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公司《安全知识手册》
材 料 汇 编
县路桥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
(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公司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传达上级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分析本月安全工作动态,交流安全工作经验,解决存在问题,分析安全形势,研究下月安全工作重点。
2、公司各科室每周或每旬召开一次安全会,解决安全生产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
3、各科室每日在班前会上,交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发现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及时向上报公司安全科。
4、遇有特殊情况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应视情况及时召开不同层次的安全专题会或安全现场会。
5、安全会议要有文字通知、有签到表、有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备查。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内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安全培训。
2、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安全法律法规、省厅市局县府安全工作文件要求、交通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安全论文汇编、安全操作规程、职业道德等。
3、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结合安全例会、专项活动、知识竞赛、召开会议传达文件、周末学习等灵活多样的有效形式进行。
4、公司必须对新到岗的施工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对重点施工的职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
可上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160小时。
5、公司要对安全消防重点环节的岗位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低于40小时。各级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每年受教育、学习(自学)时间不低于100小时。驾驶员每年不低于60小时。
6、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科传达会议通知,内容包括参训人员名单,会议记录,并将教育培训资料整理成册存档。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实行定期和不定
期检查。安全检查采取全面检查、定期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
2、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根据市、县局要求和安全形势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抽)查。
3、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签定、安全消防(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
(3)交通系统安全(管理)评价标准实施落实情况; (4)根据市、县及本单位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安全检查要有方案、记录、有专项档案资料、有查出的安全问题,事故隐患整改要有始有终,督促落实到位。
(四)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制度
1、根据省厅《安全事故隐患监控整改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切实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2、公司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其整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筹措资金进行整改和“法人代表负第一位责任”的原则,切实保障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3、通过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部门应及时予以消除。
4、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公司既定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科室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
安全隐患向本单位的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
5、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科室或个人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6、对于涉及其他单位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有关科室报告。
(五)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1)公司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2)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消防安全制度》、《防火防爆管理》执行实施。
(3)根据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4)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练活动。 3、公司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4、公司安全科对生产装置的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各科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同时科室安全教育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建立学习记录台帐。
5、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