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般安全须知:
1. 各工种人员必须学习、 熟悉有关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并在操作中严格遵守。 2. 新参加工作的工人, 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先进行三级(公司、项目部、 班组) 安全教育, 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凡变换工种的, 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其他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
3.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 必须戴好安全帽和佩戴工作卡, 在没有防护设施 2 米以上高空作业, 必须系好安全带, 严禁穿拖鞋、 硬底鞋、 光脚等进入施工现场。
4. 上班前和操作过程中不准饮酒, 现场内禁止随意吸烟, 工作时要集中精神并不得互相打闹、 嬉戏或上下抛掷物件。
5. 上下时严禁爬钢柱, 上高处时必须配备有足够高度的梯子。
6. 从事电工作业、 起重作业、 金属焊接(气割) 作业、 机动车辆驾驶、 登高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考核合格与体检符合要求后, 取得操作证者, 方准独立作业。
7. 一切脚手架、 安全防护设施、 安全樗和警告牌等, 一经架高后,不得擅自拆动, 如需拆动必须经安全员并报项目经理同意, 并应有其他有效预防措施。
8. 作业人员操作过程中, 要做到“三不伤害”。 即: 我不伤害别人, 我不伤害自己, 我不被人伤害。
9. 事故发生后, 作业人员不要惊慌失措, 首先要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 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其次要保护好现场。 因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而必须移动物体时, 要作出标识, 同时应迅速将事故报告给项目管理部。 不得安排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 有害、 国家规定的第四级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文明施工须知:
1.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工地四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1.8 米的围墙, 设置进出口大门, 制定门卫制度, 严禁小孩和与工作无关 的其他人员进入现场, 严防盗窃、 斗殴、 赌博等事件发生。
2. 施工现场做到道路畅通, 场地、 整洁、 无散落物, 并适当进行绿化布置。 3. 施工现场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有效地控制噪声、 各种废弃物, 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禁止焚烧有毒、 有害物质。 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 应办理有关手续。
4. 施工现场实行作业清扫和卫生保洁制度, 施工操作人员操作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 做到活完脚下清, 工完场地清, 生活区内生活垃圾必须盛放在容器内, 并及时清理, 确保周围环境整洁卫生。
5. 现场施工区、 生活区划分有明显界限。 生活区的临时设施包括办公、 生活用房、 材料堆场等, 要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平面图搭设整齐, 对多种钢构件、 板材等材料应在规定料场上分类堆放整齐,并标明名称、 规格、 数量。 仓库间材料堆放整齐, 统一悬挂标牌, 易燃、 易爆物品单独堆放, 专人负责, 确保安全。
6. 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集中统一布置宿舍, 严禁在建工程里、 作业区内、 厨房间住人。 宿舍主体结构确保安全, 设施完好, 禁止用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设的简易工棚做宿舍。 轻质板搭设的不宜超过 2 层,宿舍内人员名单和卫生值班名单一并上墙, 宿舍内统一内设置床铺和储物柜并保持通风整洁, 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禁止摆放作业工具。
7. 施工现场的食堂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 保持卫生整洁, 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 茶水棚和有关饮具应确保卫生。
8. 施工现场应设置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室和厕所, 并确保结构稳定、 牢固和防风雨。 高层建筑应按层设置临时便溺设施, 多层建筑应每 2 层设置。 严禁随地大小便。
9. 施工现场应因地制宜, 积极设置八牌一图、 安全警告牌、 宣传栏、 读报栏、 黑板报等学习和娱乐场所, 及时反映工地内外各类动态,注重精神文明建设, 营造安全气氛。 10.现场工人应着统一工作服, 工作服必须干净整洁, 不准穿硬底鞋、 带钉鞋上班。
11. 施工现场必须备有保健药箱和急救器材, 并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 12 .施工现场实施消防防火安全管理责任制, 并成立领导小组,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人员, 易燃、 易爆物品堆放间,油漆间等消防防火重点部位必须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配备专用消防器材, 专人负责。
新工人安全生产须知:
1. 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未10. 11. 12.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扣好帽带。 3.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 2 米高处, 必须系好安全带。 4. 高空作业时, 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 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 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 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 稳妥, 不要过高。
7. 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 要采取防护措施, 夜间要设立红灯示警。 8. 在操作中, 应坚守工作岗位, 严禁酒后操作。
9. 特殊工种(电工、 焊工、 起重工等) 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给操作证, 方准独立操作。
10.施工现场设施禁止穿拖鞋、 高跟鞋、 赤脚和易滑、 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11. 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 安全标志、 警告牌、 脚手架的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 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12. 任何人不准向下, 向上乱丢材料、 物、 工具等, 不准随意开动一切机械, 操作时思想要集中。
现场施工用电须知:
1. 施工现场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等作业, 必须有电工完成。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情况配备电工, 电工必须经过培训, 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2. 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 5 台以上或用电设备总容量在 50KW以上者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规定, 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 使用用电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 病运转,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锁好开关箱。
4.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高、 低压线路下施工, 外高、 低压线路下方也不得搭设作业棚、 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 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5. 在建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其安全操作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否则应取防护措施, 如增设绝缘材料搭设的屏障遮栏, 围栏, 保护网, 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具 体要求 JGJ46-2005 规范要求选择)。
