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走合期规定
6.3.1新购机械或大修出厂的机械,按原制造厂说明书规定执行。 6.3.2新购机械走合期的使用情况应记入履历簿内。 机械保养
6.4.1机械技术保养是保证机械正常运转、减少故障、杜绝机械事故发生,延长机械使用寿命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按照不同型号机械所规定的周期和作业范围进行保养,即实行强制性保养制度;
6.4.2工区应结合生产任务和机械使用情况,按照不同机械设备所规定的保养间隔周期或参照具体设备说明书的要求,每月编制机械设备保养计划并负责实施;工区应将机械设备二级以上保养计划列入施工生产计划,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到所属工程队。
6.4.3严格执行机械设备各级技术保养。如例行保养、走合期保养、定期保养、停放保养、换季保养等;其中起重设备、大型设备应按保养间隔周期,实行强制保养。
6.4.4保养计划完成后,由工区物资设备部或所属工程队机管部门负责验收、检验,并做好相应保养验收记录。
6.4.5工区应根据机械设备配置总量,配足一定的维修人员,确保设备的完好率。
7、机械设备的现场管理 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7.1.1各类设备都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
7.1.2施工用电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所有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车间、工地电力线布局要合理规范。
7.1.3《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的法规,每台设备必须制定该项规程。
7.1.4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并持证上岗。
7.1.5凡发生机械事故或因机械故障造成停机、停产、人身伤害,均应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制定和采取防范措施。机械设备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人不清不放过、没有防范整改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处置。
机械设备技术管理
7.2.1机械设备必须标志清晰、管理号醒目,严格执行“十字作业”法,坚持巡回检查,突出规范保养,及时维修,保证机况良好,无带病作业现象。
7.2.2严格按规定使用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盛油器皿清洁,标志明显,坚持沉淀过滤,因地制宜使用软化水。
7.2.3固定安装的设备要有基础和机棚(房),机房要平整、清洁、整齐、通风。
7.2.4备用机械停放必须上有盖、下有垫,要做到防盗、防火、防洪、防冻设施齐全,不许任意拆卸机械上的附属设备和零部件,做到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7.2.5作业结束后,机械设备整齐停放在指定场地进行清洁,并派专人看护。
8、重点大型机械设备管理
重点大型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专人负责制,操作人员要相对保持稳定,严格执行司机长负责制;操作人员的变动应征得各物资设备部同意;不宜随意调整操作司机。
工区应对重点大型机械设备进行重点管理,全面掌握其技术及维修保养状态;制定重点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重点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有技术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必须制定严格详细的保养维修计划,由各工区物资设备部组织实施,监督落实。
重点大型机械设备实行状态监测制度,由工区按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状态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制定项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重点大型设备用油用水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机械设备油、水管理规定》执行。
9、特种设备的管理
各工区必须对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的安全负责。
特种设备使用前,应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着位置上后,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现象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案。
工区必须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制定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应急措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并严格执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并按有关要求获得有关部门认可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相应工作。
10、机械使用成本控制
工区物资设备部门是控制机械使用成本的责任者,针对工程项目工程数量、技术要求、工期和机械责任成本,制定优化的机械动态配置方案和降低机械使用成本的具体措施,将责任成本分解,实行单机(车)核算或进行工序承包等方式控制单机消耗,以达到机械使用费的控制。
机械责任成本应按月、季进行核算和分析,查找节超原因,进一步完善控制机械使用成本的措施。
工程项目内部预算确定的机械使用费总额是工程项目机械使用成本控制的依据。机械责任成本是实际发生的机械成本的最高限额,各工区物资设备部要制定措施控制和降低机械使用成本。
11、机械设备的检查
结合经理部每年两次综合检查,主要对机械设备现场管理和机械使用成本控制的检查,监督和落实设备安全管理、技术管理的各项规定;检查和指导机械使用成本的核算及分析,从而有效的控制机械设备的使用成本。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
12、工区物资设备部要按时向经理部机械物资部上报《主要施工机械使用情况表》、《机械事故统计表》、《工程项目机械使用费季报表》。报表在季后5日内上报。
定机定人、持证上岗制度
1、所有机械一律采取定机、定人制度,做到每台机械都有主管司机管理。 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机械操作证方可上岗,无机械操作证不准操作机械。对无证上岗、异证操作要有制止、惩罚措施。
3、机械使用必须实行“两定三包”制度(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调整操作人员应征得机械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
4、凡使用机械均应有负责人保管,多人操作的大型机械应实行司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可设专人兼管数台。
5、凡是新购置或新调拨的机械,由机械技术员和队长协商,选出合适的主管司机接车,特别是进口机械一定要选出技术高、工作认真负责的司机接车。
6、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机械正常运行。
7、机械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要正确地使用机械,按规定进行保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各工区物资设备部要掌握机械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建立操作证统计表。
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制度是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的基本制度,两班以上的作业机械,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制度由值班司机执行,重点大型设备除执行岗位交接外,值班负责人或机长应进行全面交接并填写机械运转记录和交接记录。
3、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工地或施工机械上,交班人员必须在有人接班的情况下方可离开(或机械),无人接班时,交班人员必须继续工作,不得随意停止施工。
4、机械交接时,要全面检查,不漏项目,严格做好以下交接工作:(1)生产情况;(2)记录情况;(3)备品、附件、工具情况;(4)设备运转状况;(5)安全情况;(6)领导指示及注意事项。
5、一班作业的机械设备虽不进行交接,亦应做好机械的清洁养护和整备工作,填写运转记录。
6、机械在使用前后,办理交接时,均应由操作人员按规定路线和检查项目对设备进行一次详细、全面的巡回检查;正在生产的机械也应利用停机间隙进行巡回检查,检查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并计入运转记录中。
7、交接班记录和运转记录,必须做到每班填写,严禁补填,对日常保养实际所做内容要详细填写,对交接班不清和记录不齐要有相应的约束措施。未进行交接班记录而造成机械事故的,由交班司机负责。
8、每月底设备使用机械主管部门定期收缴交接班记录和运转记录。
巡回检查制度
1、为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消除隐患,保持机械良好技术状态,必须坚持巡回检查制度。
2、机管人员根据机械使用说明书,制定出各种主要施工机械的“巡回检查路线图”和“润滑周期表”,要求有驾驶室的机械要张贴在驾驶室内,无驾驶室的机械,操作人员要人手一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