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设计 岗位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 光学设计 岗位职责和岗位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 光学设计 岗位的初级、中级、高级职务人员。
2 引用标准
Q/AG L07 1.1-2003职工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通用标准
3 岗位职责(概括和列举该岗位的工作职责)
3.1 负责光学系统研究、设计的全部技术工作,试验、试制的配合工作。
3.2 严格贯彻执行国标、部标、企标及有关科研技术、质量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法规。 3.3 负责项目预研、技术论证、可行性研究论证、技术经济分析和项目的申报工作。 3.4 根据研制合同,制定阶段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5 参加本专业及有关专业的技术会议,评审本专业范围内的科研成果。
3.6 贯彻全面质量管理,负责对试验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进行分析、论证,改进设计。 3.7 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和市场需求,采用适合的光学系统的结构,满足性能指标。研究新技术,加速光电系统的更新换代。
3.8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编写专题技术总结、专题研究报告、鉴定申请报告等。 3.9 负责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完成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4 岗位标准
4.1 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
执行Q/AG L07 1.1-2003职工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通用规范 4.2 文化程度
执行Q/AYGF 1.1 4.3 专业理论知识 4.3.1 初级职务
4.3.1.1 具有高等数学、普通物理等基础理论知识。 4.3.1.2 具有应用光学、光学仪器制图等专业理论知识。
4.3.1.3 了解光学系统性能和集成、试验、应用、储存中的有关安全规程。 4.3.1.4 了解光学系统设计和研制过程,及有关技术标准。 4.3.1.5 初步掌握一门外语,并能查阅本专业书刊、资料。
4.3.2 中级职务
4.3.2.1 具有光学、计算机CAD设计、光学仪器制图原理等基础理论知识。了解红外、激光、电视、可见光系统等有关知识。
4.3.2.2 熟悉光学系统性能和集成、试验、应用、储存中的有关安全规程。 4.3.2.3 熟悉光学系统国内外研制状况和发展趋势。 4.3.2.4 熟悉国内外光电系统光学设计研制技术及技术标准。 4.3.2.5 掌握一门外语,并能较熟练地查阅本专业书刊、资料。
4.3.3 高级职务
4.3.3.1 熟练掌握光学系统涉及的红外、激光、电视、微光、可见光学等专业理论知识。 4.3.3.2 精通光学系统研究的技术理论、熟悉典型的、同类型光学系统的性能指标及研究的技术难点。
4.3.3.3 精通光电系统集成与实验理论。
4.3.3.4 熟悉光电系统研制程序、典型技术和有关标准。 4.3.3.5 掌握国内外光电系统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 4.3.3.6 掌握光电系统应用的有关技术和知识。
4.3.3.7 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熟练地查阅和笔译本专业的书刊、资料。
4.4 实际工作能力 4.4.1 初级职务
4.4.1.1 能完成光电系统的一般实验,参与试验方案的讨论与制定。
4.4.1.2 能处理研究过程中出现的一般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 4.4.1.3 能提出阶段计划和阶段技术总结。
4.4.1.4 了解国内外光电系统光学设计的新技术、新进展。
4.4.1.5 能撰写光电系统光学设计研究的一般性试验报告、技术总结报告和科技论文。
4.4.2 中级职务
4.4.2.1 根据光电系统任务合同书或技术指标要求,能独立进行光学系统论证、预研,提出总体方案、技术途径、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4.4.2.2 能独立提出试验方案,完成试验计划,并编写技术条件和研究技术报告等资料。 4.4.2.3 能独立处理光学系统研制中出现的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 4.4.2.4 能制定阶段计划和阶段技术总结。 4.4.2.5 能主持较重要的试验工作。
4.4.2.6 能撰写较高的技术总结、研究报告和科技论文。 4.4.2.7 能指导初级职务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4.4.3 高级职务
4.4.3.1 能根据国内外光电系统光学设计的研究状况和水平,指出光电系统的研究方向,技术途径和技术措施。
4.4.3.2 能处理和解决光电系统研制、试制、试验、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质量问题,主持重大技术质量攻关项目。
4.4.3.3 能承担光电系统光学研究、集成、试验、生产的全部系统技术工作。
4.4.3.4 能解决光电系统光学研究、试验、生产、储存中的各种安全技术问题,制定各项安全技术规范。
4.4.3.5 能撰写高水平的技术总结报告和科技论文。 4.4.3.6 能指导初级、中级职务人员工作和学习。
4.5 工作经历 执行Q/AYGF 1.1 4.6 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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