6. 临时用电的归档管理。 1.技术交底: 包括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向安装、 维修临时用电工程的电工和各种设备的用电人员分别进行交底的, 交底内容必须有针对性和完整性, 并由交底双方人员的签名及日期。 2.安全验收和检查资料: 包括临时用电工程的验收表、 电器设备的调试、 测试和检验资料(主要设备绝缘和性能完好情况)。 电阻值定期测试记录, 定期检查表等。
7. 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 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
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8. 施工现场用电实行“三相五线制”。 电线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配线(包括架空线) 应分色(包括配电箱内连线), 相线 L1 为黄色,相线 L2 为绿色, 相线 L3 为红色, 工作零线 N 为黑色, 保护零线 PE为绿/黄双色。 严禁采用四芯或三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代替五芯或四芯电缆, 禁止使用老化电线, 破皮的应进行包扎或更换。
9.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内连线相线实行 “一机、一闸、 一漏、 一箱” 制。 开关箱内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 2 台及 2台以上用电设备“ (含插座)。
10. 所有配电箱、 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 严禁带电作业,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 1 小时以上时, 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1.熔丝应设备容量相匹配, 不得用多根熔丝绞接代替一根熔丝。 每根熔丝的规格应一致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11.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 其电源线应采用三芯, 橡皮护套电缆, 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 电缆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
13. 照明灯具的安装, 室外高度应大于 3 米, 室内应大于 2.4米。 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钠灯应大于 5 米。
14. 室内线路和灯具安装低于 2.4 米的, 电源电压应不大于 36伏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 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24 伏使用使用持照明灯具的电源电压不超过 36 伏。
15. 架空线必须高在专用电杆上, 严禁架设在树木、 脚手架上。电杆应采用混凝土或木杆, 不得采用竹杆, 木杆梢径应不小于 130 毫米。
16. 停电后, 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 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设施。
施工机械设备使用须知:
1. 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 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 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 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 不得穿硬鞋或拖鞋, 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3. 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 合格方可使用, 并做好验收记录, 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4. 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 缺少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5. 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 听从指挥, 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 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6. 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 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 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
7. 机械作业时, 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械操作人员操作。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
8. 施工机械设备运转工作时, 不得对其进行维修、 保养、 清理。 9. 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施工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度,操作人员要求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装置单机漏电保护器。 电焊机一次侧应
做好保护接零并设漏电保护器。 二次侧外应装设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现场防火须知:
1. 施工现场消防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方针,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 。 2. 绘制消防平面图, 并按图设置消防设施, 高层建筑必须设置高压消防栓。
3. 现场运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气灶、 电饭煲、 热得快等。
4. 施工现场作业区必须设置吸烟室, 严禁到处吸烟。 5. 严格遵守冬季、 高温季节施工等防火要求。
6. 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 用电安全规定和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规10. 11.定, 从事金属焊接、 气割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高处作业须知:
1. 每个工程项目中涉及到的所有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并经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2. 高处作业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教育, 对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和设备在投入使用前, 必须经检查确定完后才能使用。
3.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 必须按规定上岗并定期体检, 合格后方可从事高个体户作业。 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 心脏病、 癫痫病、 精神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 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4. 高处作业时衣着要灵便, 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5. 高处作业的环境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 不得堆放与操作无关的物件。
6. 高处作业材料要堆放平稳, 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 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7. 超过 2 米的高处或悬空作业时, 如无稳固的立足点或可靠防护措施, 均应扣挂好安全带。
