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符号名称及色值
1:5 000 1:10 000
4.6
独立天文点(K100)
固壁山 —— 点名
24.5 —— 高程 5 水系及附属设施
5.1
常年河(普染C10)
a.常水位岸线(C100)
b.高水位岸线(C30 M50 Y70) c.河流流向及流速(C100) 03 — 流速(m/s)
d.沙泥地(C30 M50 Y70)
5.2
地下河段出入口(倒虹吸管)
(C100)、(普染C10)
5.3 消失河段(C100)、(普染C10)
5.4
时令河(C100)、(普染C10)
a.时令水位岸线
5.5
干河床(C30 M50 Y70)
a 河道干河 b 漫流干河
5.6
沟渠
a.一般的(C100)、(普染C10)
b.有堤岸的
b1. 单面堤(K70)
2.5—比高(K100) b2. 双面堤(K70)
3—比高(K100)
c.有沟堑的(K70)
c1. (K70)
2.6—比高(K100) C2. (C100)
GB/T ××××─××××
简要说明
4.6 指用天文观测的方法直接测定其地理坐标和方位角的点,测有大地坐标的天文点用三角点符号表示。
5 水系及附属设施
水系是江、河、湖、海、水库、运河、沟渠、井、泉等各种自然和人工水体的总称。图上应正确表示水系与其他要素的位置关系,对河流、沟渠的表示应主次分明,连成系统。 5.1 指地面上的常年有水的自然河流。
常水位岸线是常年水面和陆地相交的界线,又称水涯线。河流、湖泊和水库的岸线,航测成图一般按摄影时的水位测定;平板仪测图一般按测图时的水位测定。若摄影或测图时间为枯水或洪水期,所测定的水位与常水位(一年中大部分时间的平稳水位)相差很大时,需注明摄影或测图日期,或者根据需要按常水位岸线测定。
高水位岸线系常年雨季的高水位形成的岸线,又称高水界。高水位岸线与常水位岸线之间的距离在图上大于3mm的应表示。单线河、池塘、水库及实地界线不明显的高水位不表示。高水位岸线与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滩地应填绘相应的土质和植被符号。当高水界与陡岸重合时,则间断高水界绘陡岸符号。
河流宽度在图上大于或等于0.5mm的用双线依比例尺表示,小于0.5mm的用0.1mm~0.5mm的单线表示。有固定流向的江、河、运河及沟渠应表示流向。通航河段应表示流速,图上每隔15cm测注一个。 5.2 指河流、沟渠流经地下的河段在地面上的出入口。其符号圆弧绘在水流进出口的位置。河流、渠道流经山洞时,用山洞符号表示。
渠底高于地面的沟渠与道路等物体相交所设置的倒虹吸管也用此符号表示。 5.3 指河流流经沼泽、沙地等地区,没有明显河床,或表面水流消失的地段。单线表示的河和双线表示的河,其消失河段分别按实地宽度用一排或两排的点线测绘。图上不能绘出三个点的符号可不表示。
5.4 指季节性有水的河。测绘时以其新沉积物(淤泥)的上边界为水涯线,加注有水月份。时令河宽度在图上大于或等于0.5mm的用双虚线依比例尺表示,小于0.5mm的用0.1mm~0.5mm的单虚线表示。单线表示的时令河,其符号实部长度可根据河流的长度渐变为0.5mm~3.0mm,空白部分渐变为0.3mm~1.0mm。 5.5 指下雨或融雪后短暂时间内有水的河床或河流改道后遗留的故道。干河床分为河道干河和漫流干河(无明显河床的干河)。干河床宽度在图上小于0.5mm的以单线表示,宽度大于0.5mm的依比例尺用双线表示;宽度大于3mm的河床内应加绘等高线及相应的土质符号。单线表示的干河床符号的实部长可根据干河床长度,绘为0.5mm~3.0mm,空白部分为0.3mm~1.0mm。干河床的河岸依流水侧蚀的情况可与冲沟符号配合表示。 漫流干河用相应的土质符号表示。
