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济南槐荫区阳光小区浙江南方智慧水务有限公司“_”较大中毒溺水事故调查报告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济南槐荫区阳光100小区浙江南方智慧水务有限公司“ 8 ? 4”较大中毒溺水事故调查报告 2017年 8 月 4 日上午 12 时许,浙江南方智慧水务有限公司济南办事处售后维修人员,在济 南槐荫区阳光 100国际新城五期污水提升池进行水泵维修作业时 , 发生一起 3人中毒溺水死亡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 500 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剖析事故 原因,依法开展事故调查,严肃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 施,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济南市政府于 2017年 8 月 7日批准成立 由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城乡水务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和槐荫区政府 等单位派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有关专家参加事故 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 真开展勘验取证和谈话问询,签于 3 名维修人员全部死亡,现场没有任何监控设备。为此, 调查组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还原事故现场采集气体和水样;聘请国家公安部、省公安厅专家 运用科学手段对死亡原因多次分析论证,并按规定向市政府写出了延期报告。调查组最终查 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死亡原因、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 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防范及整改建议, 现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概况

(二)污水提升池基本情况

发生事故的污水提升池,位于济南市槐荫区阳光

100国际新城五期K9号楼西北侧,采用钢筋

100国际新城三期

混凝土结构,长 3.5 米,宽 2.5 米,深约 2.5 米,内置 2 台总流量为 108 立方米 / 小时,扬程 35米,功率为22KW的潜水排污泵交替作业,将污水经潜水泵提升至阳光

市政污水管网。该工程由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年 10月设 计,于

2015年 9月 24日经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备案,并出具《建设项目竣工市政公用设 施综合验收备案意

见表》 ( 济公用验 [2015]048 号)。2016年 9 月 2 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予以竣工验收备案。 、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7年8月1日,济南万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发现阳光

其派人维修。

100国际新城五期K9号楼西北

侧排污井水泵不工作,物业外勤主管王锋联系浙江南方智慧水务有限公司济南办事处业务员 鲁立柱,让

8月 2日,南方智慧水务济南办事处售后主管刘殿科、张帅、鲁立柱

晚上 11 时 30分离开。

3人来到现场查看情况,

8 月 3 日下午 2 时许,刘殿科、张帅、荆振硕 3人再次来到现场进行排放污水作业。当晚 7 时许,王锋

让夜班员工王养禄给维修污水泵的现场送 4 个沙袋,王养禄到现场时,看到 3 名 维修人员还没有下到井内作业。

8 月 4日上午 6时 50 分,王养禄去污水井维修现场,未见到维修人员,防护服、口罩、维修 工具都放

在污水井边,发现井内污水已经漫上来,于 锋给鲁立柱打电话询问水泵是否修好,

8 时 20分向王锋报告。 10时 30 分,王

10时 50分鲁立柱给王锋回电话说自己不在现场。 12

时许,鲁立柱赶到现场,没看见刘殿科、张帅、荆振硕 3 人,打电话发现手机放在井边水泥 台上,现场还有两件防护服,两个口罩,井里漂着一个拖鞋,就报了警。

( 二)事故救援及善后情况:接到报警后,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应急办、市安监局、市消防支 队、槐荫

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领导相继赶到现场,组织指挥专业人员采取排水、通风等措 施开展救援,下午 3时 1 5分,救援人员分别将刘殿科、张帅、荆振硕从污水井中救出,经确 认 3 人均无生命体征。 目前,善后处理工作已经结束。

(三)污水井还原气体检测数据和死亡原因分析结论 1 、还原气体检测数据

8 月 9 日下午 3 时许,在天气条件基本与 8 月 4日相同情况下,委托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抽 干井内污

水进行气体监测,其数据为甲烷 4809mg/m3 —氧化碳1504mg/m3硫化氢21mg/m3 严重超标,足以使人窒息中毒。

2、死亡原因分析结论

9 月 12 日,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刑事警察大队技术中队 《法医学死体鉴定书》 结论证明: 死者 3 人生前有吸入甲烷、一氧化碳和硫化氢气体情况存在;死者 3 人胃内容物中含有砂石、 煤渣等杂物,

符合生前溺水死亡。

11 月 27 日,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组织多名专家召开研判分析会,分析污水池中有毒气 体与 3 名死

者因生前溺水死亡之间关系。经分析论证认为 3 名死者系吸入含有硫化氢成分的 气体中毒后溺水死亡。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刘殿科、张帅、荆振硕违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违规进入未经检测的有 毒有害气体严重超标的污水井内作业,造成中毒溺水死亡。

(二)间接原因

1、济南万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 定和操作规

程,特别是未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未安排监护人员现场值守,现场 监护环节缺失,未采取有效措施完全阻断污水源头,致使工人在维修作业时井内污水不断聚 集。

2. 浙江南方智慧水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和操 作规程;未

对办事处售后维修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培训,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气体检测仪 器;未按规定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3. 槐荫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未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有限空间作业有关 规定和操作

规程文件精神,未对涉事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进行有效监督检查。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济南槐荫区阳光

100小区浙江南方智慧水务有限公司“ 8?4”较大

中毒溺水事故是一起因违章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严重缺失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 事故。 四、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如下: 免于追究责任的人员

