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活动论文师生双主体性论文
摘要: 学生要认识到教师的主体性,尊重教师,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以友善的态度对待教师,端正学习态度,多与教师沟通交流,学会站在教师的立场上理解教师。学生要主动将自己的心得体会或疑虑问题与教师沟通,从教师那里获得正确的指导和帮助,形成对家庭、学校,乃至社会的积极的认识。师生之间亲密友好相处,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关键词:以学定教;主体性;师生双主体;教学相长
以学定教,近年来出现在教育教学领域的高频词汇,常被认为是“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及其学习情况来确定教师的教育内容和方式”①的一种教育理念或教学模式。人们普遍从“教育以人(学生)为本”的思想来理解以学定教,即以“学生”定教。
诚然,学生是教育教学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主体之一。21世纪以来,国家颁布的各项教育改革文件中均渗透了“育人为本”这个教育理念,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工作者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普遍看来,学生学习地位的提高使得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推动了学生学业成就的增长,对教育教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因此,一谈到教育,人们都纷纷想到学生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教师的需求。在教学活动中,学生并不是教育教学中唯一的“人”,教师作为教学活动的另一个主体性要素,其教育思想和教学行为对学生学习和教学效果起着直接而重要的影响。因此,人们对于 “教育以人为本”的解读,不能仅仅落脚到“教育以学生为本”的层面上,也要
考虑教师的立场,然后把素质教育落实到教学活动之中。
既然不宜将“以学定教”单纯的理解为以学生定教,那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我们该如何解读“以学定教”呢?事实上,任何形式的教育教学都围绕着“学习”这个中心词汇展开,教师和学生都是“学习”的主体,片面强调以学生为本并不足以揭示教育教学的本质。教育教学的目的除了促进学生的个体社会化发展,还要促进教师的社会发展,从而使教与学的活动得到均衡发展。正如孔子所说:“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礼记·学记》)由此,我们可将“以学定教”中的“学”作为学习之意,“教”视为教学之意,综合起来其内涵实质就是以学习定教学,进一步讲就是以教师和学生的学习情况确定教学的起点、目标、内容等等。综上所述,不论是“以学定教”是一种教育理念还是一种教学模式,要用“以学定教”来指导或实施教学,就要充分发挥教师与学生的双主体性,根据师生的学习水平和能力发展组织教学活动。
一、“以学定教”要发挥学生的主体性
现代教学中,学生作为学习活动的主人翁,应培养主体意识,通过独立学习、主动参与和积极创新等具有主体性的思想和行为来进行学习。因此,“以学定教”首先要以学生之学习定教学,发挥学生的主体性。
(一)尊重学生的主体性,以学生之“所学”定教学的“起点” 在教学活动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其主体性应当受到教师的尊
重,注意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养成学生的主体行为,以学生之所学确定教学的起点。学生之所学指学生在一定阶段内,通过社会生活和教育学习掌握的知识、积累的经验和形成的能力。以学生之所学定教学,就是教师通过分析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与能力,确定教学的起点。《小学数学课程标准(2011版)》明确提出:“教师教学应该以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和已有的经验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启发式和因材施教。”因此,在教学活动开始前,教师应该全面而深刻的了解学生,研究学生,分析学情,明确学生的“知识基础”、“兴趣需要”、“思想状况”、“方法习惯”②等等。
(二)发挥学生学的主体性,以学生之“需学”定教学的“目标”。 “学生的天职是学习”。在教学活动中发挥学生学的主体性,明确学生需要学习的知识能力框架,以学生之需学确定教学的目标。学生之需学指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需要学习与获得的知识、能力、学习方法、情感与价值观等等。以学生之需学定教,就是教师在一定阶段,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确定教学的知识与技能目标、过程与方法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这三个维度的教学目标。教学目标的制定是为了指导学生更好地学习教学内容,获得学科知识,发展相关能力。
二、“以学定教”要发挥教师的主体性
教师对教育活动和学生学习具有主导作用,通常以自身的知识体系、思维方式、行为习惯等主体性能来建构教学活动框架,组织教学过程各阶段内容。因此,“以学定教”其次应该以教师之学定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