5.6 指人工修建的供引水、排水的水道。沟渠的宽度应根据实地沟沿间的距离确定图上的表示。表示宽度见表1。
表1
比 例 尺 实 地 沟 渠 宽 度
图 上 符 号 宽 度 < 1m 0.2mm 1:5000
1m ~ 3m 0.5mm
> 3m 双线依比例尺表示 < 3m 0.2mm 1:10000
3m ~ 5m 0.5mm
> 5m
双线依比例尺表示
排碱、排水的沟渠应加注“排”字。
有堤岸的沟渠,其堤高两边多由堤组成。当堤高大于1m、长度在图上大于5mm时,按有堤岸的沟渠符号
4
编号
符号名称及色值
1:5 000 1:10 000
d.高于地面的(C100)、(普染
C10)
2.5 — 比高(C100)
e.渠头(抽水渡槽) (C100)、(普染C10)
5.7
坎儿井(地下渠道)
(C100)
5.8 输水渡槽(C100)
a. 不依比例尺的 b. 依比例尺的
5.9 输水隧道(C100)
5.10
干沟 (旧战壕)(C100)
2.5 — 深度(C100)
5.11
台田(条田)(C100)
5.12
湖泊、池塘(C100)、(普染C10)
a 常年湖、塘 b 时令湖、塘
咸—水质(C100)
8--有水月份(K100)
5.13 干涸湖(C30 M50 Y70)
GB/T ××××─××××
简要说明
“b”表示。堤的内侧直接伸入水面或虽分两层,但堤顶内边沿线与沟沿线间的距离在图上小于0.5mm的,
按单面堤符号“b1”表示,堤的外侧边沿线按实地位置绘出;当堤的内侧成两层且堤顶内边沿至沟沿的间距在图上大于0.5mm或堤内侧可通行的,按双面堤符号“b2”表示。堤高在1.5m以上的应加注比高。
堤顶宽度和堤坡的表示方法与堤的表示方法相同。
沟渠穿过高地其两侧的陡坡用有沟堑的符号“c1”表示,当沟堑的上边缘线不能按真实位置绘出时,用符号“c2”表示:双线沟渠的沟堑符号短线绘在沟渠符号内,短线可交错配置;单线沟渠的沟堑上边缘线可适当外移绘出,等高线也应作相应移动,以保持相关位置的正确合理。沟堑高在1.5m以上的应加注比高。
沟底高于地面的沟渠用符号“d”表示。堤高在1.5m以上的应加注比高。 渠头是为了灌溉方便,在渠的一端抬高水道的部分。
5.7 指干旱地区引用地下水及雪水的暗渠,地面上每隔一定距离有一与暗渠相通的竖井。图上符号除两端的圆圈表示暗渠起止处竖井的真实位置外,其余的均匀配置。废坎儿井加注“废”字。 能判别出走向的地下渠道,也用此符号表示。
5.8 指在水渠跨越道路或渠道时架设的引水槽或高架引水管。有专有名称的加注名称,废弃的输水渡槽加注“废”字。
5.9 指修建在地下的过水管洞设施。
5.10 指经常无水、只在雨后短暂时期内有积水的、未挖成而搁置或废弃的沟渠。图上宽度小于0.5mm的用单线表示,大于0.5mm的用双线依比例尺表示。干沟深度小于0.5m(1:5000成图)和小于1m(1:10000成图)或长度在图上小于10mm的一般不表示。深度大于2m的应测注沟深。
旧战壕也用此符号表示,并加注“战壕”注记。 5.11 指土壤含盐、碱成分较重地区(不是盐碱地),为改造土壤、挖有排盐、排碱沟渠的新型农田。其沟渠用干沟符号表示,加注“台田”注记,并用地类界表示范围。
在低洼易涝地区修建的条田,也用此符号表示,并加注“条田”注记。已长期种植作物的台田以相应作物符号表示。
5.12 陆地上洼地积水形成的水域宽阔、水量变化缓慢的水体。池塘面积小于2mm2~4mm2
的一般不表示,缺
水地区图上面积小于2mm2的池塘可扩大到2mm2
绘出。池塘一般只取舍,不综合,但在大面积的基塘区或只有土埂相隔的池塘,可适当综合,不论取舍或综合,均应保持其原有的特征及与其它地物、地貌的相关位置。
