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中央和地方出台了哪些政策
今年1月底以来,新冠疫情持续发酵,为应对疫情对我国经济造成的冲击,中央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发力,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与此同时,中央强调“房住不炒”定位不变,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各地因城施策更加灵活,截至目前,已有超50个省市在供给侧和需求侧密集出台房地产行业扶持政策,以提振市场信心,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本文梳理了疫情以来中央和地方出台的相关政策,供各界参考。 中央层面
1月26日
? 银保监会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1月30日 ? 人社部
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
? 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延长申报纳税期限。 2月1日
? 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5部门
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 财政部
优化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 2月3日
? 国管公积金
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
围绕做好“六稳”工作,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 2月6日
? 财政部、税务总局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2月11日 ? 财政部
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480亿元,尽早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
? 国务院常务会议
通过减免国有物业房租、下调贷款利率、延期还本付息、完善税收减免政策等,实施临时性支持措施;推动重大项目尽早开工和建设;做好“六稳”工作,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和调节,及时出台和落实相关政策,维护经济社会正常运行。
2月12日
?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
要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更好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加大资金投入;要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措施,缓解企业经营困难。要
保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要积极扩大内需、稳定外需。要聚焦重点领域,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加快推动建设一批重大项目。
2月16日 ? 财政部
财政部部长刘昆发表文章指出,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动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
2月17日
? 国家统计局
强调“房住不炒”的定位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 国家税务总局
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除湖北省外,纳税申报期限进一步延至2月28日。
2月19日 ? 央行
发布2019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实施好稳健货币政策,科学稳健把握逆周期调节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货币信贷、社会融资规模增长同经济发展相适应。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以适度的货币增
长支持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继续提出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按照“因城施策”的基本原则,加快建立房地产金融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2月20日 ? 央行
1年期LPR为4.05%,与前期数值相比下调10个基点;5年期以上LPR为4.75%,与前期数值相比下调5个基点。
2月21日
? 中央政治局会议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发挥好政策性金融作用。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缓解融资难融资贵,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服务。 ? 央行
2020年金融市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继续“因城施策”落实好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市场平稳运行。
2月25日
? 银保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