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专业人员
房地产企业管理的主要功能包括: (1)企业信息管理
管理企业新设立、企业投资主体变更资质申请、资质变更等情况。
(2)企业内部人员管理分立、合并、注销、企业应维护本企业人员的信息,管理部门应能够查询和统计企业人员。 房地产企业主要的内部人员一般包括: ——法定代表人 ——企业管理人员 ——专业销售人员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房地产估价师 ——有技术职称的人员
——其他需要管理的从业人员
(3)网上申报要实现企业各类上报信息报和办理。申请信息的网上申网上申报要采用外网申报、内网审核、外网发布的方式,内 网应与外网隔离,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4)查询统计要实现对企业情况的灵活查询和统计,能够灵活设定查询条件和查询结果的表现形式。
房地产从业人员管理的主要功能包括人员信息管理、人员查询和统计、人员变动管理、资格证书管理。应实现对人员灵活的查询和统计,能够灵活设定查询条件和查询结果的表现形式。
本子系统要记录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从业人员的诚信情况,这可作为对其审查与准人的依据之一。
7.3 数据要求
7.3.1—7.3.3 说明从业主体管理子系统管理的数据范围,以及和其他数据的引用关系。
8项目管理子系统 8.1 功能要求
8.1.1 开发项目管理是指对开发项目全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进行管理。这些过程包括:
(1)获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土地出让金。 (2)依法登记土地使用权。 (3)动拆迁进度。
(4)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建筑设计变更。 (7)建设工程完成进度。
(8)落实市政、公用、公共建筑设施。 (9)项目分割转让。
在具体实现时,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对上述过程进行筛选和裁减,也可以增加新的过程。
8.1.2 房地产开发企业上报项目数据一般要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按月度上报项目数据。
(2)企业使用本子系统提供的上报功能上报项目数据。 (3)上报项目数据体现完整性、及时性。
(4)本子系统支持管理部门进行检验、核查,并在发现问题的时候可对数据作退回处理。
(5)本子系统对上报数据采取容错、纠错措施。
8.2 数据要求
8.2.1—8.2.3 说明项目管理子系统管理的数据范围,以及和其他数据的引用关系。
9 登记管理子系统 9.1 一般规定
9.1.1 房地产权属信息依托于物理的房地产对象而存在,因此登记管理子系统需要以楼盘表为基础,记载和管理房地产对象的权属,同时正确地判断和处理各种房地产权属之间的关系。 9.1.2 系统要对业务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对业务流程及关键操作进行记录,以确保业务过程的可追溯性,并提供对这些记录的检索。
9.1.3 登记管理子系统是其他业务子系统的基础。
可以建立访问基础数据的统一接口,使得其他子系统访问基础数据有统一的标准,保证数据的一致性。
9.1.4 在设计上,应提高登记管理子系统的灵活性和扩展性。
(1)系统参数、业务规则、工作流程、收件标准、收费标准、输出权证或证明等在实际工作中可能随业务变化而需经常调整的内容,均应通过配置实现,以确保系统的稳定可靠。
(2)为适应政策调整,在特定时期系统应兼容多种业务规范,即根据规定对不同时间段及不同类别业务可分别按不同业务规则进行处理,实现新老业务的并存。
(3)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对规则的自行设定来改变派件的原则 (如派件给工作量最小者),从而对派件/流程流转进行管理。管理人员在系统派件/流程流转完成后,可以对结果进行手工的调整,确保派件/流程流转更加符合实际工作情况。
(4)在用户需要的前提下系统应提供对条形码扫描枪、密码输入键盘、IC卡读卡器等设备的支持。
9.2 功能要求
9.2.1 登记管理业务的主体流程固定为受理节点、审核节点、权证处理节点。受理节点和权证处理节点的内部流程依据业务的规定是相对固定的,而审核节点将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类别可以具有一定的流程变化。上述的这些业务流程在实际建设中可能因各地的实际情况在名称和组成上有所不同,但在实际功能上,登记管理子系统均应该包括上述功能。 受理节点一般要满足以下要求:
(1)采用基于楼盘表的受理模式,业务。实现房地产各类登记
(2)受理时本子系统对所选择房屋及土地的各类权属情况进行判断。 (3)根据当前业务类别自动生成相应信息:
①根据业务类别自动确定收费及收件标准并记录结果,操作人员可对结果进行人工干预。
②系统根据业务要求自动计算应缴税费等数据,操作人员可对结果进行人工干预。
③系统根据业务规则自动复制当前案件所需的信息,减少人工输入工作量,降低人工差错。
(4)根据当前业务类别对相关信息进行校验:
①系统根据业务类别自动对输入的相关信息进行校验。 ②系统对错误数据进行识别并进行相应处理。
(5)考虑到各地实际情况,允许将收费操作放置在受理之后的节点进行。 审核节点一般要实现以下功能:
①查询和检查土地、房屋。 ②查询和检查权属。 ③检查其他申请材料。
④处理业务并获得业务数据对需要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现场勘察等业务处理的房地产登记申请,应提供相应的业务处理功能或提供接口从上述业务系统自动获得系统所需的相关业务信息。 ⑤重新计费。可根据评估结果的金额、面积等信息确定或修改收费标准和收费金额,记录相关调整情况。