湖泊、池塘的水是咸水(矿化度在1 g /L~35g /L)、盐水(矿化度>35g/L)或苦水时,应加注“咸”、“盐”或“苦”字;用以人工养鱼或繁殖鱼苗的需加注“鱼”字。
季节性有水的湖泊、塘用不固定水涯线符号“b”表示。测绘时以其新沉积物(淤泥)的上边界为水涯线,并加注有水月份。在沼泽地区的湖泊、水潭等,如没有明显和固定的水涯线时,也用此符号表示。
单色印刷时,湖泊、池塘等水域部分加注“水”字。
5.13 指下雨或融雪后短暂时间内有水的湖盆。湖内应填绘相应的土质符号,有名称的加注名称。
5
编号 符号名称及色值
1:5 000 1:10 000
5.14
水库(C100)、(普染C10)
a. 库容量(万m3
)
2500—库容量(C100) b. 溢洪道(C100)
54.7 — 溢洪道口底面高
程(K100)
c. 泄洪洞、出水口(C100) d. 堤坝、拦水坝(K100) 水泥、石—— 建筑材料(K100)
75.2 ——— 坝顶高程(K100)
59 ———— 坝长(K100)
e.建筑中水库(C100、普染C10)
5.15
海岸线(C100)、(普染C10)
a. 干出线(C100)
5.16
干出滩(C100)
a.沙滩、河道
b.沙砾滩、砾石滩(C100)
c.沙泥滩、潮水沟(C100)
d.淤泥滩(C100)
e.岩滩(C100)
f.珊瑚滩(M100 Y100)
g. 红树滩(C100)
h. 贝类养殖滩(C100)
GB/T ××××─××××
简要说明
5.14 因建造坝、闸、堤、堰等水利工程拦蓄河川径流而形成的水体。水库需加注名称注记,附属设施以相
应符号表示。
a. 容量在一千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和重要的小型水库,应加注正常水位的水库容量(以万立方米为单位)。
b. 溢洪道是水库的泄洪设施,用以排泄水库预定蓄水高度以上的洪水。水库的溢洪道用干沟符号按其实际宽度依比例尺表示,宽度小于3 m的可适当放大表示。溢洪道口底部要测注高程,高程测在溢洪道底部的最高处。溢洪道的闸门用水闸符号表示。
c. 泄洪洞是水库坝体上修建的使水流入渠道、河流的洞口。符号绘在洞口位置上。引水孔、取水孔、灌溉孔、排沙洞等出水口,也用此符号表示。
d. 水库坝体是横截河流以提高水位的堤坝式构筑物,用堤或拦水坝符号表示。堤坝内侧堤坡的投影与水涯线间的距离图上大于0.5mm时,应绘水涯线,按符号“d1”、“d2”、“d3”表示;小于0.5mm 的,可不绘水涯线。堤坝顶部宽度图上大于0.8mm的,用双线依比例尺表示;小于0.8mm的用单线表示。能通车的用符号“d2”、“d6”表示。堤坝两侧的斜坡投影宽度图上大于0.5mm的,用依比例尺长短线表示;小于0.5mm的,用0.5mm短线表示。堤坝长度大于50m或坝高大于15m的,应测注坝长、坝顶高程和建筑材料。
e. 建筑中的水库只表示水库坝址,范围线可用不固定水涯线表示。。
5.15 指海面平均大潮高潮时水陆分界的痕迹线。一般可根据当地的海蚀阶地、海滩堆积物或海滨植物确定。
潮汐川受潮流影响地段的水涯线按海岸线表示。 干出线是海面的最低低潮界线(最低低潮线)。 5.16 干出滩又称海滩,是海岸线与干出线之间的潮浸地带,高潮时被海水淹没,低潮时露出,其内配置相应的土质及植被符号。干出滩的宽度在图上小于3mm时可不表示。
a. 指以沙质为主的干出滩及干出滩干出时存留的河道。河道按其宽度分别用双排或单排点线表示,绘至干出线。
b. 指沙与砾石混合的或以砾石为主的干出滩。砾石滩加注“砾石”。
c. 指沙泥混合的干出滩。潮水沟是潮水冲击干出滩所形成的水沟。图上只表示固定和较大的。表示潮水沟上、下游的点线符号时,应随水沟消失而逐渐变细。
