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昌 大 学 文 件 南大学工字?2016?4号
南昌大学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班级导师
制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南昌大学本科生班级导师制工作暂行办法》业经2016年7月1日党委会审议通过,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南 昌 大 学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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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本科生班级导师制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充分发挥教师和管理干部在育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班级导师制是为学生配备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班导)的一种育人制度,是学校全员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班导的工作是对辅导员工作的有机补充,具有非替代性、非事务性、非日常性特点。
第三条 积极担任班导工作是全校教师和管理干部应尽的职责。同时,也是党员教职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广大青年教职工锻炼成长的一个重要途经。全校教师和管理干部应通过班导的形式与广大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发挥“一岗双责”的育人功能,为学校培养高素质人才做出应有贡献。
第二章 职责和要求
第四条 班导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人生导航:传为人之道,解人生之惑。通过思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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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与发展方向。
(二)专业引航:传为学之道,解专业之惑。向学生介绍专业发展方向,传授专业知识和学习方法,指导学生的实践与创新活动,解答学生在学业方面的困惑。
(三)心理护航:传修心之道,解成长之惑。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帮助学生健全人格,及时发现、反馈或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四)职业助航:传择业之道,解就业之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就业、择业观,指导学生制订职业规划,引领就业、创业方向。
第五条 班导的工作要求
(一)主动学习和领会中央、省及学校关于大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文件精神,了解学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育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发挥自身特长优势,开展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注重与辅导员的沟通,共同研究学生教育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合力解决学生工作的疑难问题。
(三)主要采取集体指导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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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班级导师制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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