8. 在同一垂直面上下交叉作业时, 必须设置有效的安全隔离和安全网。 9. 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 不得擅自拆除, 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同意, 并采取相应可靠措施, 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0. 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在搭拆过程时应设置警戒区派人监护, 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 11. 登高用梯子不得缺档, 不得垫高使用, 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 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 60-70 为宜。 禁止两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如需接长使用, 应绑扎牢固。 人字梯底脚要拉牢, 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12. 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13.高处作业应建立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上, 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应做到防护要求明确, 技术合理, 经济适用。
14. 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患, 必须及时解决, 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现场安全防护: 一、 洞口防护
(1)、 边长 为 25-50cm 的洞口, 用坚实的木板盖, 盖板应防止挪动移位, 并用标识。
(2)、 边长为 50-150cm 的洞口, 四周设防护栏杆, 用密目式安全网围栏, 必要时亦可在底部横杆下沿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200mm 的踢脚板。
(3)、 边长于 150cm 洞口, 除应根据(2) 条设置防护外同时洞口下张设安全网。 二、 攀登作业的防护:
(1)、 钢柱安装登高时, 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竹爬梯。
(2)、 钢梁安装登高时, 应视钢梁高度, 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 梁面上需行走时, 其侧的防护横杆可用钢索。
(3)、 安装钢屋架上下登高操作时对于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上,梯形屋应在两端设置攀登时上下的梯架。 材料可选用毛竹或原木, 踏步间不应大于 40cm, 毛竹梢径不应于
70mm, 屋架吊装前, 应设置防护栏杆和挂设安全网。
三、 交叉作业的防护 (1)、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 在其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双层防护棚。
(2)、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 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高度超过 24m 的层次, 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电工操作技术基本要求:
1.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2. 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 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3.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 严禁他用, 并应定期检查、 检验。
4. 现场施工用电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 并禁止带电操作。
5.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 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及装触保器。
6.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地的电力系统中, 必须采用TN-S 接保护系统。 7. 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 10 欧姆且不得少于 3处。
8. 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 (片)的额定电源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9. 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架设, 照明开关、 佛山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10. 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 室内高度不低于 2.4米, 室外高度不低于 3 米, 易燃、 易爆场所应有防爆灯具, 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 11.支线架设应设置横担, 并用绝缘子固定, 电线严禁架设在脚手架、 树木等处。 不准用竹质电杆, 架空线路不准成束架设。12.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 必须接保护零线, 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电气设备有的接地有地的保护接零。
13. 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 门锁齐全, 有色标, 统一编号, 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箱内无杂物, 开关箱、 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 要有检修记录及记录记录本。
14. 移动电箱电源线长度不大于 30 米, 移动用电设备引出线不大于 5 米。 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要求:
1. 电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上岗。
2. 电焊工在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工具(电焊机设备, 继续革命路敷设, 电缆线接点) 使用的工具均应符合标准, 保持完好状态。
3.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4. 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 装在防火、 防雨的闸箱内, 电焊机应设置防雨棚, 开关的保险丝容量为该机的 1.5 倍, 保险丝不准用铜丝或铁丝代替。
5. 电焊机开关打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电焊机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6.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 连接牢固, 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7. 焊割部位必须与氧气瓶、 乙炔瓶发生器及各种易燃、 可燃材料隔离, 二瓶之间不得小于 5 米, 与明火之间不得小于 10 米。
8. 把线、 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 更不得用钢丝绳 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 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割清根时, 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 , 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0.电焊思想内容一、 二次线应用线鼻子压接牢固, 同时应加装防护罩, 防止松动, 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 场地周围应即时隔离、清除易燃、 易爆物品。
11.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 管道、 轨道或其他金属搭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12.工作结束, 应切断电焊机电源, 并检查操作地点, 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气焊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要求:
1. 气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物品或进行覆盖、 隔离。 3. 氧气瓶、 乙炔瓶必须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的规定, 严格进行技术检验, 合格后方能使用。 如果超出有效期不得使用, 应远离高温、 明火和熔融金属飞溅物 10 米以上, 氧气瓶避免直接受热。
4. 氧气瓶、 乙炔瓶存放应设置专用房间单独分开存放并有专人管理, 要有灭火器材和防火标志。
