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评价 单元 工段 车门 分装线 接害工种 装配工 装配工 三液加注 工作地点 分装操作位 操作位 制动液、防冻液加注机 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 噪声 乙醇、丙二醇、乙二醇、噪声 四氟乙烷、噪声 溶剂汽油、噪声 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作业 方式 固定岗位 固定岗位 固定岗位 固定岗位 固定岗位 固定接触 时间 7h/班 7h/班 6h/班 6h/班 7h/班 接触 人数 12人 16人 2人 2人 2人 最终 装配线 冷媒加注 冷媒加注机 汽油加注 汽油加注机 4 总装课 补漆 补漆工 涂装修正场 戊烷、己烷、乙酸乙酯、乙辛醇、甲醛、乙二醇丁醚等 1~2h/班 酸丁酯、丙酮、丁醇、甲醇、岗位 4人 转鼓检查 5 生产管理课 检测线 完成检查操作工 制动检查 排放检查 动力站 巡检工 锅炉房、空调房、空压站 2号主变室、能源中心 公用工6 程及辅助设施 废水 处理站 化验人员 化验室、设备区等 运行人员 加药间、设备区等 巡检工 10kV室、110kV室等 噪声、溶剂汽油、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 二氧化碳、二氧化硫 噪声、高温、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溴化锂 噪声、工频电场 氢氧化钠、盐酸、次氯酸钠、硫化氢、其他粉尘(熟石灰粉尘、聚合氯化铝粉尘、聚丙烯酰胺粉尘)、丙烯酰胺、噪声 盐酸、硫酸、硝酸、硫酸汞、硼酸、重铬酸钾、硫化氢、噪声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溶剂汽油、噪声 固定岗位 7h/班 12人 巡检作业 巡检作业 1.5h/班 6人 1h/班 6人 巡检作业 2h/班 5人 固定岗位 固定岗位 固定岗位 2h/班 2人 发动机试7 试验评价所 验室 变速器同步耐久试验室 试验人员 试验区 2h/班 9人 试验人员 试验区 噪声 3h/次 4人 序号 评价 单元 工段 新车型试作场 造型室及产品分析场 电动汽车试验场 接害工种 工作地点 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乙酸乙酯、TDI、MDI、作业 方式 固定岗位 固定岗位 固定岗位 接触 时间 3h/次 接触 人数 4人 试验人员 试作区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己二酸二辛脂、乙醇、噪声 乙醇、烷烃、丁醇、乙二试验人员 试验区 醇、TDI、MDI、甲基丙烯酸、噪声 乙酸乙酯、TDI、MDI、3h/次 2人 试验人员 试验区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己二酸二辛脂、乙醇、噪声 3h/次 4人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统计
序号 检测因素 检测点(人)次 检测结果 大于85dB(A)的点1 定点噪声 52 共计16个,其中大于90dB(A)的点5个 控制室(值班2 室)噪声 9 噪声强度超标。 有7个工种接触的噪岗位噪声 3 (8h等效声级) 85dB(A)。 4 5 6 7 8 9 粉尘 硫化氢 盐酸 甲醛 臭氧 溶剂汽油 18 1 1 5 14 1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等效声级最大为94.5dB(A) —— —— —— —— —— —— 52 声8h等效声级大于86.5% 安装操作工接触的噪声8h总装课/底盘装配线/发动机只有锅炉站监控室88.9% 最高超标0.7dB(A)。 —— 合格率 备注 总装课/底盘装配线/发动机安装操作位噪声强度最大, 达到95.1dB(A)。 序号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检测因素 一氧化氮 丁醇 甲醇 一氧化碳 二氧化碳 二氧化氮 戊烷 正己烷 异丙醇 TDI MDI 丙酮 苯 甲苯 二甲苯 乙酸乙酯 乙酸丁酯 工频电场 检测点(人)次 17 5 4 3 3 16 5 5 3 3 3 5 5 6 6 10 9 3 检测结果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合格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4.1评价结论
职业卫生综合评价一览表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依据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评价结论 1 总体布局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符合 2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符合 3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职业病危害因素 学有害因素)》 符合 4 检测结果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 职业病防护用品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 6 建筑卫生学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7 8 辅助用室 应急救援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基本符合 基本符合 基本符合 符合 基本符合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建设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评价结论 9 职业卫生管理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建设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基本符合 10 职业健康监护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 基本符合 通过对本项目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并对照《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和《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本项目存在的有害因素中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氮等化合物属于“高度危害”,甲醛、苯属于“极度危害”;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氮、甲醛、苯等化合物列入了《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苯、甲醛还是确认人类致癌物(G1),危害性大。噪声检测结果表明,生产现场超过80dB(A)的噪声作业场所较多,分布较广,接触人数较多。因此,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毒性大小、接触情况等,本报告书确定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YAE及YL1轿车生产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分类为严重。 4.2评价建议
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控评网上公开内容-重庆第六人民医院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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