d. 指泥泞下陷、通行困难的干出滩。
e. 指由坚硬的岩石层组成的干出滩。符号沿最低低潮界绘出。 f. 指由珊瑚虫遗体及其分泌出的石灰质堆积而成的干出滩。
g. 指生长红树林(常绿的乔木或灌木)的干出滩,一般不能通行,符号散列配置。
长有芦苇以及其它植被的干出滩以相应的植被符号表示。 h. 指人工养殖贝类的干出滩,符号散列配置。
6
编号
符号名称及色值
1:5 000 1:10 000
5.17
水产养殖场 (注记K100)
5.18
危险岸区(M100 Y100)
5.19 礁石
5.19.1 明礁(C100)
a. 单个明礁
b. 丛礁
c. 危险区域 5.19.2 干出礁(C100)
a. 单个干出礁
a1.依比例尺的
a2.不依比例尺的
b. 丛礁
c. 危险区域 5.19.3 暗礁(C100)
a. 单个暗礁
a1.依比例尺的
a2.不依比例尺的
b不依比例尺的丛礁
c.危险区域
5.19.4 珊瑚礁(M100 Y100)
5.20
泉(矿泉、温泉、毒泉、间流泉、
地热泉)
(C100)
5.21 水井、机井(C100)
a. 依比例尺的 b不依比例尺的
分子——地面高程(C100) 分母——地面至水面深度
(C100)
咸———水质(C100) 5.22
贮水池、水窑(净化池)(C100)
5.23
石滩(C100)
GB/T ××××─××××
简要说明
5.17 指基于海水环境中的动植物养殖场。以地类界表示范围,内注水产品名称,如:紫菜、珍珠、海带等。
5.18 又称沿岸浪花,指沿海岸多礁石,海浪冲击,波涛汹涌,船只不能靠近的地段。表示时按实地范围鳞
错配置符号。
5.19 礁石是孤立水中隐现于水面的岩石,按露出和隐现于水面的程度分为明礁、干出礁和暗礁。不依比例尺表示的礁石,成丛分布的在其范围内按测定位置用相应的符号表示。对航行存在危险的礁石,按其范围加绘地类界。
明礁是平均大潮高潮面时露出的礁石。图上面积小于10mm2的用此符号表示,面积大于10mm2
的应绘海岸线按岛屿表示。江、河、湖中有方位和障碍作用的明礁也用此符号表示。
干出礁是大潮高潮时淹没,最低低潮时露出的礁石。依比例尺表示的干出礁加注“干”字。
暗礁是最低低潮面下的礁石。通航河流中对航行安全有危害的暗礁也用此符号表示。依比例尺表示的暗礁加注“暗”字。
珊瑚礁是由造礁珊瑚的石灰质遗骸和石灰质藻类堆积而成的礁石。珊瑚礁加注“珊瑚”。
5.20 指地下水集中涌出的出水口。符号的圆点表示水口位置,其弯曲线段表示泉水流向,一般应测注泉口高程。矿泉、温泉、间流泉、毒泉等分别加注“矿”、“温”、“间”、“毒”等,有专用名称的加注名称。
有大量天然水蒸气或水温60oC的水涌出的地热泉加注“地热”。
5.21 指人工开凿用于取水的竖井。缺水地区的水井和居民地外的水井一般均应表示,水井较多的地区可适当进行取舍。井口直径图上大于2.6mm的用符号“a”按实际形状以依比例尺的大口井表示。每幅图应均匀测注3~5个水井的地面高程和地面至水面的深度。 干旱地区的干井、枯井也用此符号表示,加注“干”、“枯”等字。
用机械或电力为动力取水的水井加注“机”字。水井在房屋内的绘房屋符号,旁边加注蓝色“机”、或“井”字。
自流井、温泉井、咸水井、苦水井等分别加注“自”、“温”、“咸”、“苦”等,有专用名称的加注名称。 有大量天然水蒸气或水温60oC以上的地热井加注“地热”。
5.22 指用于贮水的人工池、窑。图上面积大于符号尺寸的,按实地形状依比例尺以池塘表示。贮水池在房屋内的绘房屋符号,旁边加注蓝色“水”字。单色图上贮水池、水窑符号旁应加注“水”字。
净化池也用此符号表示,并加注“净”字。 5.23 河流中的露出或隐于水面的岩石形成的急流险滩。图上按实地范围散列配置符号。石滩面积绘不下三个符号时可不表示,单线河上的石滩不表示。