5. 氧气瓶、 乙炔瓶存放应有防震胶圈, 旋紧安全帽, 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 并防止曝晒, 冻结时应用热水加热, 不准用火烤。 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按规定单独摆放, 使用时确保两者间的安全距离。
6. 氧气瓶、 乙炔瓶应直立使用, 禁止平放卧倒使用, 以防止油类落在氧气瓶上, 油脂或汽油的物品, 不要接触氧气瓶导管及其零部件。
7. 点火时, 焊枪口不准对人, 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8. 焊割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程序, 焊割操作时先开乙炔气点燃, 然后再开氧气进行调火, 操作完毕时按相反程序关闭, 瓶内气体不能用尽, 必须留有余气。
9. 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 登高。10. 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焊接带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11.在贮存过易燃、 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是焊割时,应先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净, 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12 .铝焊时, 场地应通风良好, 皮肤外露部位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应洗漱。
13. 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 乙炔瓶的气阀关好, 氧气瓶应拧上安全罩, 检查操作地, 确认无着火危险, 方准离开。 遵守焊工“十不烧”。
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基本要求:
1. 汽车起重机进入现场后, 要首先了解被吊运货物的摆放位置,然后选择平整、 坚实的地面作为停车地点, 并保持起重机的平稳。
2. 汽车式起重机作业前要将四个支腿全部伸出, 支腿下面要加放垫木, 防止作业中支腿下沉, 操作支腿开关时, 要先放后支腿再放前支腿, 防止损坏起重机。
3. 汽车式起重机作业前, 首先要进行一个循环的空负荷运转, 检查起重机各工作机构运转是否正常,检查作业现场周围环境有无妨碍起重机吊运作业的障碍物。
4. 起吊之前,起重机司机首先要查看被吊动货物, 熟悉货物的性质、 规格、 重量和装卸要求, 遇有易滚、 易滑、 易倒的货物要固地制宜地采取防范措施。
5. 起重机司机要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并同挂钩工相互配合, 自觉服从指挥。 6. 起重机开始运转时, 要先鸣铃, 提醒作业人员注意旋转动向,货物离地 20cm 时, 要停吊、 试臂、 试绳、 试刹车。
7. 汽车式起重机进行吊运作业, 只准许在起重机左右两侧及后面进行, 严禁在起重机前方吊运或从驾驶室上空旋转跨越。
8. 起重吊运货物时要将货物提升到安全高度后, 再作回转, 幅运动运动转时速度要慢, 制动要平稳, 减少货物摆动。
9. 起重吊运货物不准许在地面旋转, 操作中带载变幅要平稳, 不允许在作业中长时间将货物悬吊在半空中, 而司机离开操作室。
10. 起重吊运作业时, 卷筒上的钢丝绳最少要有三圈的余量,不准许钢丝绳重叠, 打结绞拧时, 强行操作升降或进行调整。
11. 起重吊运作业中, 严禁调整支腿, 需要调整量要停止吊运,收回起重臂进行坚固的垫平。
12.起重吊运作业中, 起重机运转不允许从作业人员上方通过,被吊物上面不允许站人或搭放, 其它贫物运转中要避免碰撞。
13. 起重吊运作业中, 不准许起重机载荷强行伸缩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也不准许用起重臂拖拉, 碰撞货物或搭乘挂钩工上下货物。
14. 现场作业中遇有需要移动起重机时, 必须将起重臂支腿收回原处, 才能移动位置, 不准伸臂或伸支腿时移动起重机。
15. 汽车起重机在作业中, 转台上不准许站人或停留。 吊运中不准进行检查、 润滑、 维修等工作, 起重臂未收回原处时, 挂钩工不准许上车乘坐或作收车准备工作。
16. 起重吊运中需要起重机抽绳 时, 货物上面不准许站人, 被 吊货物要堆码, 加固牢靠。 抽绳时要鸣铃, 操作要缓慢平稳。
17. 起重吊运中, 不准许主、 副卷扬同时工作。 夜间作业现场要有足够的照明条件, 起重机灯光要齐全, 指挥信号要清晰、 准确。
18.起重吊运中, 遇有线路、 树木、 建筑物时, 起重机的钢丝绳 与其距离至少 1 米以上面不准许站人有高压线时, 起重机和被吊物要与高压输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并指定专人监察现场。
19.使用两台起重机进行的抬吊作业, 要有作业方案, 选择好吊点, 指定专人指挥信号要清晰运时起重机吊钩须与被吊物垂直, 货物捆绑吊挂要牢靠, 每台起重量不准许超过额定量的 80%。
20. 起重吊运中, 遇有紧急情况时, 要立即鸣铃或警, 停止作业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21. 遵守起重机械“十不吊”。 油漆玻璃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要求:
1. 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 有毒材料、 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 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 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 并设专人保管。
2. 存放油漆调配油料的库房通风应良好, 不准住人, 并应配置消防器材和挂设“严禁烟火” 明显标志, 且与其他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 用喷吵除锈, 喷嘴接头要牢固, 不准对人; 喷嘴堵塞时, 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4. 使用煤油、 汽油、 松香水、 丙酮等调配油料要佩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沾染油漆的棉纱、 破布、 油纸等废物应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5. 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 要保持良好的通风, 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6. 采用静电喷漆时, 为避免静电聚集, 喷漆室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7. 使用喷浆机, 手上沾有浆时, 不准开关电闸, 以防触电, 遇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8. 操作人员在涂刷红丹防锈漆及含铅颜料的油漆时, 要注意防止铅中毒, 作业时要戴上口罩。
9. 遇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 作业人员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10.刷涂作业过程中, 如感头痛、 恶心、 心闷或心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11. 截割玻璃应在指定场所进行, 截下的边角余料集中堆放,及时处理, 搬运玻璃应戴手套或用布、 纸垫住, 将玻璃与手及身体裸露部分隔开。
12. 在高处安装玻璃时, 应将玻璃放置平稳, 垂直下方禁止通行; 安装屋顶采光板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3. 使用的工具放入袋内, 不准口含铁钉, 玻璃安装完应立即打上玻璃胶水, 以防松动滑落。
14. 独立悬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不准一手腋下挟住玻璃,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附一: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扣好帽带, 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 2. 2 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 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 扣好保险钩。 3. 高空作业时, 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 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 不懂电气、 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 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 吊装机械必须完好, 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附二: “十个不准”
1. 不准穿拖鞋和赤膊上班。 2. 不准高空坠物。 3. 不准在吊篮内乘人。
4. 不准坐扶手栏杆和卧睡在脚手架上。 5. 不准洒后上班。
6. 不准玩火、 烤火和打闹嘻玩。 7. 不准赌力、 赌食。.
