相关文件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5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5.6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5.7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5.8 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
5.9 集团公司《商务合作禁止行为暂行规定》 6 相关记录及保存期
6.1.1 《采购计划》 保存期 五年 6.1.2 《招标委托书》 保存期 五年 6.1.3 《单一来源采购报告》 保存期 五年 6.1.4 《招标文件》 保存期 五年 6.1.5 《投标文件》 保存期 五年 6.1.6 《招标文件确认表》 保存期 五年 6.1.7 《潜在投标人/承包商确定表》 保存期 五年 6.1.8 《评标/谈判/询价小组成员确认表》 保存期 五年 6.1.9 《一汽集团公司人员(招标人)签到表》 保存期 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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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0 《投标人签到表》 保存期 五年
6.1.11 《社会专家评委签到表》 保存期 五年 6.1.12 《开标一览表》 保存期 五年 6.1.13 《谈判记录》 保存期 五年 6.1.14 《评标报告》 保存期 五年 6.1.15 6.1.16 6.1.17 6.1.18 6.1.19 《中标人/承包商确定表》 保存期 五年 《中标通知书》 保存期 五年 《工程竣工验收单》 保存期 五年 《会议纪要》 保存期 五年 合同 保存期 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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