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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盛泽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吴江盛泽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吴江市盛泽镇(以下简称“盛泽”)依法建设,统筹安排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市政规划等提供技术依据和措施,特制定本规划。 第 2 条 控规范围

规划地块由老镇区,中心镇区和坛丘镇区三块用地组成,包括中间西白漾,总面积为36.48平方公里。东至苏杭高速公路;西至西环路;北至北环路;南到南环路。其中郎中荡周边区域到南二环路。

第 3 条 在本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均应服从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如与其它规划发生矛盾,原则上应以本规划为主。

第 4 条 本规划文本采用有关名词以附录一“相关名词解释”和“条件标准用词解释”为准。 第 5 条 本文本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 6 条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盛泽镇人民政府规划行政管理主管部门。

第二章 规划目标和原则

第 7 条 规划目标

城镇发展目标:以盛泽镇政府西迁为契机,以第三产业及房地产开发为动力,优化城市用地空间结构,提高城市物质环境品位,完善城市功能配置,指导中心区与坛丘区的开发建设,加快盛泽城市化的进程。

控规区域规划目标:强化城市综合功能,提高城市环境品质,高效的交通系统,独具特色的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建设控制指标体系。 第 8 条 规划原则

1.总规衔接,协调一体;

2.贯彻文化历史,体现盛泽镇的历史风貌与特色;

3.贯彻生态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5.立足现实、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第三章 规划功能和规模

第 9 条 根据《吴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盛泽是吴江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松陵—盛泽”双核结构中的一核。盛泽城区的功能定位:著名绸都,全国专业交易市场、市域经济中心、江南水乡园林城市。

第 10 条 规划范围及相应功能发展

具体规划范围涉及盛泽城区中心商务区、盛坛路西段两侧工业区、坛丘镇区、老城区中心商业综合区以及古城、旧城滨水段。与总规对照控制性规划区包括了城区的所有功能,即在老城区完善已有居住、商贸购物、公共文化功能,开发历史旅游和生态休憩功能;新城区在以居住为主体,包含商业市场、文化娱乐、行政办公多种公共开放功能的同时,加入商务会展与生态度假用途,盛坛路两侧布置适当工业;中部区域以商务办公为主,加入旅游购物接待功能。

第 11 条 重点发展

依据控制性规划区具体特征,重点发展规划区范围内的商务、市场、旅游和生态的功能。

第 12 条 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为2986.68公顷,控制人口在26万人以内。

第四章 规划用地布局

第一节 布局结构

第 13 条 布局结构:

盛泽城区由东侧老城区,中部新城和西部坛丘区组成,规划范围将郎中荡和西白漾纳入城区。城区规划用地形态为“一横两纵”,以舜新路连接东西,并作为商业游览轴,舜湖路为历史文化景观轴。居住用地多依水而布,分为旧城、中心、城北、城东、城西和西南等六片,工业用地除老城区部分保留外,主要集中于西侧城区。绿色空间结合水面楔入城区,联结荡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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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盛泽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溪河形成纵向的绿轴。 第 14 条 分区:

依据地理位置和现状发展情况,将整个规划区分为老城区、中心区和坛丘区三个区。

第二节 居住区规划

第 15 条 规划目标

通过中心区建设、旧区改造和更新农居用地,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居住环境,提高人民生活居住质量。 第 16 条 规划目标

1.合理布置居住用地,协调好居住区与其它功能区之间关系。

2.按照各组团功能的具体情况,合理分布居住人口,适度开发,保证良好的居住环境质量。

3.中心区建设应成片开发、集中建设,避免居住用地零星分布。 4.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5.统一规划村镇居住用地,力求解决好城市化及快速工业化过程中产生的矛盾。 第 17 条 用地规划布局

盛泽城区规划居住用地1038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34.76%,人均居住用地为39.93平方米。规划将盛泽城区居住区分六片:旧城居住区、中心居住区、西南居住区、坛丘居住区、城北居住区和城东居住区。规划建议操作过程中保持适当开发强度和住宅建筑的层数,以保证生活质量的提高、城区环境的改善。

