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挂靠合作协议
甲方: 公司地址:
乙方: ,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乙方挂靠甲方从事网约车营运等有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1.双方主体资格
1.1甲方为网约车经营者,已取得相关运营资质可依法开展网约车运营行为 1.2乙方为车辆所有人及驾驶员。乙方作为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居住证;
(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四)无暴力犯罪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挂靠事项
2.1乙方现有车辆苏 ,车辆品牌为 ,车辆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用于挂靠甲方,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车辆登记为甲方所有(登记甲方名下不改变乙方对车辆的所有权)。
2.2乙方车辆符合网约车经营,符合下列条件如下: (一)本市号牌车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二)7座及以下乘用车,自行驶证载明的车辆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不超过3年; (三)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的实际购置价格及车辆购置税总计不低于12万元;纯电动车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千米;
(四)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并分别接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管平台、公安机关警务大数据平台;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JT/T794); (五)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乙方挂靠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4 甲方虽登记为名义所有权人,但车辆购置款、车船税、上牌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支付,且乙方实际占有支配车辆,乙方为车辆实际所有权人。 3.相关费用 3.1挂靠费 元,签订合同时支付。挂靠费每个月 元,每年挂靠前1日向指定的账户缴纳挂靠费。账户户名为: ,账号: ,开户行: 。该费用不含税费。如乙方需发票的,应当承担相应税费。挂靠费不退还乙方。
3.2在挂靠期间乙方承担车辆的保险费,保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险(赔偿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不计免赔险等。乙方如运营过程中多次出现保险事故,导致保险费用上涨的,乙方应当承担上涨后的保险。
3.3车辆年检费用乙方承担。乙方在运营车辆过程中所产生的加油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等由乙方承担。车辆保养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4乙方在驾驶车辆时应当谨慎注意,如期间产生违章记录的,应当自行缴纳违章罚款并处理违章扣分记录。
3.5车辆由乙方过户至甲方时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4.交通事故处理
4.1如乙方因违反本合同1.2条款规定网约车驾驶员资格或违反2.2条款网约车运营条件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保险公司理赔费用不足以支付全部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剩余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理赔费用未全部覆盖赔偿事项的,保险公司不赔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医药费、丧葬费、营养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整容费、财产损失费;甲方车辆维修费、车辆贬值损失费等)。
4.2乙方在驾驶车辆前不得有饮酒和吸毒,如因酒驾毒驾而导致交通事故,或发生事故后逃逸,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医药费、丧葬费、营养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整容费、财产损失费;甲方车辆维修费、车辆贬值损失费等)。
4.3如乙方在运营过程中,因为自身责任(交警认定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的)导致车内外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依照合同对受害者进行理赔,如理赔费用不足以支付全部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剩余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理赔费用未全部覆盖赔偿事项的,保险公司不赔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4如乙方出借或出租车辆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乙方应当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医药费、丧葬费、营养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整容费、财产损失费;甲方车辆维修费、车辆贬值损失费等)。
5.违约责任
5.1乙方有违反本合同1.2条款规定网约车驾驶员资格或违反2.2条款网约车运营条件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主张违约金5万元。
5.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3.1条款支付挂靠费二个月内的,应当足额补缴挂靠费并承担违约金5000元。若未支付挂靠费超过二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没收挂靠保证金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支付拖欠挂靠费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
5.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3.2条款缴纳保险或缴纳保险保额低于约定,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保险公司不赔或赔偿费用过低的,乙方应当赔偿全部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医药费、丧葬费、营养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整容费、财产损失费;甲方车辆维修费等)。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挂靠保证金并主张违约金5万元。
5.4如乙方未及时车辆年检和保养,导致车辆出现问题或交通事故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医药费、丧葬费、营养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整容费、财产损失费;甲方车辆维修费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