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施南奖学金”2017年评选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海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施南奖学基金”管理办法》及学校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评选通知如下: 一、施南励志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海南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设置:
1.施南一等励志奖学金,5人,奖励1万元/人。其中,本科生4人(湖北恩施籍学生不少于3人),硕士或博士研究生1人。
2.施南二等励志奖学金,10人,奖励5千元/人。其中,本科生8人(湖北恩施籍学生不少于7人),硕士或博士研究生2人(湖北恩施籍学生不少于1人)。
若湖北恩施籍学生达不到指定人数,则该学年奖励名额根据实际评选情况而定。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习惯和嗜好。 3.经海南大学学生工作部(以下称学工部)、研究生工作部(以下称研工部)认定,确属家庭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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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乐观向上,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评比时间:每年9月中旬
二、施南优秀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海南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人数:10人。
其中,本科生8人(湖北恩施籍学生不少于7人),硕士或博士研究生2人(湖北恩施籍学生不少于1人)。
若湖北恩施籍学生达不到指定人数,则该学年奖励名额根据实际评选情况而定。
(三)奖金额度:5000元/人。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习惯和嗜好。 3.勤奋学习,本科生上一学年成绩绩点排名本专业前10%,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成绩优秀、有学术科研成果。
4.积极向上,荣获校级以上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 以上第3、4条具备其中之一者即可。 (五)评比时间:每年9月中旬
三、上一学年所学课程有2门以上(含2门)不及格者或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不得参评施南名校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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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施南优秀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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