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一批经济实力雄厚、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冷链物流企业。鼓励大型生鲜农产品生产企业从生产源头实现低温控制,积极发展冷链运输和低温销售,建立以生产企业为核心的冷链物流体系。鼓励企业在产地、销地建设低温保鲜设施,实现产地市场和销地市场冷链物流的高效对接。鼓励大型零售企业加快生鲜食品配送中心建设,在做好企业内部配送的基础上逐步发展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第三方冷链物流中心。
(五)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加快各类保鲜、冷藏、冷冻、预冷、运输、查验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从关键环节入手,重点加强批发市场等重要农产品物流节点的冷藏设施建设,在大中城市周边加快规划布局一批生鲜农产品低温配送和处理中心;大力改善农产品加工环节的温控设施,建设经济适用的农产品预冷设施;配备节能、环保的长短途冷链运输车辆,推广全程温度监控设备;完善与冷链物流相配套的查验与检测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快速准确的检测设备和试剂。
(六)加快冷链物流装备与技术升级
加快节能环保的各种新型冷链物流技术的自主研发、引进消化和吸收,重点加强各种高性能冷却、冷冻设备,自动化分拣、清洗和加工包装设备,冷链物流监控追溯系统、温控设施以及经济适用的农产品预冷设施、移动式冷却装置、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工具、先进的陈列销售设备等冷链物流装备的研发与推广,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机制,不断提高冷链物流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
(七)推动冷链物流信息化
依托各类生鲜农产品优势产区、重要集散地区和大中城市等集中消费地区,建立区域性各类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优化配置冷链物流资源,为建立冷链物流产品监控和追溯系统奠定基础。鼓励市场信息、客户服务、库存控制和仓储管理、运输管理和交易管理等应用系统软件开发,健全冷链物流作业的信息收集、处理和发布系统,全面提升冷链物流业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推广应用条型码、RFID(无线射频识别)、GNSS(全球定位系统)、传感器技术、移动物流信息技术、电子标签等技术,建立全国性和区域性的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系统平台。明确冷链物流信息报送和信息交换的责任机制,提高政府监管部门的冷链信息采集和处理能力,提高行业监管和质量保证水平。
四、重点工程
(一)冷库建设工程
鼓励肉类和水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冷链物流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零售企业等经营主体,在技术改造和充分利用现有低温储藏设施的基础上,加快建设一批设施先进、节能环保、高效适用的冷库,满足全社会对储藏设施的急需。到2015年,推动全社会通过改造、扩建和新建,增加冷库库容1000万吨。
(二)低温配送处理中心建设工程
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在大中城市周边规划建设一批具有低温条件下中转和分拨功能的配送中心,集中完成肉类和水产品分割、果蔬分拣以及包装、配载等处理流程,形成冷链长短途有效衔接、生产与流通环节紧密联系的物流体系,促进其与上游的屠宰加工企业、批发市场以及下游的超市等零售市场协同推进冷链发展。
(三)冷链运输车辆及制冷设备工程
鼓励大型冷链物流企业购置冷藏运输车辆,到2015年,争取全社会新增冷藏运输车4万辆,大幅度提升冷链物流企业的冷链运输能力,提高我国生鲜农产品的冷链运输率;鼓励肉类和水产品加工、流通和销售企业购置预冷保鲜、冷藏冷冻、低温分拣加工、冷藏运输工具等冷链设施设备,提高冷链处理能力,逐步减少“断链”现象的发生。
(四)冷链物流企业培育工程
根据我国生鲜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格局,重点培育一批发展潜力大、经营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采用政策倾斜等方式,鼓励其创新物流服务模式,加强资源整合,拓展物流服务网络,强化资产重组与战略合作。
(五)冷链物流全程监控与追溯系统工程
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运作的要求,建设全程温控和可追溯系统,充分利用现有的企业管理和市场交易信息平台,建立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追溯系统。
(六)肉类和水产品冷链物流工程
加快肉类特别是猪肉,以及水产品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鼓励大型肉类和水产品企业改造生产流水线及温控设施,加强产品排酸、预冷等低温初加工设施建设,积极推广肉类和水产品冷藏运输和全程监控技术,推动零售环节超市、大卖场冷柜销售方式,形成“无缝化”连接的肉类冷链物流体系。加强中央直属猪肉储备冷库和地方猪肉储备冷库建设,依托企业冷库完善猪肉储备体系,提高政府对猪肉市场的调控能力。
(七)果蔬冷链物流工程
加强果蔬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分级、包装、预冷等商品化处理和冷藏储存环节建设,推动主要产区果蔬产品冷链物流设施条件的改善;大力发展冷藏运输,逐步提高果蔬产品冷藏运输能力;完善主销区果蔬冷链配送设施建设,发展具有集中采购、跨区域配送能力的现代化果蔬配送中心。鼓励大型果蔬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果蔬储运营销企业加快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积极培育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力的第三方果蔬冷链物流服务企业。
(八)冷链物流监管与查验体系工程
完善冷链物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中转、进出口等主要环节的监管和查验基础设施建设。在冷链建设重点工程中,同步建设监管和检测设施。依托现有监管和检测资源,进一步提高主要生产基地、加工基地、配送中心、中转中心、进出口口岸的查验和检测能力,提高监管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
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环节多、产业链长,是一个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配合与支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统一组织规划实施,协调解决冷链物流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完善政策
兼顾农产品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的特点,完善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扩大政策享受范围。对冷库建设新增用地,要在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的基础上,合理安排用地。简化冷链物流企业设立时的前置审批手续,放宽对冷链运输车辆的城市交通管制;充分考虑冷链运输车辆因增加保温车厢和制冷机组使自重增加的特殊情况,合理确定运输车辆的载重量;支持冷藏运输车辆跨区域加盟,在车辆审验、车辆管理等方面提供支持。对冷链物流企业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企业基本实现同价。
(三)整合资源
通过企业兼并重组、参股控股、合资合作等方式,整合现有生鲜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冷链物流企业以及港口、码头、航空航运交通枢纽的冷链物流资源,加快升级改造步伐和配套协作,建立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大型低温物流中心,并采用现代经营理念、管理手段和运作模式,提高冷链物流整体质量与效率。
(四)增加投入
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中央和地方政府可对大型冷藏保鲜设施、冷藏运输工具、产品质量认证及追溯、企业信息化等重要项目给予必要的引导和扶持。要多方面拓宽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的融资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要加大融资支持,并做好配套金融服务。
(五)鼓励创新
加强对冷却冷冻、冷藏和信息化管理等冷链物流技术和设备的创新与研发,对农产品冷链物流新工艺新技术、新型高效节能的大容量冷却冷冻机械、移动式冷却装置、大型冷藏运输设备、冷藏运输车辆专用保温厢和质量安全追溯装置等进行集中攻关与研制。
(六)培养人才
引导和推动高等学校设置冷链物流相关学科专业、开设相关课程,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职业教育,并建立交叉研究机构鼓励扶持行业协会、企业及有关高校结合国内外实践开展冷链物流职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形成多层次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农产品冷链物流行业的人才激励与柔性机制,推动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将“农产品冷链物流”作为“农产品营销与储运”专业的专业(技能)方向增加至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
(七)完善法规与监督
完善冷链物流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加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力度;建立以HACCP为基础的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制定与国际接轨的冷链物流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充分发挥现有部门和机构的作用,补充完善检测项目和内容,建立全程质量检查与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