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结果每年通报一次,并按规定进行奖罚。对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负责,考核为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改进、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直至免除职务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1、安监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和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监督工作,树立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
2、公开办事程序、监督程序、监督计划,办事结果要向有关单位公开,虚心听取有关单位意见,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认真改进、创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
3、遵章守法,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忠于职守,自觉履行监督职责。坚持科学态度,严格按国家和地方颁布的规范、标准、规定进行监督,按监督程序办事,以事实为依据,不弄虚作假。
4、提倡文明执法,说话办事和气,解决问题耐心,热情接待来信来访,讲究效率。该办的事不推诿、不扯皮,不训斥和刁难建设各方主体。
5、严明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吃请,不请吃。
6、不得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7、不得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或其他单位讨要、索取建筑材料和以公款修建、装饰住房。
8、所有工作人员不得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专业队伍和生产厂家介绍业务、推销产品;不得在建设和施工单位或其他单位兼任任何职务;不得对受监工程进行有偿咨询活动。
9、违反以上廉政纪律,一经查实,在编正式人员停职检查待岗,借聘人员一律解聘或退回原工作单位。
10、公开廉政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行风建设工作制度
根据市建设局党委工作要求,结合我站行风建设实际,制定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五项制度如下:
一、行风建设责任制
1、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于律己,做好表率,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办事推诿,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2、单位党政“一把手”是行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行风建设中负领导责任;单位副职干部要协助正职做好工作,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行风建设负主要责任。
3、建立与行风建设责任制相关的报告、评议、检查、考核、奖惩等配套制度,以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
4、要结合行风评议阶段性工作,对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行风评议工作结束后,对各级责任人进行考核、奖惩。
二、行风评议责任追究制
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1、行风评议工作无计划、无措施、无检查,发现问题不及时解决并造成后果的。
2、对群众来信、来访置之不理,态度恶劣或对反映的问题不认真办理的。 3、因工作失职,造成本单位行风出现重大问题,影响较大的。 4、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家属的。
5、对上级的指示、决定及布置的任务不认真执行,造成工作失误和后果的。 三、社会服务承诺制
1、认真制定社会服务承诺制的详细内容和标准,并将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向社会公布。
2、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承诺服务到位,取信于民。
3、设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责任,加强对社会服务承诺制活动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4、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聘请行风监督员,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收费公开制
1、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严禁乱收费现象发生;
2、使用规范的票据并按实际收费额出具凭证; 3、将收费项目、标准及文件依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坐支、挪用现象。 五、首问责任制
1、来人办理有关事宜首问人为第一责任人,并负责到底;做到文明用语、服务周到,杜绝生、硬、冷、推现象;
2、建立信访接待相关制度,明确专人接待来电、来信、来访,重要信访由领导亲自接待;
3、建立严格的接待、登记、报批、交办、反馈制度;
4、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尽快落实承办主体,明确责任和办理期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取信于民;
5、信访办理结果要及时向投诉单位或投诉人反馈,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做好安监站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贯彻落实《市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制度》和《市建设局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工作意见》,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举报受理制度。安监站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置举报邮箱,对举报邮件和电话反映的问题,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区别不同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对重要的举报线索要填写重要电话记录单,及时向领导汇报。举报电话:82987296;举报邮箱:yzajz@163.com
二、案件登记制度。对群众投诉工程建设商业贿赂方面的来信、来访认真受理、热情接待并如实填写《商业贿赂举报登记表》,做好笔录,不隐瞒、扣押举报材料,做到有案必报。对匿名的举报材料,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慎重处理。
没有具体事实的可登记后存档,不予处理。对线索清晰、事实具体的重要问题,可先行初步核查后报领导批准后处理。
三、保护举报人制度。办公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举报人姓名、举报内容、案件调查情况、调查结果要严格保密。在调查核实过程中不得将举报内容转给被举报人,调查核实情况时,也不得向被调查人出示举报材料。
四、案件办理制度。案件由安监站治贿领导小组具体办理,每个案件的办案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办案人员接到交办案件后,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和取证。是否需要立案或移交由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对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的商业贿赂举报案件,应按《信访条例》的要求在两个月内办结,特殊案件可延长一个月报告处理结果,未能如期报告的要说明理由。
五、信息上报制度。及时收集单位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动态、好的做法、典型案例等信息并定期上报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1、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洁自律,奉公守法,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
2、 加强党建工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体工作人员,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安监站工作的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3、 加强廉政教育,认真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和腐败现象,做到不以权谋私。
4、 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培养“四有”新人。
5、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全体职工必须遵守本站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工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