⑥审核意见模板。为提高工作效率,可以把常用的审核意见制作成模板,在使用时可自动填充房屋、权属等基本信息。
⑦自动生成审核表。应根据当前登记业务类别,自动生成审核意见表,全面反映登记所涉房屋土地相关物理和权属情况及当前案件的相关信息,减少审核人员操作,避免遗漏信息。
⑧查看流程日志。可以通过查看流程日志回放登记业务的办理过程。 ⑨流程定义。系统应提供灵活的流程定义功能,可根据各类登记的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的流程定义。案件可按用户设定的流程和派件规则自动流转,案件流程可进行人工干预,对干预结果应进行记录。 权证处理节点一般要实现以下功能: ①自动配图。对因故未能完成自动配图的案件,可以提供手工配图功能进行房屋分户平面图或宗地图的配图。 ②生成和打印证明文件。根据不同的登记类别,可以自动生成相应的权证或证明,以便用户打印输出。记录打印时间、次数等有关情况。
不同类别登记业务打印权证、证明或其他文件的类别可由用户定义。 ③错误处理。对在打印或发证过程中发现的登记错误,可以提供方便可靠的错误处理机制,用户可通过一定的流程在不影响权属有效性的前提下对有问题案件进行处理。 ④发证审查。发证时系统应自动对案件收费等情况进行审查,防止费用未结清案件的发证。
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手段,对领证人基本信息及应发材料的正 确性进行审查。
归档节点一般应实现以下功能:
①应提供档案归档功能并可对档案的存放位置、等情况进行记录。出借归还 ②应提供对档案扫描文件的制作、存储和检索、阅读支持。
档案数字化是未来房地产信息管理的趋势,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开展。 9.2.2 本子系统应提供提交、回退、不予登记、撤回等处理方式,以便针对不同情况分别进行相应处理。 本子系统应支持模糊查询、自定义查询、组合查询等查询方式,对办证状况、权属登记状况、房屋交易情况、办事进度等进行查询。包括: (1)实现物理图形数据和权属数据的图属互查。
(2)统计设置:可设置统计的时间段和需要统计的项目。 (3)查询业务的办理情况、当前所处的环节等登记状态信息。
9.3 数据要求
9.3.1—9.3.4 说明登记管理子系统管理的数据范围,以及和其他数据的引用关系。
10 测绘及成果管理子系统
10.1 功能要求数据的初始建库应当遵循严格的标准。建库方案可有以
(1)对已有符合GIS标准要求的图形数据,应进行数据清理、质量控制、格式转换和数据入库工作,同时可辅以局部地区进行实地数字化测绘。
(2)对已有数据不符合GIS标准要求,但较为丰富且现势性好,宜对已有数据进行GIS标准化改造和处理。
(3)对已有数据数量和质量都较差,不符合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标准,应进行实地数字化补测或重测。
建库流程为:数据清理、质量控制、格式转换和数据入库,各地可根据数据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具体环节可作出适当调整。初始建库流程的总体设计原则为:
①初始建库应作好充分的分析准备,尽量将各类迁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在迁移前进行分析,并拟定相应对策。 ②自行组织完成初始建库过程。
③做好初始建库工作日志,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④初始建库实施时应对数据进行正确性和完整性检验。
10.L2 本条第3款测绘成果数据应带有“变更标志”,可分别标识出删除、新增和修改等状态,状态的初始值为空。
10.13 本条第2款测绘成果更新管理功能一般可以通过如下机制进行:每一宗变更业务由本子系统提供的接口从中心数据库中获取有关的房地产物理数据,从而触发变更业务的开始;然后利用本子系统的变更测绘功能进行房地产物理数据的变更
工作;将变更成果提交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最后由本子系统提供的接口根据变更标识将测绘成果更新入库,以此作为变更
10.2 数据要求
10.2.2 在GIS技术中图形数据有两种存放方式:按对象存储和不按对象存储。不按对象存储的图形数据由线条构成,线条与整体图形的关系以及整体图形代表的含义需要由用户进行人工识别。其他地形数据可不按对象存储。 宗地图形数据和幢图形数据一般按对象存储,是完整的图形实体,它有以下特征:
(1)图形实体上可以加载编码,能与属性信息一一对应。
(2)是完整、独立的图形实体,而不是图形元素。
(3)面状对象图形数据的边界线必须满足拓扑要求。如:边界线必须封闭,相邻面边界线之间无空隙、不重叠,边界线内没有与本对象无关的点、线、面图形。
(4)面状对象允许由多个闭合多边形组成,形成“岛”和“飞地”等组合实体。
(5)在本系统中可以被识别、被操作。如被搜索、统计或改变显示状态等。
当现状地物围合的自然街坊太大时,一般可利用大单位的围墙等划分成几个地籍街坊;也可以把几个小的现状地物围合的自然街坊合并成一个地籍街坊。 10.2.4 该数据的附录信息的名义层和实际层解释如下:名义层为标识层名,例如“设备层”、“6B层”等;实际层为物理层数,例如因语言和生活习惯的原因,有些建筑物没有第4层、第14层等含有数字“4”的楼层,此时,如501室的实际层为“4”,而名义层是“5”。
房屋坐落一般可以通过五个级别进行描述,例如路一弄一支弄一号一室、路一号一栋一单元一室。
10.2.5 根据房地产管理需要,数字线划图(DLG)是较为合理的地形要素数据的表达方式。各地亦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数字栅格图(DRG)等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