1. 刘殿科,男,浙江南方智慧水务有限公司济南办事处售后主管。违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 理规定和操作

规程,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己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其责任。

2. 张帅,男,浙江南方智慧水务有限公司济南办事处售后员。违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和操作规

程,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己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其责任。

3. 荆振硕,男,浙江南方智慧水务有限公司济南办事处业务员。违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和操作

规程,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己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其责任。

(二)建议司法机关处理人员

1. 唐宝峰,男,浙江南方智慧水务有限公司济南办事处负责人,济南办事处安全生产第一责 任人。工作

严重失职,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对单位维修人 员进行安全培训,未按规定为维修人员配备必要的气体检测仪器和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2. 王锋,男,济南阳光 100 国际新城五期物业外勤主管,这次水泵维修临时负责人。工作失 职,未落实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未对维修人员告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未组织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未在工人维修水泵时安排监护人员地面监护值守,未 在工人维修水泵前采取有效措施阻断污水源头,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涉嫌构成重 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 三 ) 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相关人员

1、鲁立柱,男,浙江南方智慧水务有限公司济南办事处业务主管,此次维修业务联系人。 未按有限空间

作业规定对公司维修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未严格要求维修人员按有限空间作业 规程进行作业 , 未告知现场危险因素并提供现场监护,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 《山东省安 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建议由济南市安监局对其处以

2 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浙

江南方智慧水务有限公司按内部相关规定处理。

2、高亚强,男,浙江南方智慧水务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经理。工作失职,未严格落实有限 空间作业安全

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未对各办事处售后维修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建议由济南市安监 局对其处以 3 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浙江南方智慧水务有限公司按内部相关规定处理。

3、曹东,男,济南万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未严格落实 企业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对外来维修人员进行有限空间 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失察,未能按规定要求本单位有关人员告知作业现场危险因素并实施有 效的安全监护,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五条之 规定,建议由济南市安监局对其处以 4 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济南万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按 内部相关规定处理。

4、黄利军,男,浙江南方智慧水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未严格落实企

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安全生产法》第 五条之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建议由济南市安监局对其处上 一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行政处罚。

5、王健,男,济南万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 严格落实企业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五 条之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建议由济南市安监局对其处上一 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行政处罚。

(四)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1. 徐毅楠,男,中共党员,济南市槐荫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科长

(事业编制

人员) 。负责物业管理科全面工作,物业管理科负责监督指导全区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经营 服务行为等工作。在工作中未严格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未对有关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有效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依照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记 过处分。

2.赵志强,男,中共党员,济南市槐荫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分管物业管理科。 在工作中疏于

管理,未按规定督促检查指导物业管理科履行职责,对物业管理科存在的履行 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力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照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警告处 分。

3. 张志坚,男,中共党员,时任济南市槐荫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主持济南市槐荫 区住房保障

和房产管理局全面工作。在工作中疏于管理,未按规定督促本单位相关部门履行 职责,对本单位存在的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力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 责任。建议予以诫勉。

( 五 ) 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1、浙江南方智慧水务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违反《安全

生产法》第四条之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建议 由济南市安监局对其处

60 万元的行政处罚。

2、济南万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违反《安全

生产法》第四条之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建议 由济南市安监局对其处

50 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其它建议

1. 责成槐荫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向槐荫区人民政

府作出书面检查。

2. 责成槐荫区人民政府政府向济南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以下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强化政府监管,落实属地责任。各级政府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认真履行属地监管 责任,严

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规定。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 责任制,通过落实“网格化、实名制”和安全生产隐患“双控体系”建设,认真排查治理辖 区内有限空间安全隐患和风险,真正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缝隙”,确保辖区安全生产 形势稳定。

(二)严格履职尽责,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各级建设、水利、房管、水务、市政等行业主管部 门,要严

格履行行业管理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 规定》( 总局第 59号令) 、《关于开展全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作业安全管理检查工 作的通知》 (鲁建城字〔 2016〕39 号) 、《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管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 程》(鲁建城字〔 2016〕51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本行业预防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 防范措施。加强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项目的专项检查,对拒不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和操作规程的企业,要严肃处理,严防此类事故发生。

(三)健全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制度,严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浙江南方智慧水务有限公司和济 南万怡物

业服务有限公司要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规范》

(DB37/T1933-2011)标准规范进行作业。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作业前必须认 真进行环境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和控制各类危害因素的措施,制定作 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要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监护,规范员工安全生产 行为,杜绝“三违”问题,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附件:阳光 100小区 8.4 事故

济南槐荫区阳光 100 小区浙江南方智慧水务 有限公司“ 8 ? 4”较大中毒溺水事故调查组

2018年 3 月 26 日

济南槐荫区阳光小区浙江南方智慧水务有限公司“_”较大中毒溺水事故调查报告

济南槐荫区阳光100小区浙江南方智慧水务有限公司“8?4”较大中毒溺水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8月4日上午12时许,浙江南方智慧水务有限公司济南办事处售后维修人员,在济南槐荫区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污水提升池进行水泵维修作业时,发生一起3人中毒溺水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500余万元。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举一反三,深刻汲取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0mnqe4mfq11cf865breu5a66i6tmib010vv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