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X〕X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X〕X号)精神,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XX和精神,深入贯彻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我县县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努力建设绿色XX。
(一)工作目标。到X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X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
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主要指标。到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1.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在整合现有相关土壤调查数据和充分了解土地利用情况的基础上,以农用地和化工、制革、制药等重点行业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用地为重点,以疑似污染地块为重点调查对象,科学制定详查方案,X年启动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X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X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已关闭搬迁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情况及污染地块分布,划分环境风险等级。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委、县卫计委等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乡镇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X年底前,在耕地、林草地和污染企业(含工业园区)及周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备用水源地、采矿区及周边、尾矿库及周边、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及周边、果蔬菜种植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周边及污水灌溉区、大型交通干线两侧等区域,完成土壤
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开展土壤监测工作,基本形成土壤理化指标、污染物的监测分析和应急监测能力。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可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X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乡镇全覆盖。(县环保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县国土资源局、县农委等参与)
3.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利用环保、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X年底前建立全县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建立环保、农业、国土资源、住建、林业等部门间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等信息共享机制,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县环保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委、县卫计委、县林业局等参与)
(二)强化农用地分类管理。
4.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各乡镇要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按照国家关于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