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新刊礼部韵略》分107韵,基本是按《广韵》206韵的同用、独用例归并而成。上平声15韵,下平声15韵,上声30韵,去声30韵,入声17韵,此书早已不存。宋、元之际的音韵训诂学家黄公绍在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以前编了一部《古今韵会》,简称《韵会》。该书多征引典故,注重训诂。黄的同乡熊忠以《韵会》注释太繁,于元成宗大德元年(1297)编成《古今韵会举要》,沿用了它的韵目,并有简略说明。同一时期,还有阴时夫编了一部按韵编排的类书《韵府群玉》,分106韵。刘渊的书上声迥独用,拯与等通用,阴书全并入迥韵 17、周德清:
中国元代曲学家。字挺斋。高安(今属江西)人。生卒年及事迹不可确考,约生于南宋末,卒于元末,他的一生大致与元朝相终始。
周德清精通音律。他这方面的修养本于家学、渊源深厚。虞集《中原音韵序》说他“工乐府、善音律”,欧阳玄序说他“通声音之学,工乐章之词,尝自制声韵若干部,乐府若干篇,皆审音以达词,成章以协律,所谓词律兼优者”。他著作《中原音韵》*为北曲审音辨字,起到规范北曲的作用,明清两代的诸多曲韵著作,大都没有越出他的规范。他的音律理论和拟定的声韵规则,其影响一直及于京剧和地方戏的创作。 18、《中原音韵》:
韵书名。元周德清著。二卷。前卷为韵书;后卷为附论,列“正语作词起例”及作词诸法。系据当时戏剧家如关汉卿、马致远等人的戏曲作品的用韵字编辑而成。全书分十九韵,四声不分立。韵目以两字标出。首倡“平分阴阳,入派三声”之说,每部之字均按阴、阳平、上、去四声编排,将入声分别派入阳平、上、去三声,比较接近元代北方话的语音实际,是研究近代普通话语音的重要资料。 19、《洪武正韵》:
韵书。明乐韶风、宋濂等奉敕编著。16卷。编者力图“以中原雅音为定”,使“五方之人皆能通解”。所谓“中原雅音”,与《中原音韵》音系大体一致。全书分为76部,平、上、去三声各分为22部(实较《中原音韵》多出三类),另列入声韵10部。其平声韵不分阴阳。所收计12000余字。由于它保存了南方实际语言中的入声字,故南曲歌唱填词,多以此为借鉴,因而流传有“北准《中原》,南遵《洪武》”之说。成书于明洪武八年(1375),今存洪武原刻本。以后不断有重刻,并对此书笺注和补充,如明代杨时伟《洪武正韵笺》、章黼《韵学集成》、吕维祺《音韵日月灯》等。 20、《韵略易通》:
韵书。明·兰茂著。近古时期北音系统的韵书之一。声韵系统与《中原音韵》大同小异。声母分为二十类,以“早梅诗”来概括,每一字代表声母相同的一类字。韵部亦分为二十韵。前十韵平上去入四声俱全,后十韵无入声。与《中原音韵》相比,一是韵目用字略有不同;二是平声不分阴阳,而且恢复了入声;三是将《中原音韵》中的“鱼模”一部分为“呼模”、“居鱼”两部。此书对考定《中原音韵》的声类有重要参考价值。有清康熙二年(公元1663)李棠馥刻本。 21、十三辙:
中国明清以来北方戏曲、曲艺等押韵用的十三个韵部。“辙”即“韵”,“合辙”就是“押韵”的意思。“十三辙”的名称是:中东、江阳、一七、灰堆、油求、梭坡、人辰、言前、发花、乜斜、怀来、姑苏、遥条;此外还有两道由儿化音节构成的“小辙儿”:小言前儿和小人辰儿。明清以来,官话方言区凡属皮黄系统、梆子系统的各剧种,都用十三辙。其后,皮黄戏来北京,发展为京剧,逐渐兴盛。京剧唱念因袭中册韵、湖广音,唱词押韵都用十三辙,十三辙在京剧中就取得标准曲韵的资格而沿用至今,在北方曲艺中也多被采用。
22、同谐声者必同部:
清代古音学家段玉裁提出的考求古韵部的学说。段氏据 《说文》 谐声系统考求古韵,他说: “一声可谐万字,万字而必同部,同声必同部;” “考周秦之文,某声必在某部,至啧而不可乱。故视其偏旁以何字为声,而知其音在某部,易简而天下之理得也。” 又认为许慎作《说文》 时未有反语,但云 “某声”,即可以看作韵书; 但自从音有变转,同一声而分散于各韵各部,导致参差不齐,而“要其始,则同谐声者必同部”。段氏根据这个原理,作 《古十七部谐声表》。后来的古音学家,也多把 《说文》谐声系统作为考见古韵的依据之一。王力认为: “同谐声者必同部” 的原则不能机械地拘守,当先秦韵文 (特别是 《诗
经》) 和声符发生矛盾时,应以韵文为准,因为造字时代比 《诗经》 时代至少要早一千年,语音已经发生了变化; 另外,如果单凭声符,声符本身还可能引起争论,存在着不易认定的复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