8. 不准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9. 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
10不准随便进入建设单位车间、 仓库、 办公室等场所。
附三: 起重机械“十不吊” 1. 斜吊不吊。 2. 超载不吊 .
3. 散装物装得太满或不牢不吊。 4. 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5.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6. 吊物上站人不吊。 7. 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8.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 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 6 级以上强风不吊。 附四: 焊工“十不烧”
1.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 不准进行焊、 割作业。 2. 凡属一、 二、 三级动火范围的焊、 割作业, 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不准进行焊、 割。
3. 焊工不了解焊、 割现场周围情况, 不得进行焊、 割。
4.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 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 未经彻底清洗, 排除危险之
前, 不准进行焊、 割。
5.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 不得进行焊、 割。
6. 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 泠却层、 隔音、 隔热设备的部位, 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 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 不准焊、割。
7.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 容器, 不准焊、 割。
8. 焊、 割部位附近的易燃、 易爆物品, 在未做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 不准焊、 割。
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 不准焊、 割。
10.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 在没有弄清楚有无危情, 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 不准焊、 割。
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施工现场的安全意义重大, 现场制定各项安全制度是保证施工期间安全生产能正常运转的前提, 现场人员必须遵守:
1. 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
1) .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必须进行各分部分项工程及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
2) . 新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 明确安全生产意义和制度, 文明施工要求, 危险作业的部位及必须遵守事项, 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易发生事故的地方、 部位及其防范措施。
3) . 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包括企业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项目, 项目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专项承包协议; 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组织网络,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名单。
4) . 施工现场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整改通知单必须定期逐条落实。
5) . 各班组长上班前必须对自己的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安排, 使班组成员明确安全职责,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正确使用和维护有关防护装置设施, 并做《班组日上岗前教育记录簿》 的记录。
6) . 安全员必须认真做好《工地安全日记》, 翔实记录好每一天的安全生产情况, 主要内容是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
7) . 根据本《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项目部制定施工现场奖惩制度, 现场人员必须遵守这一奖惩制度。
8) . 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 并保护好事故发生现场。若发生伤亡事故, 必须写清事故起因, 事故情况, 并作出理意见, 认真作好《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报告》。
2. 高空作业安全制度 1) . 二米以上高空悬空作业, 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系好安全带、 扣好保险钩。高空作业时不准上下乱抛材料 、工具等物, 所有的器材应堆放稳妥, 工具应随时装入工具袋内防止坠落伤人。
2) . 非排障碍维修、 检修人员, 不准攀登外脚手架的外面、 井字架等; 严禁利用井架、 吊笼上下乘人。
3) . 六级以上大风雨时, 严禁露天吊装、 悬空作业。 4) . 楼梯口、 电梯口、 预留洞、 出入(通道) 口的防护必须按 要求设置, 临街建筑及施工场地内, 过人通道上方必须有可靠的防护设施。
5) . 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体检, 患有高血压、 心脏病等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职工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工作。
3. 脚手架井字架 1) . 本工程脚手架采用扣件及钢管搭设。 主杆、 大小横杆、 扫地杆、 剪刀撑必须按有关要求搭设。
2) . 脚手片必须至少满铺三排, 每片脚手架四角处必须用 8 号铅丝同钢管绑扎牢固, 严禁出现跳头板。 第二步架上设护栏及踢脚杆,并用目密网(绿色) 全封闭。
3) . 脚手架上下要搭设斜梯, 并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措施料平台及护栏必须牢固。 4) . 井架基础必须夯实并浇砼。 缆风绳质量及设置、 必须符合要求, 天、 地滑轮、 吊篮滑轮安装正确, 并润滑灵活灵活架搭设高度和垂直度必须符合要求。
5) . 吊篮设置灵敏可靠的升高限位装置, 钢丝绳断后防坠装置(下坠高度不超过 0.3m)、 自动升降门栏。 吊篮内严禁乘人。
6) . 卷扬机安装牢固、 视线良好, 卷筒设防护装置; 卷扬机上方设防护棚; 卷扬机的电箱及线路符合要求并有漏电保护器。
7) . 井架三面必须用安全网或密目网(绿色) 封闭, 底层进料口设有自落门, 底部三面搭设防护棚。 井架出料口设置活动门和临时护栏。 井架必须安装避雷针及避雷入地装置。
8) . 井架必须经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使用。 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4. 中、 小型机具
1) . 砼搅拦机、 灰浆机、 电焊机、 切断机、 调直机、 弯曲机必须有防护棚等保护接地, 并配有专用配电箱; 振捣器、 潜水泵、 园盘锯、 手电钻、 切割机等可移动的小型机具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
2) .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严禁酒后操作。 5.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制度
1) . 临时用电必须有施工组织设计, 并有技术交底,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 . 进入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必须实特三相五线制, 钢制配电 箱, 有门锁、 遮雨棚、 接地保护并装置漏电保护器。
3) . 电必须先经相应规格的熔断丝, 再入开关, 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断线。 电器设备、 灯具一律用橡皮绝缘电缆, 禁止用塑料胶线和花线。
4) . 每台电气设备有相应的配电箱或开关箱, 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 每台电气设备要有保护接地。
5) . 现场电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 持证上岗, 并做到对电器设备勤检查, 勤修理。 6) . 井架、 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1KV 以下 4m, 1KV-10KV 为 6m, 35KV-110KV 为 8m,154KV-220KV 为 10m, 300KV-500KV 为 15m。 6.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 .简易工棚内禁止使用电炉, 禁止用脚手片, 木材等烤火取暖,禁止用大功率灯取暖, 禁止乱接、 乱拉电线电灯。