1.旧城居住区

旧城居住区位于东方中路以南,南环路以北,滨河路以东,丝绸路以西,覆盖整个旧城区。规划居住片区用地283.6公顷,居住人口4.49万人,容积率控制在1.0,绿地率在30%以上,建筑密度不超过25%。规划拟该区结合先蚕祠扩建,重点保护周围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同时在充分考虑现状的基础上,慎重拓宽道路,增加绿化,完善配套设施,逐步改善旧城区内部居住环境。

2.中心居住区

中心居住区介于滨河路、西环路、目澜路、宏发路之间。规划居住片区用地178.4

公顷,居住人口4.08万人,容积率控制在1.5,绿地率在40%,建筑密度不超过30%。该区中心地区集中布置、医院、体育中心、文化中心等,大致分为两片住宅区,居住用地多以二类为主。规划建议居住建筑以6层为主,适当安排3、4层建筑,以丰富居住的空间环境。

3.西南居住区

西南居住区北邻南环路,东依兴湖路,南接南二环路,西靠西环路,沿荡而设。规划居住片区用地93.1公顷,居住人口0.43万人,容积率控制在0.5,绿地率在45%,建筑密度不超过25%。该居住片区居住用地以一类居住用地为主。规划围绕郎中荡设环湖绿地和郎中荡公园,结合环境适度开发建设低层低密度的别墅区,在南环路两侧设置居住区级公建中心,在郎中荡以东,兴湖路以西,将结合郎中荡湖荡美景开发依托于吴江旅游资源的湖滨度假区,将该居住区建成为城市高档住宅区。

4.坛丘居住区

坛丘居住区北临北环路,东依西运河路,南达镇南路,西靠坛西路。规划居住片区用地309.1公顷,居住人口8.21万人,容积率控制在1.0,绿地率在30%,建筑密度不超过35%。该居住片区居住用地以二类为主,北部为一些一类居住用地,将结合湖面美景开发为城市高档住宅区。

5.城北居住区

城北居住区北邻北环路,东依东方北路,南达东方中路,西靠东方西路。规划居住片区用地 129.8公顷,居住人口2.08万人,容积率控制在1.0,绿地率在40%,密度不超过35%。 该居住片区居住用地以一类居住用地为主,结合三个荡开发为城市高档住宅区。并在东部形成商贸为主的中心岛。

6.城东居住区

城东居住区北邻 桥北路,东依高速公路,南达南环路,西靠丝绸路。规划居住片区用地 209.5公顷,居住人口6.28 万人,容积率控制在1.2,绿地率在30%,密度不超过35%。该居住片区居住用地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

7.农民安置用地

另外规划考虑到土地置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在城西居住区、西南居住区及坛丘居住区各保留面积为一定面积的农民安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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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条 中小学规划

根据国家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要求,中小学的千人指标分别确定为80小学/千人,40初中生/千人,30高中生/千人。

规划用地内共需小学15处,容积率为0.6-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为40%,建筑层数不大于5层。

规划用地内共需中学6处,容积率控制为0.4-0.6,建筑密度25%,绿地率40%,建筑层数不大于5层。

盛泽城区中小学配置一览表

居住片区旧城居住中心居住西南居住坛丘居住城北居住城东居住名称 区 区 区

区 区 区

中学 1 1 1 2 0 1 小学 4 3 1 4

1

2

盛泽城区规划中学配置一览表

中学名称 用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所设班级数(个) 盛泽二中

28500 13800 _ 中心区中心中学 42139 21070 48 郎中荡区中学 47340 24617 20 坛丘区第一中学 54511 29104 36 坛丘区第二中学 58274 31113 48 盛泽重点中学 77728 3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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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泽城区规划小学配置一览表

小学名称 用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所设班级数(个)

中心区第一小学 15103 10572 24 中心区第二小学 17932 12552 24 中心区第三小学 18883 13218 36 郎中荡小学 16289 11402 36 盛泽第二实验小学 17608 _ _ 盛泽中心小学 20492 _ _ 人民街小学 3982 _ _ 旧城区小学

16218

11353

24

城北小学 13750 9625 36 坛丘第一小学 17894 12526 36 坛丘第二小学 27451 19216 36 坛丘第三小学 16818 11773 36 坛丘第四小学 17217 12052 24 城东第一小学 21957 15370 36 城东第二小学 18610 13027 24

