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版本:B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实施细则 修改次数:4
文件编号:QG/YNXS 305-2006
1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托管的控股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可以参照本细则执行。本细则第6.2、6.3、6.4、6.5条款适用于基层库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实施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文件,然而,鼓励根据本实施细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 财建[2006]369号《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 2.3 中油安字〔2007〕571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特别奖励办法》
2.4 中油质安字〔2005〕648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评比办法》
2.5 中油质安字〔2006〕745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奖励办法》
中国石油云南销售公司2011-12-01修订 2012-03-20 实施
第 1 页 共 39 页
3 术语与定义
本实施细则采用以下定义:
3.1 安全风险抵押金:是指为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公司各级相关责任人员交纳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保证金,对所辖范围内的安 全生产承担安全风险责任。
4 重要风险
4.1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不严格。 4.2 本实施细则未得到有效实施。
5 职责
5.1 质安处是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审核,组织实施和监督。
5.2 财务处负责安全生产考核资金的筹集和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5.3 所属各单位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工作。
6 管理内容及要求
6.1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考核评比
6.1.1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考核评比的范围是公司所属各单位。
6.1.2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每年考评一次,由公司HSE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公司安全、投资、加管、党群等部门人员参加。考核依据为《HSE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验收记录表》以及年度工作重点,考核标准(见附录1),满分1000分。
6.1.3 公司HSE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安全生产考核标准评分结果,满足6.1.4款的单位推荐为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经公司HSE委员会讨论、审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 6.1.4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必备条件:
第 2 页 共 39 页
6.1.4.1 安全基础设施保养好,安全工作落实好,全员安全意识强,安全管理整体水平较高,考核评比930分以上。 6.1.4.2 完成签订的年度HSE管理目标。
6.1.4.3 年度内无较大社会影响、性质严重的其他事故。
6.1.4.4 对隐瞒事故的单位,取消当年及下一年度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评选资格。
6.1.5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表彰按照《表彰奖励管理办法》执行。 6.2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考核评比
6.2.1 公司HSE委员会办公室每年根据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向各单位下达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额,评比范围是公司所属员工。
6.2.2 各单位HSE委员会评选出本单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并向公司HSE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6.2.3 经公司HSE委员会会议讨论、审定后,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
6.2.4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必备条件:
6.2.4.1 认真履行HSE职责、工作主动、大胆管理、效果明显的。 6.2.4.2 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敢于制止、举报违章行为,举报本单位或公司其它单位隐瞒不报的生产安全事故的。
6.2.4.3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督、管理成绩突出的。 6.2.5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表彰按照《表彰奖励管理办法》执行。 6.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特别奖励
6.3.1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特别奖励是为了鼓励员工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意识,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奖励范围是公司所属员工。
6.3.2 所属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报告的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和确认,经单位HSE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每季度末25日前报公司HSE委员会办公室。
第 3 页 共 3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