2) . 禁止把易燃易爆毒物品储放在宿舍内, 易燃场所应设置禁火标志。 严禁在易燃场所吸烟。
3) . 发现火警, 及时拨打 119 火警电话, 讲清起火地点、 单位。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必要时切断电源, 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事后认真分析原因与结果, 对有关人员按规定实行奖惩。
7. 现场文明施工 1) . 现场根据人员的不同, 每人配备不同颜色的安全帽; 管理人员黄色, 安装工红色。
2) . 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 高跟鞋、 赤脚及赤膊上班, 禁止酒后上班。 各班组必
须做好洛手清工作。
3) . 现场办公室干净整洁、 管理人员外出后做到自己的办公桌上没有有效文件无关的东西。 第二章 各工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第一节 登高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2.1.1 高处作业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 安全带须符合 GB6096-85的要求, 不能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做安全带, 安全带每次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受力检查。
2.1.2 登高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 必要时应随时检查, 发现不宜登高的病症就不应登高作业, 并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2.1.3 登高人员必须衣着灵便, 穿软底防滑鞋, 而且禁止穿拖鞋、 凉鞋、 高跟鞋和其它易滑鞋。
2.1.4 不得乘座非乘人的升降设备上下, 也不得跟随起吊件上下。
2.1.5 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进行高处作业, 以减少悬空高处作业。 必须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 应设置安全网, 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 避免用力过猛, 防止身体失稳。
2.1.6 高处作业一定要有安全登高设施并布置合理, 高处作业人员应以规定的梯道上下。 2.1.7 梯子在使用前必须先作检查, 发现缺档、 松动, 有断裂现象等被损坏或不合要求时不应使用。
2.1.8 不得在梯子上悬挂重物, 人在梯子上时不得移动梯子。
2.1.9 梯子不得垫高使用。 梯脚应有防滑措施, 靠放要稳, 与地面的夹角以 60° -70° 为宜。
2.1.10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 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 内, 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2.1.11 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 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 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2.1.12 高处作业人员思想要集中, 严禁嘻哄打闹, 禁止在防护栏杆、 孔洞边缘坐、 靠, 不得在脚手架、 屋面下休息。
2.1.13 冬季登高作业必须及时清扫上下梯道等处冰、 雪、 霜冻,并采取防滑措施。 2.1.14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任何人不得损坏和擅自移动、 拆除。 2.1.15 高处作业, 人要站稳, 校正吊装构件等作业时不宜用力过猛, 以防身体失稳坠落。 2.1.16 吊装构件就位未固定前, 不得松钩, 不准在未固定前构件上行走、 操作。
第二节 起重工(起重司机、 指挥信号、 挂钩工) 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2.2.1 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 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严禁酒后作业。
2.2.2 起重工应健康, 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 1.0, 无色盲、 听力障碍、 高血压、 心脏病、 癫痫病、 眩晕、 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重量缺陷
2.2.3 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 吊索具、 防护用品。 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 障碍已排除, 吊索具无缺陷, 捆绑正确牢固, 被吊物与其他构件无连接。 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2.4 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 并设警戒标志, 必要时派人监护。 2.2.5 大雨、 大雪、 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 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2.2.6 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 必须保持表2.2.6 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 方向最近距离1 以下 1.5 1-1.5 3 20-40 4 60-110 5 220 6 (m)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 方向最近距离(m) 1.5 1 2 4 6
2.2.7 起重机司机、 指挥信号工、 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一、 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 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2) 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 制度。
(3) 起重量、 变幅、 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4) 钢丝绳 的类型、 鉴别、 保养安全系数的选择。 (5) 一般仪表的使用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6) 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 插接)。 (7) 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8) 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 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9) 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二、 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 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 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 能熟练 地运用手势、 旗语、 哨声和通讯设备。
(2) 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 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 注位构件、 材料和设备等。
(3) 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 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4) 正确地使用吊具、 索具, 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 (5) 有防止构件装卸、 运输、 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6) 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 幅度时的起重量, 熟吊装、 起重有关知识。 (7) 具备指挥单机、 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8) 严格执行“十不吊” 的原则。
三、 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 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2) 熟练运用手势、 旗语、 哨声。 (3) 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4) 熟悉常材料重量、 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5) 熟悉构件的装卸、 运输、 放的有关知识。 (6) 能正确使用吊、 索具和多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2.2.8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听从指挥。
