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内容与基本要求(土建)
1.图 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1 图 纸会审
形成自审记录, 自、会审内容有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 明确; 各专业图间有否 矛盾,图纸各尺寸、座标、标高数据及管道位置是否相符,设计的符合性和施工 技术、材料、质量、安全的可行性等。 1.2 设 计变更
因设计不合理、 差错或施工条件、 材料、质量不能够符合设计要求等原因, 需 对施工图修改,由设计单位变更设计,并由建设、监理签认。设计变更应及时按 变更签证办理。所有设计变更应汇总。 1.3 工 程洽商
参于工程建设各方就工程施工、 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事务协商洽谈记录。 涉及设计变更内容,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以上记录形成正式文件后不得随意涂改,签字、盖章手续应齐全。 2.工 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2.1 定位测量:应按业主提供的规划红线图(桩) 、设计总平面图等对建筑物、桩位进
行测量定位和标高测定。布设、绘制平面控制网、点和高程控制点。
2.2 放线记录:定位测量验收签证后,进行轴线、桩位放样测量并记录报验、复核。
轴线、标高测量每层均应进行。测量仪器、工具应经检定合格、测量人员固定。 3.原 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应按各材料有关规定及数量分批次提供。
3.1 钢 材:凡工程结构所用的钢筋均应有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抽样检验报告。项目部应
在合格证上注明工程名称、使用部位、进场数量。复印件时,供货商应注明原件 存放处。
冷加工处理后的钢筋均应有母材及冷加工后钢筋的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预应力砼用钢筋及锚具、 夹具、连接器等材料, 应有出厂合格证及现场抽样检 验报告。
钢结构工程用碳素钢材、 低合金高强钢材应有出厂合格证。 必要时, 尚应抽样 检验。
钢结构各类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应有出厂合格证、 检验报告及现场抽样复检 报告。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纵向受力钢筋强度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规定要求。 钢材代换,需取得设计签证认可。
3.2 水 泥:凡工程用的水泥均应有 3 天、28 天出厂合格证和进场抽样检验报告。散装
水泥尚应有出厂卡片。项目部应在合格证上注明有关事项(同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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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泥进场检验报告应在砼、砂浆配合比设计及使用前提供。
3.3 砖 、砌块:砌体工程所用砌墙砖、砌块均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进场抽样检验报告,
并在施工前提供检验报告。
3.4 砂、石子:砼用砂、石子及砂浆用砂,应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质量应符合
有关要求。设计或有关规定使用碎石时,不得使用卵石或破碎卵石,需使用时应 通过设计同意签认。
3.5 外 加剂:凡工程用的外加剂,均应有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提供有效的
型式检验报告。进场还应进行抽样检验。
外加剂的品种应符合有关规定,掺入量应经试验确定。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 应重新检验。外加剂应严格控制使用量,并及时记录,使工程应用量、实际使用 量与检验报告中代表数量相符。
3.6 掺 合料:砼及砂浆使用的掺合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抽样检验报告。使用量或
替代水泥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通过试验配合比确定。
3.7 防 水材料:凡工程用防水材料均应有出厂合格证及进场取样检验报告。各种拌合
物(玛蹄脂、聚氯乙烯胶泥、细石砼等)应有配合比和现场抽样检验报告。各防 水材料抽样检验批次、数量详附表。
3.8 隔 热保温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后对同厂家、同品种、
同批次材料至少取一组样品检测。
3.9 外 墙涂料及腻子:应有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性能检验报告。进场后对同厂家、同品
种、同批次材料至少取一组样品检测。
3.10 其它主要装饰装修材料:墙面、地面块料层、饰面砖等材料、天棚、吊顶材料;
门、窗、玻璃、油漆、细部工程等材料,均要有出厂合格证及相关检验报告。涉 及安全和特殊功能及设计有要求的材料,尚应抽样检验。 4. 施 工试验及见证检测报告
4.1 地基压实系数试验报告:对各类回填、压实地基及土方回填工程应分层填筑夯实,
分层取样测试,计算压实系数。分层取样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做好施工、 取样检验量、部位和试验结果记录。
4.2 砼 、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砼、砂浆应按设计要求由试验室确定。当组成材料变
更时,应重新试配。现场施工配合比应根据砂、石子等材料含水率进行调整。有 特殊要求的砼、砂浆配制,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3 砼 、砂浆试块:试块取样、制作及留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详附表)
。砼结构
实体强度检验的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组数:单位工程同一强度等级的结构部位不 宜少于 10 组,且不应少于 3 组。具体事项应事先与监理单位协商,制定计划,并 应符合规范规定。
4.4 砼 抗渗试验报告:砼抗渗试块取样组数应符合有关规定,按标养龄期
检验,并符合《普通砼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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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0d 送
GBJ82 的规定。试验报告
中应有最大水压力和破坏特征记录。
4.5 焊 接及机械连接:工程正式焊接前,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接头取
样批量详附表。
电渣压力焊、 埋孤焊设计未对焊剂作规定时, 可采用 431焊剂,或其它性能相 似的焊剂。机械连接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并提供型式检验报告。发现异常,应对 该批连接件材质取样进行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有关检验。
焊条、焊剂均应有产品合格证,焊工应持证,并填报工号。
4.6 见 证检测报告: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试块、试件均应在业主或监理人员
见证下,现场取样,送资质认可的对外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见证的比例不得低于 标准中规定取样数量的 30 %,检验报告中应注明见证送样。
4.7 建 筑地面、屋面坡度检查记录:地面、屋面基层、面层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面层不得有积水、倒返水现象。平屋面找平层坡度设计无要求时,结构找坡坡度 不应小于 3%,材料找坡宜为 2%,天沟、檐沟不小于 1%,沟底水落差不应> 200mm。 5. 隐 蔽工程验收记录
各隐蔽工程的验收应在该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后,提请有关单位人员进行隐 检,并填写记录、签证。
5.1 地 基验槽记录:主要对持力层的相符性、地基土颜色、坚硬度的均匀性、含水量
的一致性和地基的匀质性验收评价。 对地质复杂或重要工程及对地基土有疑义的, 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有关试验或处理。需进行钎探的,应按有关要求布设钎探点, 并对钎探施工详细记录,绘制平面图。
5.2 预 制桩的接头:上、下节桩的垂直度、中心线及桩顶平面偏差、缝隙尺寸与处理。
焊缝及桩头污染的清理,焊缝或硫磺胶泥质量、冷却时间,焊条品种等。 5.3 砼 灌注桩钢筋笼:钢筋笼主筋、箍筋规格、数量、间距、笼径(宜用附图表示)
总长度,上、下笼间焊(连)接质量、垂直度、冷却时间、焊接材料。整桩焊接 头总量及接头检验,下笼情况及埋置位置等。
5.4 钢 筋砼工程:纵向受力钢筋及箍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及锚固长度(重要构
件节点应附图表示);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各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均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5.5 砌 体工程:配筋砌体及填充墙拉结钢筋的品种、数量、位置、连结方式;构造柱
钢筋规格、数量、连接方式及梁底处的处理等均应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 5.6 钢 结构工程:钢材涂装前查焊缝质量及焊渣、疤、锈及污染的清理;紧固件、螺
栓等零部件数量、间距、布置方式等;每遍涂层的次数、厚度、质量等。
网架结构支承块的品种、 规格、位置、朝向;螺栓球节点的填嵌密封和多余螺 孔封口。
5.7 地 面工程:地面层以下的沟槽、暗管位置、标高、排水坡度;各构造层的材料、
厚度、作法;变形缝、沉降缝、防震缝的处理及清理、填嵌密封材料及做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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