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员工关系
集团员工退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对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规范集团员工的退休操作流程,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发办法适用于与集团及各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 退休条件及核定
第三条 凡从业于本公司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办理退休: 1.男性员工:年龄满60周岁;女性员工:年龄满55周岁;在副总级(含副总级)以上级别的职位上工作,年龄可以延长2~3年。
2.男性员工年龄满50周岁,女性员工年龄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政府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四条 员工退休时间的认定,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公历)为准。 第五条 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退休核定工作。
第三章 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第六条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不需本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应在其达到退休年龄的前30天启动退休审批流程,向员工发出《员工退休通知单》。 第七条 员工在达到退休年龄前30天内,到人力资源部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员工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不支付任何赔偿。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一个月内办完有关手续,不再列入在编人员。
第九条 员工退休后原则上不予返聘,特殊情况经集团董事长审批,可予以返聘,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返聘协议》。《返聘协议》签订期限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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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为一年,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到期无任何补偿。
第四章 退休员工的待遇
第十条 养老金待遇:从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停发退休员工工资,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按月发给其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标准,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按陕西省政府规定核准执行。
第十一条 退休金:员工退休时,公司按退休人员在职最后12个月的标准月综合收入(包括月基本工资、月其他工资项目)的平均值为基数,每满1年本公司司龄给付1个基数额的退休金,最多不超过12个基数额,员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一次性发给。 工龄计算标准:
1. 员工工龄是指:从到本工作之日起至在公司工作的最后之日计算的工龄。 2. 工龄计算的余数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 第十二条 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三条 退休员工需要时,公司可为其出具在公司工作期间的有关证明。 第十四条 每年年会、春节和公司成立纪念日等公司重大节日,公司将组织慰问退休员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集团总裁批准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附:员工退休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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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退休通知书
员工退休审批单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