2.2.9 使用起重机作业时, 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 合理穿挂索具、 试吊。 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 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2.2.10 使用两台吊车拾吊大型构件时, 吊车性能应一致, 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 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 80%。 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2.11 基本操作。
一、 穿绳 : 确定吊物重心, 选好挂绳位置, 穿绳应用铁钩, 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 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 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二、 挂绳: 应按顺序挂绳 , 吊绳不得相互挤压、 交叉、 扭压、绞拧。 一般吊物可用兜挂, 必须保护吊物平衡, 对于易滚、 易滑或超长货物, 宜采用绳 索方法, 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三、 试吊: 吊绳 套挂牢固, 起重机慢起升, 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 试吊中, 指挥信号工、 挂工、 司机必须协调配合。 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 必须立即停止起吊, 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四、 摘绳 : 落绳 停稳后方可放松吊绳。 对易滚、 易滑、 散的吊物, 摘绳要用安全钩。 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 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 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 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五、 抽绳 : 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 缓慢起绳 , 不得斜拉、强拉, 不得旋转吊臂抽绳 。 如遇吊绳被, 应立即停止抽绳 , 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 吊运易损、 易滚、 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六、 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 兜绳不偏移, 吊物平衡。 (2) 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 具吊挂时应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 扁担吊索时, 吊点应对称吊物中心。 七、 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捆绑必须牢固。
(2) 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 应使用捆绑工具箱件与车连接牢固, 并加垫防滑。
(3) 管材、 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坚固。
八、 新起重工具、 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 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九、 长期不用的超重、 吊挂机具, 必须进行检验、 试吊, 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第三节 铆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2.3.1 金属构件、 钢板、 型钢、 卷管等材料或制品, 应分别按规定位置码放整齐, 钢板之间严禁用砖块、 石块当垫木。 码放不宜过高。卷管的停放应挡好三角木或用木“打掩”。 用撬棍时应选好力点,
2.6.9 脚手架搭高、 拆除、 维修和升降必须由架子工负责, 非架子工不准从事脚手架操作。 第七节 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2.7.1 电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安全技术培训, 取得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上岗。 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2.7.2 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工具(电焊机设备、 线路敷设、 电缆线接点), 均应符合标准, 保持完好状态。 穿戴好防护用品(如工作服、 防护鞋、 手套等), 固定工位要设置防护屏。
2.7.3 开始焊接时, 合闸时要先挂起焊钳或将其放在绝缘板上, 预热的工件、 不焊接部位用石棉板遮盖。
2.7.4 焊接过程中, 手或身体某一部分不能触及带电体; 在容器或狭小场所焊接时要设监护人, 更换焊条时要戴电焊手套。
2.7.5 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一、 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二、 更换焊条时要戴是电焊手套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三、 转移工作地点搬运焊机时;
四、 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机发生故障需要进行检修时;
五、 更换保险装置装置;
六、 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操作现场。 2.7.6 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 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
二、 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 5 米外设置护栏, 并设专人监护。必须消除作业点下方区域易燃、 易爆物品。
三、 必须戴盔式面罩。 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 严禁系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 四、 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 焊机必须放置平稳、 牢固, 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2.7.7 操作时严禁焊钳夹在腋下去搬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2.7.8 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 严禁借用金属管道、 金属脚手架、 轨道及结构钢筋回路地线, 焊把线无破损, 绝缘良好。 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2.7.9 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 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2.7.10 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 不得碾轧焊把线, 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2.7.11 消除焊渣时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 焊条头应集中堆放。 2.7.12 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 必须将地线和反线分开, 并确认火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第八节 气焊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 2.8.1 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8.2 焊接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 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 隔离。
2.8.3 氧气瓶、 乙炔瓶必须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 合格后方能使用。 如果超出有效得使用, 应远离高温、 明火和熔融金属飞溅物 10 米以上, 氧气瓶避免直接受热。
2.8.4 气瓶、 乙炔应有防震胶圈, 旋紧安全帽, 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 并防止曝晒, 冻结应用热水加热, 不准用火烤。 氧气瓶、 乙炔瓶必须按规定单独摆放, 使用时确保两者间的安全距离在 5 米以上。
2.8.6 氧气瓶、 乙炔瓶应直立使用, 禁止平放卧倒使用, 以防止油类落在氧气瓶上。 油脂或汽油等物品, 不要接触氧气瓶导管其零部件。