第 19 条 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用地平衡指标控制见下表

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用地平衡指标控制表 用地构成 居住小区 居住组团 住宅用地(%) 55-65 60-75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8-27 6-18 道路用地(%) 7-13 5-12 绿地率(%)

≥35 ≥30 公共绿地(%) 8-15 5-10 总用地(%)

100

100

第 20 条 在居住小区中心设置购物及服务设施,并可配置相应面积的市场。建筑形式宜采用底层商业或单独建筑两种方式。小区管理设施可与商业中心合并建设,设社区用房,每处建筑面积525m2(社区标准)。

第 21 条 居住区机动车道路面宽度控制见下表

居住小区机动车道路面宽度控制表

道路类别 道路红线宽度(米)

路面宽度(米)

小区道路 12 7.0-9.0 组团道路 —— 5.0-7.0 宅前道路

——

2.5-3.0

第 22 条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公共停车位指标见下表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公共停车位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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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单位

机动车 自行车 商业服务设施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5 4 行政管理设施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2 8 小学 车位/100名学生 0.2 8-10 中学

车位/100名学生

0.4

30-50

第三节 公共设施分布规划

第 23 条 行政办公设施规划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27.6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0.92%,人均用地1.06平方米。规划搬迁镇政府至西部坛丘区舜湖路,占地19.96公顷;规划采用轴线对称布局,向南轴线延伸。景色优美,空间效果开敞,庄严。中心区亦规划一块行政办公用地,占地5.60公顷,保留东方中路的行政办公用地,原镇政府改为商业服务用地。对于老城区内无法迁出的办公机构,可在原地改建或适当扩建;对中心区内新建的办公建筑,要求其外观新颖、环境优美。

第 24 条 商业金融设施规划

商业金融用地338.7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6.16%,人均用地13.03平方米。规划商业以创建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商业为目标,不断推进商业信息化进程,不断增强服务功能和辐射功能,总体形成“一横三纵两片区”的商业网络格局。

盛泽城区农贸市场一览表

名称 目安市场 盛泽农贸市场

绸都市场 郎中荡市场 市同路市场 地点

目澜路、安兴路绸都支路、五龙

绸都支路 郎中荡附近 市场西路、同里

交叉口 路

路交叉口

占地面积 5617 4996 624

3021 7206

第 25 条 文化娱乐设施规划

规划文化娱乐用地6.5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6%,人均用地0.71平方米。规划在舜湖西路规划一处文化中心,图书馆安排在镇政府南侧,将现状货运中心改为文化娱乐用地,并适当向南发展。与城市东面设置一片文化娱乐用地。 第 26 条 教育设施规划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6.8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23%,人均用地0.27平方米。规划将搬迁丝绸中专至市场西路北侧,并对其用地进行调整。 第 27 条 体育设施规划

规划体育用地21.6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73%,人均用地0.83平方米。规划在中心区行政中心以北,中心区北部设体育中心一处,包括露天万人体育场一座,游泳池一处、400米塑胶跑道一处。由于毗邻交通干道,体育中心较好地服务于全城的同时,更可为下级乡镇的体育赛事提供场所。在老城区的东部新建游泳池等体育设施。坛丘区主要结合公园广场设置市民健身设施。

规划同时建议各居住区内设置小型体育运动场地,满足居民休闲健身的需要,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第 28 条 医疗设施规划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8.8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30%,人均用地0.34平方米。医院床位达1300张,每千人拥有5张。

规划保留现状医院,在城西镇政府西南安排一所400床综合医院,在南环路与宏发路东南角增设一所300床医院, 将妇幼保健所,疾病预防中心,及卫生监督机构结合该医院设置,用地约3.5公顷。并且每个居住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个,方便居民就近就医。 第 29 条 文物古迹规划 1.古迹保护

所存古迹均位于东侧旧城区。规划注重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尊重地方风貌和人文环境,

努力发展城市历史文化底蕴,拓展特色旅游业,并使市民产生认同心理,创造满足生理、心理需求的城市环境。规划建议保留现状古迹,并划定保护范围,留有充足用地.