7
编号 符号名称及色值
1:5 000 1:10 000
5.24
干出岸滩、水中滩(C100)
a.沙质的 b.沙砾质的
5.25 海岛、水中岛(C100)
5.26
沙洲(C30 M50 Y70)
5.27
瀑布、跌水(C100)
7——比高
5.28
沼泽地(盐碱沼泽地)
(C100)
a 能通行的 b 不能通行的
5.29
堤(K70)
a.主要堤
b.一般堤
24.5—高程(K100) 2.5 --比高(K100)
5.30
陡岸
a.有滩陡岸(C30 M50 Y70)
a1 土质的
a2 石质的
3 --比高(C30 M50 Y70)
b.无滩陡岸(C100) b1. 土质的
b2. 石质
2.7,8 --比高(C100)
5.31 岸垄(土垄)(C30 M50 Y70)
1.5,5 --比高(C30 M50 Y70)
GB/T ××××─××××
简要说明
5.24 指海、河、湖、水库中常水位时被淹没,低水位时露出的沉积沙滩地。沙质或沙砾质的分别用符号“a”
或“b”表示。图上面积小于10mm2
的可不表示。
5.25 海、河、湖、水库中四周环水且常年高出水面的陆地。图上面积小于10mm2
的用明礁符号表示。
5.26 指海、河、湖、水库中的、常水位时露出,高水位时淹没的沉积沙滩地,其内配置相应的土质符号。
图上面积小于10mm2
的可不表示。
5.27 瀑布是从河床纵断面陡坡或悬崖处倾泻下来的水流;跌水是渠道坡度急剧处,用砖、石、水泥修筑的台阶,使水流集中跌落的地段。瀑布应测注比高,有名称的加注名称,无名称的加注“瀑”字。
5.28 指地面长期湿润、泥泞或有积水的区域(包括季节性的湿草地)。按其通行情况分别用符号“a”或“b”表示。盐碱沼泽应加注“碱”字。沼泽地上的植被用相应的植被符号散列配置。
5.29 人工修建的用于防洪、防潮的挡水建筑物。图上一般只表示高1m以上的堤,但有方位作用的1m以下的堤也应表示。有重要防洪、防潮作用、基底宽大于10m或堤高大于3m的用主要堤符号表示,其它为一般堤。
堤坡的投影宽度在图上大于0.5mm的用依比例尺长短线表示,小于0.5mm的均用0.5mm短线表示。 主要堤的堤顶宽度在图上大于0.5mm的,依比例尺表示。堤上地物按相应符号表示。连接双线道路的堤作为路堤表示,连接单线道路时,不绘道路符号,路绘至堤端。
主要堤应测注堤顶高程,一般每隔10cm~15cm测注一点。一般堤其堤高大于2m时,应测注比高。重要的大型防洪堤、防潮堤应加注名称注记。
5.30 指岸坡比较陡峻、坡度在500
以上的地段。陡岸在图上长度大于5mm、比高1m以上的才表示,比高大于2m的应测注比高。
陡岸下缘与水涯线之间有滩的称为有滩陡岸,其岸顶线与水涯线均按实地位置测绘。当岸坡的投影与水涯线间距离较小,不能按实地位置表示时,陡岸顶线可适当外移,使陡岸符号与水涯线的图上间隔保留0.2mm。
有滩陡岸与水涯线间宽度在图上大于2mm时,应配置相应的土质、植被符号。
陡岸的岸坡直接伸入水面,其间无通行地段的称为无滩陡岸。双线河上的无滩陡岸,其岸顶线与水涯线均按实地位置测绘,水涯线可终断至陡岸符号处。单线河上的无滩陡岸及双线河内绘不下无滩陡岸符号时,陡岸符号可在水涯线外侧紧靠水涯线绘出。
5.31 指由各种原因在山坡或河滩地上形成的其高、宽和坡度均不规则的垄状地物。岸垄长度在图上小于5mm、比高小于1m的不表示,比高大于2m的应测注比高。开挖沟渠、疏通河道堆积而成的狭长土堆也用岸垄符号表示。
岸垄用0.5mm~1.0mm的短线排列表示,岸垄坡脚宽度在图上小于1mm的用单排短线符号表示,大于1mm的用双排短线表示,符号的中心线应与实地相应的中心线一致。不在岸边的垄状地物也用此符号表示,大的岸垄可加绘助曲线表示。
8