2.8.7 点火时, 焊枪口不准对人, 正在燃烧的焊割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2.8.8 焊割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程序, 焊割操作时先开乙炔气点燃, 然后开氧气进行调火, 操作完毕时按相反程序关闭, 瓶内气体不能用尽, 必须留有余气。
2.8.9 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 登高。
2.8.10 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2.8.11 在贮存过易燃、 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 应先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净, 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2.8.12 铝焊时, 场应通风良好, 皮肤外露部位应涂护肤油脂, 工作完应漱。 2.8.13 工作完毕将氧气瓶、 乙炔瓶的气阀关好, 氧气瓶应拧上安全罩, 检查操作地, 着火危险, 方准离开。
2.8.14 遵守焊工“十不烧”。 第九节 电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2.9.1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2.9.2 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 严禁其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2.9.3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 严禁他用, 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2.9.4 现场施工用电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 并禁止带电操作。
2.9.5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 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 各种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及装触保器。
2.9.6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9.7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且不得少于3处。
2.9.8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源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2.9.9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设,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2.9.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室内高度不低于2.4米,室外高度不低于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有防爆灯具,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做保护接零。
2.9.11支线架设应设置橫担,并用绝缘子固定。电线严禁架设在脚手架、树木等处。不准用竹质电杆,架空线路不准成束架设。
2.9.12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线,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电气设备有的接地有的保护接零。
2.9.13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同意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无杂质,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要有检修及记录本。
2.9.14移动电箱电源线长度不大于30米,移动用电设备引出线不大于5米。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技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位置”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自觉遵守项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法令、规章制度、标准和条例。
第二条:安全教育分领导干部安全培训教育、一般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的安全教育。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为主,项目管理部人事处配合监理培训机构和基地,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种特殊工种安全培训教材以及有关安全规程、规范、标准、条例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对职工进行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教育的内容与要求
一、项目经理的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内容: 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3、全国安全生产形式和本单位安全形式以及本单位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应吸取的教训。
二、施工现场一般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牵头,项目管理部人事处组织实施,教育培训的内容;
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3、观念单位施工(生产)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 4、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式,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5、发生事故后如何组织抢救伤员,排除、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
三、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安全教育:有分公司项目管理组织实施,公司项目管理部质安监督处监督检查,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15学时。主要内容:
(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规章; (2)企业及其上级部门印发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工作的目的、意义等;
(4)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式、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吸取的教训。
2、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教育,项目经理负责实施,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15学时,主要内容是:
(1)建设特点,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
(2)施工现场主要事故类别,常见多发性事故的特点、规律及预防措施、施工教育等;
(3)本工程项目施工的基本情况(工程类型、施工阶段、作业特点等),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3、班组教育(岗位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0学时,主要内容是:
(1)本工作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2)本班组施工生产概况,包括工作性质、职责、范围等;
(3)本人及本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生产设备、设施、电气设备、机械、工具的性能、作用、操作要求、安全防护要求;
(4)个人使用和保管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使用方法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基本原则与主要;
(5)发生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如火灾、爆炸、设备及管理事故等,应采取的措施(救助、保护现场、报告事故等)要求。
4、变换工种的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组织实施,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主要内容是:
(1)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本班组施工生产的概况介绍;
(3)施工区域各种生产设施、设备、工具的性能、作用、安全防护要求等。 第五条:,结合建筑施工生产特点和被教育者的文化素质,采取不同的安全教育形式,安全教育形式主要包括:会议形式、报刊形式、张挂形式音像制品、固定场所展示形式、文艺演出形式、现场观摩示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