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讲堂”管理制度
1.“道德讲堂”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2.“道德讲堂”要按照市、区委宣传部、市、区文明办的统一部署,根据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贴近本单位的实际需求,在认真听取宣讲员意见后,安排好年度和月度计划;
3.“道德讲堂”实行每月开讲制度,要因人、因时、因需制宜,精心策划好每堂课的内容和形式,并做好宣讲资料、音像图片的收集归类保管;
4.“道德讲堂”要按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让群众教育群众”的原则,经常做好群众身边新风尚、新道德、新事物的采撷提炼工作,并安排宣讲员在“首时间”和“零距离”宣讲;
5.“道德讲堂”要真心关心宣讲员,解决宣讲员的后顾之忧,确保宣讲员能专心备课、用心讲课、精心评课;
6.“道德讲堂”要做到整洁、有序、文明、和谐,成为群众感受道德、践行道德、彰显道德的第一课堂。
“道德讲堂”宣讲员守则
1.宣讲员在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积极开展宣讲活动; 2.宣讲主题要正确鲜明,具有时代性。能唱响和谐主旋律,弘扬社会文明正气,倡导好人有好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导向;
3.宣讲内容要积极向上,具有典型性。要以全国、省、潍坊市道德模范事迹、资料汇编和我市统一编写的教材等材料为主要宣讲教材,做到言之有人、讲之有情、道之有理。
4.宣讲员要发挥自身优势,经常到群众中去采撷和挖掘身边的优秀道德故事,用最鲜明、最生动、最可敬的凡人善举,在“道德讲堂”进行宣讲;
5.宣讲时要贴近群众的道德需要和心理需求,做到真实、真情、真诚,力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使宣讲富有针对性、说服力和感染力;
6.宣讲员要通过参加培训、自我学习、广泛交流等方式,不断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宣讲水平,使自己成为“予人玫瑰,手有余香”的高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