保护范围指文物保护单位主体以及与主体在历史、文化、功能及环境等方面有密切联系的周围地区,一般为文物本体外30米或文物院墙外10米范围。在文物保护范围内严禁危害文物安全及有碍观瞻、破坏环境风貌的活动。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修缮、保养时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护范围及其规划要求以法定程序颁布的为准。 2.旧城开发

旧城开发采用保护、改建、更新三种开发模式相结合,整体保持旧城区路河交错的河道景观和道路景观。结合建筑高度分区控制,沿河建筑高度与河面宽度保持适当的尺度比例,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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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发展吴江地区传统建筑艺术特色。规划划定舜湖路与舜新路交叉口一带为传统风貌保持区,保存连续成片的民居建筑和传统空间形态,周围地区为风貌控制区,规划将从建筑性质、形式、体量、色彩和密度等诸多方面加以控制,新建建筑要体现吴江传统的建筑设计和空间布局手法,注意新旧建筑在空间、环境等方面的协调。更新部分建议建筑,尤其是居住建筑形式采用转折条式和一般条式结合,形成围合的建筑群落。条式与点式相结合,从而营造绿化覆盖率较高地段和放射状组合地段的建筑群落,形成良好的城市景观。 第 30 条 盛泽控制性规划区规划的主要公共设施

盛泽控制性规划区规划的主要公共设施一览表

名称

地点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盛泽人民政府 舜湖路、金门路 56791 45433 盛泽体育中心 西环路、东方路 130666 65333 盛泽文化宫 舜湖路、新兴路 42327 76189 中心区中心医院 舜湖路、同里路 21206 21206 郎中中心医院 兴湖路、纺织路 11316 16974 盛泽丝绸职业中专

新兴路、市场路 41406 33125 市贸宾馆 舜湖路、盛泽路 24200 72600 中心区大卖场 同里路、市场路 51500 38650 盛泽度假宾馆

郎中荡地区 78580 47150

第四节 工业仓储规划

第 31 条 指导思想

在工业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强污染的预防和治理能力,保持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对现有企业进行整合,实行“关、停、并、转”。关闭或合并规模小的企业,搬迁对生活有严重影响和对主要水体造成污染的企业,搬离城市中心区。相对集中成片发展。 第 32 条 工业用地布局原则

1.城区重点发展丝绸工业及相关产业,积极引进无污染和污染小的现代工业。 2.城区以发展二类工业为主,加强对丝绸印染业的废水处理,改善城区环境。 3.结合环境保护,充分考虑工业发展的交通运输条件和基础设施配套条件,满足工业各门类之间协调运转的要求,工业用地布局采取相对集中的原则。

第 33 条 工业用地规划布局

规划工业用地46.1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54%,人均工业用地1.77平方米。结合现状,城区工业主要集中在坛丘区南部。老城区与中心区的工业将逐步南迁。 第 34 条 仓储发展趋势

仓储应按性质、功能,适当集中,结合水陆交通联运,结合大型批发市场和超市配套供应性仓库。

第 35 条 仓储布局原则

1.按分片布置、留有余地、近远期结合的原则布局。

2.生活资料供应性仓储宜贴近商业网点和居住用地,生产资料供应性仓储宜接近工业区,且邻近运输干道。 3.中转储备性仓库应布置在联运方便的城市外围地区。 4.危险品仓库应远离城区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防护规定。 第 36 条 仓储规划布局

1.两片东方丝绸市场集中布置两片仓储用地,为市场配套。

2.划仓储用地13.2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44%,人均仓储用地0.51平方米。

第五章 道路交通规划

第 37 条 规划原则

1. 合理构筑对外交通网络,发挥中心带动作用。 2. 完善区内整体交通系统,降低区际交通压力。 3.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体系,满足多元出行需求。 4. 平衡发展静态交通设施,适应机动交通增长。 第 38 条 对外快速交通规划 1. 轨道交通

为了便于吴江与苏州的联系,规划设置一条轨道交通线路,远景规划丛盛泽镇区内部沿东方北路——盛泽路穿越城区,向北可达平望镇、吴江市松陵城区、苏州市、向南可达嘉兴。轨道交通站点尽量结合商业设施和交通枢纽设置,并留足停车场地,便于和其他交通方式的换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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