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1《民事诉讼法》在线作业
单选:第1题(5分) 王某和郑某均为甲市人,双方于1998年底在乙市登记结婚,1999年2月郑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1年2月王某将户口迁到丁市,并提出与郑某离婚之诉,对此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甲市 乙市 丙市 丁市
单选:第2题(5分) 民事诉讼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原法人因合并而消灭的,由合并后的法人参加诉讼,这是( )。 变更当事人 更换当事人 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 追加当事人
单选:第3题(5分) 乙在得知丙已准备好建筑材料,将在他们共同的小院内搭一间厨房后,立即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丙的行为。该诉讼属于( )。 变更之诉 给付之诉 形成之诉 确认之诉
单选:第4题(5分) 外国公民或组织在我国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的,同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 )诉讼权利和义务。 同等的 不同的 平等的 对等的
单选:第5题(5分) 赵老汉夫妇去世后,长子赵甲以自己尽义务最多为由独占全部遗产,幼子赵丁起诉要求分割遗产。次子赵乙、三子赵丙既不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法院受理此案后,正确的做法是( )。 追加赵乙、 赵丙为被告 追加赵乙、赵丙为原告 推定赵乙、赵丙放弃继承权 视为赵乙、赵丙放弃继承权
单选:第6题(5分) 从我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履行( )程序才具有效力。 经该国驻我国使、领馆公证 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经该国驻我国使、领馆签证 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鉴证
单选:第7题(5分) 丁由贵于前年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其妻袁风娇起诉离婚,县法院以什么程序处理?( ) 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 特别程序 执行程序
单选:第8题(5分) 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此时支付令效力如何?( ) 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 自行失效,债权人可申请复议一次 自行失效,债权人即为原告人,债务人即为被告人,法院按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暂不失效,待审查书面异议后,人民法院再作出恢复或终止支付令效力的裁定
单选:第9题(5分) 王大与王二系亲兄弟,王大独身无子,王二提出将他的三儿子王钢过继给王大,王大未置可否。事后王大仍然独立生活,王钢也从未对大伯尽义务,也没有在一起生活过。当王钢准备结婚时,向王大要钱盖房子结婚。王大不肯给,王钢不甘心,于是发生争议,王大诉请法院判决他与王钢不存在继父子关系。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 ) 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变更之诉 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消极给付之诉 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消极确认之诉 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形成之诉
单选:第10题(5分) 诉讼中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的回避分别由谁决定?( ) 人民法院院长;审判长 审判长;审判员 审判委员会;审判长 审判委员会;人民法院院长
简答:第1题(10分) 答题要求:对本题目的回答不能低于50字。 申请公示催告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公示催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主体申请主体必须是依法享有票据权利的最后持票人。最后持票人又称失票人,是指丧失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签发票据的发票人是否可以作为公示催告申请人,我们认为应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发票人签发的票据未交付受款人之前遗失,应当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因在这种情况下的发票人,也是该票据的合法权利人,不应把他理解为债务人。如果发票人签发的票据已交付受款人后遗失,该发票人已是票据债务人,不能申请公示催告。(二)申请原因申请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除此之外的原因,不能申请公示催告。(三)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在公示催告程序中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是申请公示催告的前提条件。因为。如果与票据上的权利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明确的,这就不需要申请公示催告,可按一般的票据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谓利害关系
人不明,是指与申请事项有权益关系的人有无不明,或者该利害关系人是谁不明。(四)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论述:第1题(15分) 答题要求:对本题目的回答不能低于100字。 如何理解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答: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彼此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是中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诉讼权利是保护民事权利的手续,没有诉讼权利的平等,民事权利平等就不可能实现。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诉讼当事人双方的诉讼地位完全平等。无论当事人的个人出身、社会地位、经济状况,也无论是法人还是公民,是原告还是被告,纠纷是发生在公民之间、法人之间,还是发生在公民与法人之间,当事人都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承担平等的诉讼义务,不允许任何一方享有诉讼上的特权。原告和被告享有的诉讼权利平等,具体表现在双方都有权委托代理人、都有权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都有权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原告有起诉权,被告有反诉权;原告有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的权利。(二)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在诉讼中,人民法院有责任给双方当事人提供行使诉讼权利的均等机会,一视同仁地告知双方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承担哪些诉讼义务,以及实施或不实施某种诉讼行为的后果,给他们创造便利行使诉讼权利的条件。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既适用于公民,也适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既适用于中国当事人,也适用于在中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的外国当事人。但是,如果外国当事人所在国法院对中国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加以限制,人民法院将根据对等原则,对外国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同样加以限制。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任何人不能限制或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