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全行为手册
(648条)
国投昔阳公司 2016年12月12日
编 制 说 明
根据有关资料统计分析,在煤矿各类事故中,有近9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于人员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而且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比物的不安全状态更难预测、更难控制,研究人的不安全行为产生的原因和规律,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控制,切断事故发生的因果链,是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途径;为有效防范因各类不安全行为可能造成的风险,经公司安监局组织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各单位生产作业中员工可能出现的主要不安全行为辨识梳理,对煤矿、电厂、维修中心、洗煤厂等主要生产单位、生产系统存在的不安全行为进行了辨识分类整合,共辨识出了648条不安全行为。现将辨识出的648种不安全行为进行分类,并下发公司所属各单位,指导和规范员工的安全作业行为,保证安全生产。
目 录
第一部分 通 风 作 业 ........................... 4 第二部分 防突作业 ............................. 6 第三部分 瓦斯抽采作业 .......................... 7 第四部分 钻探作业 ............................. 7 第五部分 回采(采煤)作业 ...................... 8 第六部分 掘进作业 ............................ 13 第七部分 机电作业 ............................ 14 第八部分 运输作业 ............................ 20 第九部分 爆破作业 ............................ 25 第十部分 探放水作业 ........................... 27 第十一部分 综合类 ............................ 28 第十二部分 电厂作业 ........................... 30
第一部分 通 风 作 业
1.不关闭风门、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造成风流短路 2.人为损坏通风设施,造成风流短路
3.拆除密闭不按规定要求的由上向下顺序拆除,而是从下向上拆除,从下部开口处来回通过
4.未及时进行风量调节,造成风速超限或欠风作业 5.瓦检员不按规定要求进行瓦斯、有害气体检查,假检、漏检
6.瓦检员睡岗
7.瓦斯超限,瓦检员没有停止工作、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没有汇报
8.瓦检员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9.瓦检员入井前没有检查瓦检器完好、没有对仪器进行调零 10.人为造成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或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
11.掘进工作面在临时停风的情况下,作业人员仍停留在工作面作业
12.损害消防设施、防尘设施、隔爆设施。任意关闭喷雾、水管供水阀门
13.无措施破闭并进入闭内
14.掘进工作面风筒没有接到迎头进行作业
15.损坏风筒、风筒破口不及时处理 16.随意甩掉或短接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17.损害安全监测监控设备
18.停风后人员不及时撤离到安全地点,未在停风区域入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19.相关人员没有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20.擅自调整瓦斯传感器报警值
21.没有安装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瓦斯传感器移设不到位 22.测风员没有按规定要求进行测风、做假数据 23.测尘员没有按规定要求进行测尘、做假数据 24.没有按规定检查密闭
25.不按规定安装、使用防尘设施 26.爆破前、后不进行洒水除尘
27.关闭井下变电所等机电硐室门窗造成通风不畅 28.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未按期进行调校 29.不按规定对井下巷道进行洒水除尘 30.不按规定检查通风、防尘设施 31.安全监测工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巡检 32.安全监测工不及时处理监测系统故障 33.不使用水炮泥、炮泥填充不足
34.掘进工作面迎头未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35.损坏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挡风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