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书籍设计的形态创意
[摘要]书籍的设计作品,所包含的形式美、内容美、意蕴美三个层次,各自都具有相对独立的意义,每一个层次都具有自身艺术魅力和审美价值。只是一些有所侧重,有的突出了形式美,有的突出了内容美,有的则突出了意蕴美。但是,一本完美的书籍设计艺术作品,应该将形式美、内容美、意蕴美三者融合为一个有机整体。
[关键词]书籍设计;形式美;内容美;意蕴美
一般来说艺术作品的美,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艺术语言构成的艺术形式美,它是最直观的美感形式。第二个层次,是艺术形象构成的内容美,它也是直观的。第三个层次,是艺术作品中显现的意蕴美,这是一种高层次的审美。
书籍的形态美,同样也分为这样三个层次:形式意味的美,形象内容的美,设计意蕴的美。
艺术作品美的三个层次,并不是机械分开的,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融为一体。心理学家巴特利特认为:“思维本身就是一种高级、复杂的技能”。设计的本质是创造,设计创造始于设计师的创造性思维。因而设计师理应对思维科学,特别是对创造性思维要有一定的领悟和掌握。
书籍的形态创意,设计情感的表达需要激发设计者的创意思维,而创作的思维的表达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形式意味美感创意
在书籍设计中,书籍的整体形态就是一种“形式”设计。书籍的整体形态包括开本设计的形式感、精装平装的形式感、书籍函套的形式感等等。“形式美”是艺术历史的积淀物。在中国古代书籍的经折装、线装等等,都体现了不同时期的书籍外在形态的形式美。书籍设计首先就是书籍外在的整体形态的设计,书籍设计艺术独特的形式意味,首先是在塑造书籍外在形态的形式意味。书籍装帧艺术的使命之一就是在书籍外在形态上酿造“形式意味”的美感。
书籍的形式美,不仅仅是表现在平面上,更表现在书籍的整体形态上。从根本上讲,书籍是立体的、多侧面的、多层次的、多因素的艺术门类;书籍与读者的审美关系是动态的关系。所以,书籍的形式美,应该在立体的、多侧面的、多层次的、动态的空间中展开。
书籍设计艺术的形式意味既是立体的,又是平面的。书籍的封面、书脊、封底、内文版式上的平面视觉图象,其相对独立的平面设计要具有自身的形式意味,与外在的书籍立体形态的形式意味融合在一起,构成了书籍设计艺术的整体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